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确认, (以下称甲方)与各商超(详见商 超清单)签订玩具供货协议,转包给 (以下称乙方)经营。 一、双方约定 1、与各商超的协议到期续签或中途改签,在各商超没有同意改 签之前,仍然以甲方名义与各商超签订,当各商超同意与乙方改签 协议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协议改签手续。 2、在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管理。不得私下与 各商超涉及原供货协议范围内的任何经营关系,否则由甲方承担因 此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同时本协义自动解除,按各商超当前库存的 1.5 倍赔偿。 3、乙方若有用到甲方公章及证照时,甲方应积极协助。 4、甲方进入各商超的货架暂借乙方使用,不
2、得无故搬走,若要 转让必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价格下乙方优先购买。 5、各商超(清单内)现有库存全部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应收款 由甲方自已处理。 6、从本协议签订日开始,各商超的经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事务 与甲方无关。 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按实际接 管日为开始时间。 三、承包款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总承包款人民币(大写): (¥: ) 。 包括承包款及存货转让款,存货按当天盘存清单。 2、接管经营当天先付 30%总承包款, 内付清余款。 四、违约责任 当出现本协议第一款 1-4 条情形时,本协义自动解除,同时甲 方按各商超当前库存的 1.5 倍赔偿给乙方。 本协议一式贰份,生效时间按当天接管时间。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