工业企业污染源委托监测 工作 流程 备注: 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流程办理,其他监测委托按照本流程办理; 二、 对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曾受理 过委托监测的企业不需要进行 现场踏勘; 三 、现场监测后 25 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报告。 企业网上 提 出 委托 监测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现场踏勘 具备监测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书 企业按指定的银行和帐户支付费用 现场监测,出具受理回执 编制监测报告 企业领取 监测报告 不具备监测条件, 不受理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