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卫生局半年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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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昌吉市卫生局 2012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和要求,现将市卫生局 2012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市现有各类医疗机构 406 家,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4 家、卫生执法监督所 1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 所(其中社会力量举办 1 个)、乡镇卫生院 10 所、民营一级医院 12 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52 家,门诊 12 家、医务室 24 家、个体诊所 197 家,村卫生室87 家。全市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130 人。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卫生局在市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

2、和区、州、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人大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卫生工作积极稳妥持续有效推进。一是认真对照市政府 2012 年重点工作考核目标及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到人,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二是通过班子会、局委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工作培训班等形式,研究国家、区州市相关政策,吃透各项政策及医改工作精神,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学习传达相关政策及文件;三是在认真学习领会医改相关精神的基础上,我市卫生工作以五项医改为重点,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昌吉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昌吉

3、市卫生系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等文件,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依据。三、工作完成情况2(一)稳步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2012 年我市参合农牧民总人数为 97158 人,参合率 99.5%。人均筹资水平达到 321 元, (其中:中央补助 156 元、自治区补助 42 元、自治州补助 5 元、本市财政补助 68 元、农牧民个人 50 元),补偿最高限额提高至 6 万元。一是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监管暂行办法,今年 5 月份起,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门诊患者按照一般诊疗费 8 元标准(新农合基金支付 7

4、元、个人承担 1 元)实施即时补偿。为确保广大参合患者得到即时有效补偿,组织新农合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落实;二是努力构建市乡村新农合网络。在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广泛的摸底排查,特别是个别牧区乡镇和一些村级卫生室没有网络条件,经多方协调为其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年初,我市全面实施参合就医“一卡通 ”工作, 简化了报账程序,方便了参合患者信息管理、就医补偿;三是继续落实跨地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互认,今年以来,自治区、州各级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参合就医即时结报;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调整和完善了我市新农合补偿方案,通过提高补偿封顶线、完善慢性

5、病门诊补偿、增加特殊重大疾病补偿种类等政策全面提高参合农牧民收益水平;四是应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求,8 月份,我市及时启动了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成立了各级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抽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部分专家成立了小组办公室,逐步开展我市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基线调查工作,为 2013 年全面启动我市部分病种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做好前期准备。截至 7 月底,市乡综合实际补偿率达到了 64.48%,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实际补偿率达到55.73%。补偿 57448 人次,补偿 2567.31 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5378 人次、补偿 2535.54 万元;门诊补偿 42070 人

6、次、补偿 31.77万元;药品零差率补偿 25.06 万元);住院补偿患者中,享受住院 43万元以上大病补偿 91 人次,补偿 235.8 万元;单次补偿万元以上238 人次;慢病补偿 325 人次、补偿 1.16 万元。(二)多措并举,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落实。从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按要求 100%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及零差率销售,市直两家医院实现了基本药物目录全覆盖。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自行确定 3-4家药品配送公司签订配送合同,于 4 月份在全市 10 家乡镇卫生院和 6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启动了网上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先后

7、制定印发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方案、财政补偿管理办法等。成立了药品管理科,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和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先后派送 2 名基层工作人员到自治区参加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及网采工作培训,并及时组织各医疗机构院长、药剂科负责人、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学习、讨论、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反复进行培训,正确引导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改变原有用药习惯;三是积极安排部署,做好目录遴选工作。我局组织市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专家和部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药剂等工作人员从国家及自治区(州)药品目录中,为各乡镇遴选出 536 种、829 个

8、品规的药品,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出 522 种、719 个品规的药品,各类药品均统一通过“新疆医疗 机构药品采 购管理网” 进行网上采 购。今年 4 月 11 日组织相关专家从自治区新增补目录中遴选出 113 种、151 个品规的增补药品,及时填补了乡镇卫生院部分缺无药品的空白。各村卫生室由卫生院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307 个品种和新增补的 223 个品种的遴选结果进行配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四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库存药品清理。根据今年基本药物工作安排,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及调查摸底,并对去年跟标及非网采目录内的药品进4行了全面

9、下架处理,限时清库退货,并报卫生局备案;五是由于各村卫生室每月配送药品量较少,配送点不集中,各村卫生室采购计划由各卫生院每月统一报送,使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能够及时配送到位。截至 7 月底,共销售国家基本药物 497.41 万元,15%的药品零差率补偿总金额 62.36 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偿 17.54 万元、市财政补偿 7.52 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 25.05 万元、非农合财政补助 12.25 万元)。(三)统筹兼顾,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显著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三年来,我市先后投资 1.6 亿元,基本完成了各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资 2208.2 万元,新建了总建筑面积 1.6

10、2 万平方米的 10 所乡镇卫生院;投资 2238 万元,建设了总建筑面积 1.03 万平方米的 6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资847 万元,新建了总建筑面积 6710 平方米的 75 个村卫生室,实现了村卫生室全覆盖。投资 5550 万元,完成了建筑面积为 2.2 万平方米的市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争取援疆资金 2300 万元,完成了建筑面积 7500 平方米的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楼建设,已正式投入使用。同时为榆树沟镇、六工镇、滨湖镇卫生院和 6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救护车;此外,全市更新医疗设备投入 2679.5万元,使新建设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无论是城郊,还是边远乡村

11、,一座座坚固美观的医院拔地而起,实现了全市村卫生室全覆盖,做到了乡村医疗卫生条件设施配套完善化,建设规模及其水平走在了全疆乃至西北地区的前列,并在北京市召开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今年,以儿童医院、中医医院立项的昌吉市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 4. 5 亿元,拟建筑面积为 8.8 万、病床 800 张,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 6 月 21 日开工剪彩的建筑面积为 4.39 万的门诊、急诊、医技综合楼的建设。该项目可研报告、环评、建设用地等前期手续均已办理完毕,招标工作已结束:工程监理中标价5170.04 万元、一期项目建设工程中标价 7310.40 万元,现已开工建设。

12、2013 年启动二期工程,建设 4.3 万的病房楼,同时,成立了由王江书记任组长的昌吉市新区综合医院工程争创“鲁班奖” 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将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打造成优质工程;昌吉市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可研报告、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已开工建设;昌吉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与昌吉市环保局合建,并由昌吉市环保局牵头在 72 号小区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市财政安排 16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直两家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和医疗设备购置。其中:市医院综合楼配套设施建设 678万元、急救楼配套设施建设 50 万元、医疗设备补贴 122 万元、贷款贴息 250 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补贴

13、 500 万元;对延北、中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阿什里乡、滨湖镇、佃坝乡卫生院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均已完工;庙尔沟乡和谐二村卫生室新建工程,现已开工建设。 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 管理 实施方案,成立了核算中心,设置了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归集转户,启动了基层卫生机构“收支两条 线” 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印发 了昌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按津补贴的 30%预留,其中 60%按月根据职工医德医风、履行岗位职责、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14、群众满意度考核后发放,其余 40%年底根据考核一次性发放;科学合理的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挂钩,进一步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三是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形式培训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管理人员、门诊医生、乡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 4380 余人次;安排市直6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单位、牧民定居点及学校进行了业务支援;四是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完善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三年来共增加卫生人员编制 466 人,并通过公开招录、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实了医疗卫生队伍。其中市直医疗机构 50 人,妇幼保健院 13 人,乡镇卫生院 86 人,

15、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 317 人;五是通过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逐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目前 1 家申请创建国家级示范中心,2 家申请创建自治区级示范中心,已顺利通过自治区复审评估;六是制定印发了昌吉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暂行办法,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人均 200 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并重点向涉农、偏远牧区倾斜,按照牧业偏远乡镇500、400、300 元,农区乡镇 180、城市社区 130 元五个等级进行发放。认真落实了乡村医生 800-1200 元的新补助标准,确保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截至 7 月落实村医补助资金 124.7

16、 万元,共发放生活补助 49.95 万元、村医补助 67.44 万元。(四)创新思路,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开展。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卫生系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2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5 月 29日召开卫生系统医改工作推进会,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建立了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按责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制度;二是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卫生局将公立医疗机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等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市直两家医院对绩效量化指标进行了修订,把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医德医风及患

17、者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人员待遇,并向技术骨干、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倾斜,向重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目前,两家公立医院三联抗生素使用基本杜绝,二联抗生素使用得到有效控制,诊疗行为进一步规7范,运行效率逐年提高,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三是以 “三好一满意”为平台,医 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为抓手,健全了医德医风考评体系,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检查结果互认、优化门急诊环境和就医流程、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先诊疗后结算等多种渠道的便民利民服务。对城镇医疗保险病人、参合农牧民报销费用实行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有效提高了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医患和

18、谐;四是实施临床路径及单病种限价。在二级公立医院开展 5 种临床路径基础上,市医院、市中医院分别增加了 2 种、4 种,目前市医院临床路径种类增加至 7 个,市中医院达到 9 个;开展单病种限价 5 种,拟新增单病种限价 5 种,现正在论证中;五是以打造重点学科和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突破口,开展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加大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共引进各类专业人才 107 名,派出进修学习 17 名,开展新医疗技术 31 项,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 5 项,并获得“昌吉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称号;制定了新区医院发展规划,重点对 2012-2015 年人才引进、培养进行了统筹规划

19、,已报市政府审批;六是开展巡回医疗,帮扶基层工作。制定印发了2012 年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工作安排意见,市直 4 家医疗卫生单位与 10 个乡镇卫生院、6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书,进一步充实协作内容,加强考核评价,调动支援医院、受援单位的积极性。为对口支援单位博斯坦乡卫生院购置医疗、办公设备 2 万余元,组织市直两家医院 7 名业务骨干深入博斯坦乡开展义诊咨询 125 人次、免费送药 2000 余元,已接受木垒县 6 名业务骨干到市医院、二医院进修学习。 (五)强化措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制定印发了2012 年昌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昌吉市基本

20、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昌吉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重点8从资金落实、机构设立、责任细化等方面进行明确,加大项目跟踪和督促检查力度,保证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实施;自 2008 年以来,昌吉市、乡、村三级医疗基础网络建设已累计投资 2 亿元,确保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通过全员培训、重点指标推进、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院长(主任)、防疫、妇幼、健康教育专干及村卫生室、社区站等人员的培训。几年来,市本级共组织各类公共卫生项目培训班 12 期,培训人员 1000 多人次;三是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1、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昌吉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等一系列文件,落实“月查、季评、年考核”三 级督导考核机制, 既:卫生局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考核,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抽查、数据核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对承担任务的村卫生室、社区站以及本单位相关科室(医务人员)项目服务任务完成数量、质量、及时性及台账资料、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一次日常考核。5 月 14 日-31 日组织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半年考核,通过层层督导考核,确保了项目落实;四是制定印发了昌吉市基本公

22、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以奖代补、奖优罚劣”的原 则,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社保专户,实行管用分开,按照 11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核定单项资金,根据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考核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时间过 半、任务过半、资金过半” 和“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拨付补助资金,有效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显著提升,2011 年 9 月,我市代表自治区在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7 月底顺利通过了自治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9自治区艾滋病防

23、治工作半年考核。目前按照人均 25 元的标准已落实补助经费 616.6 万元,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预拨经费 408 万元。根据 2011 年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情况,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133.12 万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对辖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每季度对慢病病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随访及免费体检,并按要求进行健康人群的档案更新,及时录入电子档案。截至 7 月底,全市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5.88 万人,建档率 71.9%。其中城市建档 17.6 万人,农牧区建档 8.28 万人。规范管理

24、65 岁以上老年人 2.28 万人,健康管理率 76%;累计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 13912 人、糖尿病患者 5657 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242 名。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有效落实。按照人均 550 元的标准对712 名农牧区产妇进行了住院分娩补助,补助资金 38.76 万元;完成农牧区育龄妇女免费叶酸新增服用人数 1007 人,新生儿“两病”筛查 3114 人,已确诊 5 例阳性病例报告,均已进行药物和奶粉治疗,随访工作成效显著;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并新增了乳腺癌项目,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操作方案,已完成相关业务人员技术培训,

25、已完成宫颈癌筛查 472 人,乳腺癌检查 502 人。疾控工作取得新进展。扎实组织开展了两轮应急强化免疫活动。第四轮全市累计接种 79659 人,自治区快速评估接种率100%;第五 轮全市累计接种 79138 人,自治区快速评估接种率 99%;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门诊,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麻疹等疫苗接种率达到 98%;组织开展了相关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查漏补种工作;麻疹和手足口病疫情得到控制;制定印发了昌吉市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组织全市 21 家传染病信息报告单10位进行技术培训。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报告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例2327 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44.08%;法定传染病

26、报告总发病率为 545.92/10 万;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包虫病防治项目培训,联合畜牧局、动物疾控中心对 2011 年度完成的包虫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了昌吉市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系统开展了突发事件应急资源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市一中地震应急演练,联合旅游局开展了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演练,开展了卫生系统鼠疫疫情处置应急演练。完成房屋拆迁、市级大型公益活动等医疗保障 20 余次。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产妇 2642 人,活产 2683人,孕产妇和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 93.18 %、90 %;高

27、危孕产妇数 446 人,管理率 99.32%,婴儿死亡 10 人;孕产妇死亡 1人。出生缺陷 11 人,完成了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切实抓好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出台的艾滋病防治政策,紧紧围绕“五扩大、六加强” 的工作要求和结核病“三位一体” 综合防治试点要求,全面推 动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市人民政府专门召开全市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会,制定印发了昌吉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 行动计 划和 昌吉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 年);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将艾滋病和结核病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及时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三是专业机构每月定期督导,现场核实数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难点,及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以市长办公会的形式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四是足额保障防治工作配套经费,确保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共落实配套经费 42 万元,其中艾滋病配套经费 22 万元,结核病防治按照人均补助 0.5 元的标准落实配套经费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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