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 二 ) 政务环境 建设(基本分值 18 分) 考核项目及内容 基本 分值 计分办法 责任部门 责任 人 责任 领导 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投资环境工作6 分 一、作风效能建设 3分 1、开展 发展提升年活动 2.5 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落实到位的得 0.5 分;围绕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落实到位的得 0.5 分;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落实到位的得 0.5 分;围绕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落实到位 的得 0.5 分;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落实到位的得 0
2、.5 分;在市纪委组织的暗访中,被党纪政纪处分、效能告诫、诫勉教育的,每件分别扣 0.2、 0.1、 0.05 分;在发展提升年活动中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被通报的,每次扣 0.1 分。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办公室、纪委(监察室) 牛勇、赖青、周世园 张春禄、刘建潮 2、受理效能举报投诉及环境监测点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0.5 市效能办交办件(包括效能投诉件、环境监测点反映问题转办件)未完成或未按时未成的,每件扣 0.1 分,办理质量不高的,每件扣 0.1 分。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纪委(监察室) 赖青、周世园 刘建潮 - 2 - 二、优化投资环境工作(3分) 1、推行行政审批 “两集中、
3、三到位 ”及一审一核制 0.5 “两集中、三到位 ”工作中职能归并未到位、一审一核审批事项未达 60%的扣 0.1-0.5 分。 行政审批处 万子芳 张春禄 2、推行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工作 0.2 未按要求缩短 50%时限的一次扣 0.1 分。 3、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 0.3 未按省市文件要求落实的扣 0.1-0.3 分。 4、妥善处 理企业投诉和诉求 0.5 对市里交办的企业诉求不及时办理并上报结果的每件扣 0.1-0.5 分。 5、开展 “十星 ”创评工作 0.1 被评为八星以下的扣 0.1 分 6、推进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落实 0.3 对市优化办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 0.
4、1-0.3 分。 7、规范行政行为 0.3 发现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培训的每次扣 0.3 分。 8、对投资环境情况进行并定期检查 0.3 被市优化办、委领导暗访发现问题的一次扣 0.1 分,投资环境工作被媒体负面曝光的一次扣 0.3 分。 9、开展投资环境测评工作 0.5 在投资环境监测评议和市直部门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扣 0.5 分,倒数第二名的扣 0.4 分,倒数第三名的扣 0.3 分,监测评议结果为基础满意的扣 0.分;监测评议为不满意的部门实行投资环境一票否决制。 - 3 - 创 建 工 作 及 城 市 管 理 6 分 一、四城创建( 2分) 1、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0.3 严
5、格按照创建国家级城市的要求,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领导,落实指 挥,落实责任。没成立机构、没有制定方案、没有明确领导的,各扣 0.01 分,没有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扣 0.02 分,没有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的各扣 0.01 分。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综 合 协 调 处 信 毅 张 春 禄 2、健全制度长效管理 0.2 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的一系列制度,明确日常落实制度的责任热,创建达标实施长效管理。没有建立制度的扣 0.02 分,没有日常落实责任人的扣 0.02 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的扣 0,02 分。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3、创新工作争创荣誉 0.2 创建工作
6、有 创新举措,有一套有效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涉及创建加分指标的 单位创造条件落实加分指标。创建工作被动应付、效果不好的扣 0.01 分;涉及创建加分指标的单位工作不积极,应该争取加分而未加到分的扣 0.01 分 ,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通过主动积极的工作 ,创建迎检中加分立功的单位可另加 0.02分 ,总分以不超过创建工作 2 分为限。 4、主动完成创建任务 0.8 认真落实市创建指挥部领导关于创建工作的动员和有关指示,及时采取贯彻行动,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每个指标落到实处。市组织检查时,排名倒数第一,且得分低于 85 分时,每次扣 0.01 分;省组织检查时,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01
7、 分;国家组织检查时,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0.02 分,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5、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0.5 未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扣 0.2 分;除 “四害 ”工作为落实扣 0.2 分;办公室、宿舍、庭院无专人保洁,卫生差、有杂物、有广告垃圾扣 0.2 分;经常性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无检查原始记录扣 0.2 分;单位会议室无禁烟标志、无公用茶具消毒设施扣 0.2 分。以上扣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4 - 创建工作及城市管理 ( 6分) 二、城市管理( 3分) 列入城市管理工作日常考核 的部门或单位:严格履行本部门或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3 将年度城
8、市管理考核综合得分按 3%的比例折算 督查考核处 计越华 詹成龙 未列入城市管理工作日常考核的部门或单位:1、按要求积极协助和配合做好城市管理有关工作; 2、认真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境。 1、未按要求出席城市管理相关会议、协助和配合做好城市管理有关工作,每出现一次扣 0.1 分; 2、出现下列情况,不按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整改,每次扣除相应分值: ( 1)违反市政管理条例,未经许可擅自开挖道路、私接排水管网,违反规定将人行道私自降坡和乱开口子,每次扣 0.2 分; ( 2)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反规定私自乱搭乱建,每处(次)扣 1 分; ( 3)违反市容管理条例,未经
9、批准擅自设置单位铭牌或标识,乱吊乱挂布幔或条幅等有损市容环境的问题,每次扣 0.2 分; ( 4)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不按规定落实门前管理责任,每次扣 0.1 分。 3、违反市容管理条例,车辆往外乱抛垃圾,每次扣 0.1 分。 说明:依据南昌市城市创建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洪办字 201077 号),列入城 市管理工作日常考核的市直部门和单位有: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地名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市政控股集团 。 - 5 - 创建工作及城市管理 ( 6分) 三、文明创建工作( 3分) 1、做好全国文明 创建工作责任落实 0.5 未明确
10、文明城市分管领导、分管处室及工作联络员扣 0.1 分;本单位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未进行分解、责任不到位扣 0.4 分。 综 合 协 调 处 信 毅 张 春 禄 2、搞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 0.2 未制作宣传展板扣 0.2 分 。 3、做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工作 1 迎检期间,本系统全国文明城市资料收集不及时、不达标扣 1 分(以征求资料收集组意见为准) 4、开展好 “十大文明活动 ”,提升市民素质 0.5 相关责任单位未落实南昌市开展 “迎城运、强素质,十大文明活动 ”实施方案(洪办字【 2011】 5 号),活动效果不明显扣 0.5 分。 5、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0.3 有关部门
11、未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扣 0.1 分; 未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研 究分析未成年思想道德状况并部署工作扣 0.1 分; 未制定下发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责任单位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扣 0.1 分;有关部门指宣传、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广电、建设、新闻出版、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群团组织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残联等组织。 6、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0.5 未成立志愿服务机构扣 0.1 分;未开展 “迎城运讲文明树新风 ”志愿服务活动扣0.2 分;未参与 “七城会 ”城市文明志愿服务行动扣
12、 0.2 分(以各牵头单位统计名册为准) 机关党委 邓丽 宋 亮生 创建工作及城市管理最后得分 =( “四城 ”创建实际得分 +城市管理实际得分 +文明创建工作实际得分) 6/8 - 6 - 法治南昌创建和依法行政工作4 分 一、法治南昌创建2 分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0.5 未成立本部门(单位、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扣 0.1 分;未结合职能作用制定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扣 0.1 分;未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的扣0.1 分;未制定法治建设实施细则的扣 0.1 分;年度法治建设计经费保障不落实的扣 0.1 分。 政 策法 规 处 鄢萍
13、 张春禄、吴斌 2、健全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活动,富有成效地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0.8 本部门(单位、系统)发生重大违法行为被上级机关纠正的有一起扣 0.1 分;发生行政败诉案件有一起扣 0.1 分;司法机关发生国家赔偿案的有一起扣 0.1 分;法制建设工作存在突出问题被国家、省级或者市级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有一起扣 0.1 分;未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的扣 0.1 分;法治建设工作无部署、无检查、无督导、无总结的扣 0.2 分;未向市委法治南昌创建办报告创建工作的扣 0.1 分。本项 0.8 分扣完为止。 3、认真总结 “五五 ”普法,高标准启动 “六五
14、 ”普法。 0.5 未制定本部民本系统 “六五 ”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扣 0.1分;未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落实任务的扣 0.2 分;未参加全市法制宣传员培训的扣 0.1 分,未配合市普法办开展工作的扣 0.1 分。 4、强化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本部门(单位、系统)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0.2 未发挥本部门(单位、系统)职能作用宣传法治南昌创建的扣 0.1 分;无法治建设专项简报的扣 0.05 分;未按要求向市委法治南昌创建办报送宣传材料的扣 0.05 分 - 7 - 二、依法行政工作2 分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
15、事项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重大决策案卷。 0.4 未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的扣 0.1 分;未按程序决策的,发现一件扣 0.1 分(以 0.2 分为限);未建立重大决策案卷的,扣 0.1 分。 政 策法 规 处 鄢 萍 张春禄、吴斌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按照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并向 社会公布;发布后按规定报市政府备案;对经审查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纠正;严格执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0.5 未按规定制定或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每件扣 0.1 分(以 0.2分为限);未纠正问题规范性文件的,每件扣 0.
16、1 分(以 0.2分为限);未执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扣 0.1 分。 3、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行政检查记录。 0.5 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为的,每起扣 0.05 分(以 0.1 分为限);未执行省、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每起扣 0.1 分;未对本部门案卷进行评查的,扣 0.1 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全市案卷评查的,扣0.05 分;未建立行政检查记录的,扣 0.1 分;获省、市优秀执法案卷的,加 0.05 分。 4、依法履行行政复议与应诉职责。依法受理和办理
17、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应复、应诉职责。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裁判,配合法院执行。 0.3 未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未依法履行应复、应诉职责,或未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裁判,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每件扣 0.1 分。 5 、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0.3 学法少于 4 次的,每少一次扣 0.05 分(以 0.1 分为限);未落实工作要点的,每项扣 0.05 分(以 0.1 分为限);未按时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 0.1 分。 - 8 - 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1 分 1、节能宣传 开展节能宣传
18、活动。 0.05 1、能提供日常性节能宣传活动相关计划或宣传内容等证明材料的,得0.025分。 2、能提供有关图片、影像等资料证明开展了节能宣传周 活动的,得 0.025分。 3、无法提供有关资料的,不得分。 后勤装备处 张晋亭 万家吉 2、管理措施 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0.02 有会议议程及会议记录的,每次得 0.01分,否则不得分。 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年度节能工作方案,进行年度节能工作总结。 0.02 制定了本部门(单位)的年度节能工作方案的,得 0.01分。 进行了本部门(单位)年度节能工作总结的,得 0.01分。 把节能制度纳入本部门的管理体系 0.02 制定了节能相关
19、内容的制度,得 0.02分。 参加市组织的节能工作会议或节能培训活动。 0.03 全部参加得 0.03 分,全部缺席不得分;每缺少 1 次扣 0.01 分,扣完为止。 公务用车管理。 0.08 1、有派车制度并能提供各月派车管理记录的,得 0.01分。 2、实行了油耗定额管理并执行单车油耗跟踪办法的,得 0.05分。 3、按有关要求建立了单车能耗核算台账的,得 0.02分。 3、能耗统计 能耗数据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0.18 1、能按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按月完成能耗数据网络( 7-12月)和纸质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每按时完成网络和纸质报表报送 1次,各得 0.01分。 4、节能成效 年度
20、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0.60 1、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硬性指标的,得 0.6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2、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指标,但 1-6月单位建筑面积能耗、6-9月人均能耗、年末人均能耗分项出现超标的,每出现一项扣 0.1分。 双拥工作( 1 分) 1 1、履行本部门、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做好本部门、单位拥军优属工作( 0.25分)。未履行工作职责扣 0.1分,未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扣 0.15分。2、年度双拥工作有计划安排、活动内容、总结报告( 0.25分)。少一项扣 0.1分,扣完为止。 3、预防和妥善处置本部门、本单位部分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群体性上访事件( 0.25分)。无预防措
21、施扣 0.1分,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不当扣 0.15分。 4、支持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实验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帮助部队解决问题( 0.25分)。视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组织人事处 熊稀艳 宋亮生 - 9 - (三)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基本分值 10 分) 考核项目及内容 基本分值 计 分 办 法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责任领导 综 治 、 维 稳 和 信 访 工 作 6 分 1、政法工作 1 及时传达贯彻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未在本系统内传达贯彻的扣 0. 1 分; 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的扣 0.1 分; 根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本系统一定时期内工作作出全局性工
22、作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未达要求的扣 0.1分;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未达要求的每项扣 0 1 分; 未完成政法专项调研课题任务的扣 0.0 1 分; 中央、省交办案件办结率达 9 0%,息访率 9 0%,未达标的每项扣 0. 1 分; 发生涉法涉诉非正常赴京上访人员未及时劝返的每人次扣 0.1 分;未完成上级交办工作的,每项扣 0. 1 分; 发生恶性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事件扣 0.3 分。 应急办 徐雪刚 张春禄 2、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 1 组织机构建设规范,配齐配强综治专(兼)职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扣 0.0 5 分; 综治基础工作扎实,日常台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明细,未达要求
23、的扣 0. 05分; 基层帮创工作成效明显,未达到要求的扣 0.0 5 分; 年度综治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对下设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未达到要求的扣 0.0 5 分; 综治责任制落到实处,第一、主要责任人每年有述职报告,对单位内部发生 的不利于安全稳定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和责任查究,未达到要求的扣 0.1 分; 积极主动派员参加每年度一次的综治培训和每季一次得综治片会,未达到要求的扣0.1 分; 管好人、看好门、履好职,单位内部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火灾、无被盗等事件发生,未达到要求的扣 0. 1 分; 积极参与全市并适时组织本系统行业内的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未达到
24、要求的扣 0. 1 分; 充分履行职责,有效地推进 “三项重点 工作 ”的深入开展,未达到要求的扣 0. 1 分; 本系统综治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未达到要求的扣 0.1 分。 - 10 - 3、维护社会 稳 定 工作 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扣 0.0 5 分; 信息(相关资料)报送不及时一次扣 0.0 5 分,发生信息漏报、错报的一次扣 0.0 5 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 0. 1 分; 对督办的涉稳信息、化解、稳控不到位,仍然出现涉稳事件的一次扣 0.0 5 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 0.1分; 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及时,相关领导没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的一次扣 0.0 5
25、 分,因处置不及时造成重大有影响的扣 0.1分。 对重大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实施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扣 0.0 5 分,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扣 0.1 分。 4、防范和处 理 邪 教工作 1 未实现 “六个零 ”不得分; 有 “法轮功 ”及其它邪教人员参与非法活动,每人次扣 0. 1 分; 有 “法轮功 ”及其它邪教人员被送劳教或判刑,每人次扣 0. 2 分; 未完成当年教育转化任务,每人次扣 0.1 分; “创无 ”活动未达标,扣 0.1 分; 未按要求配备 610 办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缺一名扣 0.1 分; 未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扣 0.1 分; 平时日常工作未按要求完成,视
26、情扣 0.01 分至 0.1 分; 工作经验被中央、省级简报刊 用的每篇加 0.1 分。 应急办 徐雪刚 张春禄 5、信访工作 2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信访工作 “一岗双责 ”制, 0.2 分。未成立机构或 “一岗双责 ”落实不到位扣 0.1 分。 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排查信访突出问题, 0. 2 分。少 1 次扣 0.05 分。 做好赴京到省来市访处置工作, 0.8 分。赴京到省来市访量排市直第一位扣 0.1 分。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机关干部下访活动, 0.2 分。未开 展领导接访扣 0. 1 分;未开展机关干部下访的扣 0.1 分。 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件, 0.2 分。按期办结率少一个百分点扣 0.0 2 分。 认真办理领导协调信访件、 “网上信访 ”、 “省市长手记信箱 ”、投诉受理交办件, 0.4 分。四项工作中每一项按期办结率少 1 个百分点扣 0.0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