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1 余杭区临平第二小学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7-415) 采购人:余杭区临平第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2017 年 11 月 29 日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2 目 录 投标人注意事项 .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24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 2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 式 . 29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本招标文件为 2017 年 11 月新制版本,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 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
2、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传真或书面反馈的视为默认。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财确 20171276 号确认书批准,现就 余杭区临平第二小学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
3、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余杭区临平第二小学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 HZYHZFCG-2017-41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监控设备 等 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 求”。 预算金额: 25 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 2013】 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六、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投标报名 1、
4、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 11 月 29日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 2、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临 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L5 窗口。联系电话: 0571-86201955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杭州余杭政 府门户网站( http:/)。 4、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4 及复印件(符合浙财采监【 2013】 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 式); ( 3)、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
6、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3 条规定。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 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 2500 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 79718100501600-0865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
7、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 :电汇 /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杭州银行咨询电话: 0571-89273001 4、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至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保证金递交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7年 12 月 19日 09:3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 心 4 号开标室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5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
8、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7年 12 月 19日 09:3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 心 4 号开标室 十一、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 项: (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 3)、投标人如认为
9、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 L5 窗口。 3、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 0571
10、-8918011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 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 1008 号乐富海邦园 18 幢 项目联系人姓名: 陆明锋 ,电话: 18057100987,传真: 0571-8861113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丹青 ,电话: 0571-89262300,传真: 0571-89360706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6 供应商注册、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咨询电话: 0571-86201955
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 0571-89180113,传真: 0571-89180113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余杭区临 平第二小学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7-415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4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 评标方法
12、 综合评分法 6 支持中小企业 价格扣除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13、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 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8 7 企业信用融资 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14、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 2015 1 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 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8 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 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渠道查询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前 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 记录,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 10 原件提交 本项目如要求提交原件的,请各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 采购需求等要求在开标前提供相关原件。 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9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16、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有不符授权无效,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7、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3、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遵守“关于印发余杭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联合投标规则的通知(余公资 2015 1号)”文件相关规定,文件下 载 地 址 :http:/ 。 6.4、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 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6.5、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
18、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10 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供应商 应承担相应后果, 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6.6、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驾驶证、市民卡,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投标人应
19、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 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
20、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 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