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处 分 规 定 筑牢 警 察 队 伍法纪防线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的出台是监狱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体现,是监狱警察的行为准则,同时为监狱警察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纪律保障。为全面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监狱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了“三个结合” 的具体要求, (即:坚持学习贯彻与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监狱工作相结合),同时要求全体监狱警察认真开展学习,严格抓
2、好落实。随后,监狱纪委负责转发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第 25 号令的内容,印制处分规定小册子 300 余本发至每名警察,并要求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贯彻。8 月 14 日,我狱按照省厅、市局纪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狱属全体警察进行了处分规定的测试。本次考试共分上午、下午两场,共有 249 名警察进行了测试,参加测试率达到了 98%。测试结束后,监狱专门组织人员对照省厅标准答案进行认真阅卷、评卷。经过批改试卷及分数统计,监狱参加测试警察的平均成绩为 81.6 分。其中:狱侦科、生活卫生科、狱政科、政治处、教育科分居机关科室部门平均成绩前五名;八监区、六监区、一监区、四监区、三监区居监区平均成绩前五名。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处分规定工作,我狱警察的思想认识普遍得到了提高,绝大多数警察在思想深处牢固树立了法纪防线,为进一步维护我狱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