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不进行招标批准 行政审批 事项实施清单 事项基本编码 实施机构 水利局 事项基本名称 水利工程不进行招标批准 行使层级 市本级 事项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实施名称 水利工程不进行招标批准 实施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结果名称 批文 办理形式 窗口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手机登录 联合办理机构 无 物流快递 投诉电话 咨询电 话 3035713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权限划分 市本级 通办范围 全市 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预约办理 支持 中介服务 否 网上支付 是否数量限制 否 办理时间 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行使内容 决定 运行系统 晋中市政务服务网 办理地点 晋中市
2、政务大厅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 无 收费标准 收费环节 收费依据 收费时间 收费地点 减免收费情形 依据条件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第三十三条 2、 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001 年 10 月 29 日水利部令第 14 号)第十二条 3、 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 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 19927 号 1992 年 4 月 3日)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受理条件 下列项目可不进行招标,但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 二)应急防汛、抗
3、旱、抢险、救灾等项目;(三)项目中经批准使用农民投工、投劳施工的部分(不包括该部分中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四)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六)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七)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八)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九)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申报材料 必要 材料 申请人不进行招标的报告 辅助材料 备 注 事项办理流程图 受理资料 ( 1 个工作日) 审批 ( 1 个工作日 ) 审核资料 ( 2 个工作日) 办结 ( 1 个工作日) 不符合条件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不符合条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