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干部下访制度总的原则:根据各自分管工作,每季度下访不得少于一次,及时到信访问题发生地了解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现场处理,把信访问题一次性处理到位,把上访人思想工作做到位。一、下访形式:下访采取走访、约访、暗访、座谈、现场办公等形式。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走访。对能当场解决的信访问题,及时深入到群众中,到纠纷现场,就地协调,就地化解。二是约访,与一些重点信访老户约定时间和地点面谈,寻求解决问题的共同点。三是回访,对一些生活十分困难的上访老户定期进行回访,利用节假日对上访老户进行回访慰问,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使其真正做到息诉罢访。二、下访要求:干部下访接访、处理疑难信访问题主要分五类:一是赴
2、京、赴省、赴市越级访问题;二是赴市以上集体访问题;三是重复访问题;四是影响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拆迁的信访问题;五是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上访问题。每位干部要及时深入基层采取措施,妥善解决每个信访问题,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尤其是对那些正在酝酿着的群众参与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化解和疏导,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努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做到 “困难在一线了解、感情在一线融洽、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业绩在一线创造”。三、下访制度干部包案制度根据“ 谁接访, 谁负责” 的原则,干部在下 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
3、件,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化解,直至息诉罢访。11、干部在下访时所接访的信访案件,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协调、解决。2、干部在下访时所接访的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案件,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对在下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重大或疑难案件,要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落实化解措施。限时办结制度干部在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简单案件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案件在半个月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同时,由村支部书记将办结情况及时报镇纪委。反馈制度干部下访后,对受理的信访案件或掌握的信访信息,要及时与镇党委政府沟通,必要时可由镇党委政府组织牵头有关部门参与调解信访问题。(四) 回访制度干部下访接访时,一时不能办理的案件,要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于一些信访问题办结后,群众仍未息访的,下访干部要亲自上门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责任追究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或发生重大集体上访,影响较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