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援某国城市供水项目 工程总承包任务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商务部认定的援外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 (二)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三)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 如投标企业不具备设计资质,应将设计工作分包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承担,上述分包 需签订分包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提交 ,分包协议书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企业及分包企业技术资质等关键信息, 分包协议书应加盖双方企业印章,采用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资质也需提交分包协议书 。 (四) 近十年( 2007年 11月 4日
2、至 2017年 11月 3日,含当日)承担过国内外已完成的 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 水厂或饮用水供水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任务。 申请人报审的类似项目业绩存在以下情形的,将不予认定: ( 1)未按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不全的; ( 2)提供的业绩资料均为外文,而未提供中文译本的; ( 3)证明材料不能清晰体现项目类型、规模等相关指标,或提供的指标缺乏合理依据的; ( 4)提供的业绩为国外项目,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且所在国经商处未提供证明文件以证明该项目的真实 性的; ( 5)提供的业绩存在明显矛盾或重大瑕疵,经资审委员会投票后多数成员认为不应认可的; ( 6)提供的业绩属于分标段实
3、施,投标企业只承担其中部分标段施工任务的; ( 7)以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身份承揽的业绩; ( 8)提供的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 (五) 在开工前完成在 当地 公司注册和账户开立。 ( 六 ) 属 于 下列 四 种情形之一的 , 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 申请 : ( 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 受过刑事处罚,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2 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 ( 2)根 据商务部推进援外项目实施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的工作 方案(试行)和经济合作局关于 落实方案(试行)规定,记录不良行为被暂停或禁止承担援外项目任务的 ; ( 3) 经采购执行人认定,与商务部存在未决的援外成套项目合同违约
4、事项的(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上述违约事项亦在此列) ; ( 4) 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发生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和出资人变更,未在 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 前向商务部备案的。 属于 上 述第 2、 3 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 企业。 ( 七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资格审查办法 采购 代理将 对符合 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 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商援发 2015484 号)及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工作规则(试行) 组织 评审 ,最终通过资格审查获邀
5、投标的企业数量不超过 9 家(含)。 五、报名 凡有意参加 本项目 资格预审 的企业 , 请 先在商务部援外项目 监管系统 报名,并 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 (星期 一 ) 17:00 时 前 将 本公告 后附投标意向书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至 采购 代理。 不符合资审 条件的 企业 不得报名。 六 、答疑及回复 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 (星期 一 ) 17:00 时。 澄清答疑只进行 1 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代理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代理可视情予以解释。 澄清答疑回复将于 2017 年 11 月
6、 7 日 (星期 二 ) 17:00 时前在商务部援外项目监管系统发布。申请人应自行及时下载,采购代理机构不进行一对一单独发送。 七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与 资格预审 的企业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 (星期四)9:00 时 前将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送至 北京 市海淀区国海广场 C 座 1015 室。 3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意向书; (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或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 委托书 ; (三)商务部认定的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 总承包企业资格的 批复 文件; (四)申请人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五)申
7、请人 资质 证书 复印件 ; (六)申请人股权结构及所属企业情况表 ; ( 七 )申请人 与分包企业签署的分包协议( 如有, 格式自拟); (八) 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九) 其他需补充的资料; (十)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证明材料; (十一)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质 文件。 关于同类 项目业绩的特殊说明: ( 1) 本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 合同文件 和 竣工验收 资料的复印件 /扫描件(可为关键页)及原件(全本) , 内容至少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项目性质 、铺设长度 )、合同金额、能体现使用用途的设计平面图等证明材料 (若是图纸应清晰可见) ; 若 申请人 报审业
8、绩为国外项目 而导致 原件无法 提供的 ,则 可 提供该项目业绩 证明 材料的扫描件 及 相应翻译件( 若 为外文), 但 所在国经商处 须 出具证明 文件以 证明 该 扫描件的真实性 。 ( 2) 报审 业绩 属于中国政府 组织 的援 建项目,无 需提交业绩 证明 材料 原件 ( 竣工验收资料 已提交 商务 部 存档 的须在申请文件中 说明) 。 ( 3) 如合同签字方为 申请人 的全资子公司, 其 全资子公司的同类业绩可以认定为该 申请人 的业绩 ( 但该全资子公司参与 资格预审 的除外 ) 。 并 请附上 两企业 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可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
9、告或公司章程等, 申请人 自行出具书面说明不予认可) 。 ( 4) 所有提交原件的申请人均需出具一张原件资料清单,详细列明原件类型、 名称 、份数 ,并在清单上盖章。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八、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装订、签字和密封 (一) 申请人应 将申请 文件 胶装 成 一 册。 4 (二) 申请 文件 须由申请人盖单位 公 章 ,并由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需要注意的是,除附件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之处外,其余内容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 章)。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 委
10、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密封袋格式自定 。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原件及 资料清单 应单独密封(原件 若为散 装 , 可不 装订 ),密封 要求同 申请文件, 并在密封 袋 显目位置标注 “ 业绩证明材料 原件 ” ,最后 和申请文件 统 一密封在一个大密封袋 /箱中,若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引起的一切评审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在 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 原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商务部援外项目 采购 系统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两个发布平台上发布。 十、资格预审结果
11、通知 本次资格 预审 结束后, 代理 机构将及时向 通过资格 审查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投标邀请函 ,正式 通知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对于未通过资格 审查的申请人 ,代理机构 将在商务部援外项目 采购 系统平台上 公示 。 十一、特殊说明 该项目采用 EPC 模式实施,项目管理单位暂 定于 11 月下旬派组赴现场进行补充技术考察,建议通过资审的投标企业同期自费赴项目现场开展 EPC 工程总承包任务的标前考察,就项目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等向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建议,供项目管理企业修改完善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等 EPC 工程总承包任务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文件参考使用 十二、联
12、系方式 采购执行人: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1122 房间 邮编: 100036 传真: 010-6810 8103 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优盛大厦 D 座 1701 室 邮 编: 100083 联系人: 王桂乐 电 话: 010-82432652 手 机: 18618474425 传 真: 010-82432702 电子邮件: 2017 年 11 月 3 日 6 附件 1: 投标意向书 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申请人名称) 已仔细阅读 援某国城市供水项目 工程
13、总承包任务 资格审查公告,确认满足资审公告列明的资格要求,承诺能够按资审公告要求规定的时间满足相关任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采购。 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 (企业公章)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传 真 : 电子邮箱: 7 附件 2: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名称 :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14、、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 援 项目工程总承包 任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9 附件 3: 申请人股权结构 (格式 ) 股东名称 所占股比( %) (出资比例超过 5%的) 备注 单位股权结构 所属企业(直接全资、直接控股、直接参股) 所占股比( %)(出资比例超过 5%的) 备注 所属企业情况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年 月 日 10 附件 4: 近年完成的 同类项目 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价格 (万元)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承包范围 (关键 指标项 )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项目描述 ( 须完全响应资格预审公告有关同类项目业绩要求, 在此至少需说明项目 规模,并体现 关键指标 。相应内容 应当 明确体现 在所附的证明文件中 。 ) 备注 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