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审计申请表 办文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收文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名) 工程名称 送审造价 (元)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 监理单位 法人代表 审计类别 标底 预算 结算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 公 手 机 备 注 说明: 1、 申请单位应按本表内容如实填写,并按要求盖章、签名及表背面提交资料清单内容 收集整理资料,一并交审计局 基建 审计 办公室 ( 湖贝路 1030 号老区委 401 室 ) ; 2、 送审 项目审计核减率达 25%或以上的,须按规定报监察部门,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3、 审计类别有标底、预算、结算,申请单位在审计类别相应
2、栏打; 4、 30万元及以下未开工的工程项目预算,按标底提交资料清单内容整理提交资料; 5、 申请单位如有疑问可凭办文卡到 区 基建审计 办公室查询,查询电话: 25165518。 提交资料清单 结算工程 :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提交 备 注 1 计划立项批文(含项目概算表) 必需 2 工程结算书 (含电子文档) (注:送审金 额 必须建设、施工双方盖章确认,并加盖注册造价师章 ) 必需 3 施工合同、协议书 必需 4 竣工图纸(含电子文档) (注:竣工图纸必须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盖章确认) 、施工图纸(含电子文档)、设计变更 必需 5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必需 6 被审计 单位 授权 审计结
3、果人员 核对 委托书 必需 7 原审定的标底或预算书 30 万以上必需 8 项目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30 万以下可无 9 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有关指令和会议纪 要等 1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工程造价部分) 11 施工许可证 或开工复函 ( 30万以下建设工程除外) (必需)(若无,需写说明) 12 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 30万以下建设工程除外) (必需)(若无,需写说明) 13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必需 预算工程: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提交 备 注 1 计划立项批文(含项目概算表) 必需 2 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含电子文档) 必需 3 施工合同 变更工程必需 4 原审
4、定的标底或 工程 预算书 变更工程必需 5 项目招标、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30 万以上项目的变更工程 必需 6 设计变更等 7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必需 标底: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提交 备 注 1 计划立项批文或财政预算列支、有关指令和会议纪要等 必需 2 施工图纸(含电子文档) 必需 3 工程 预算书 (含电子文档) 和招标文件 必需 4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必需 注 1: 结算 /预算 /标底均须提交计划立项批文(含项目概算表)或财政预算列支、指令性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如自筹资金,须上级部门(如计划局、财政局、教育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2: 申请单位提交的审计资料除计划批文外必须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