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复旦大学引进人才申报推荐审批表 ,并提供相关必备材料用人单位教授大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是否符合所在单位人才引进条件进行评估,投票2/3 为通过。并就相关重要问题(岗位、待遇等)按学校现行政策直接与申请人洽谈。超出政策规定范围,可提请学校新进教师聘用审批会议进行协调后洽谈人事处对用人单位递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拟文报分管校长审批人事处根据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批复通知用人单位或根据新进教师聘用审批会议决议书面批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学术委员会/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授大会 评估意见、海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审/ 推荐意见,以及本单位学科和队伍发展规划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推荐
2、,并将拟聘报告、完备材料递交人事处用人单位自主进行海内外同行专家独立评审/推荐程序(一般 3-5 位) ,海内外专家的学术职务应高于或至少等同于申请人所申报的学术职务人事处根据分管校长审批意见安排新进教师聘用审批/协调会议审议、批准、批复人才引进用人单位工作程序(学术确认流程)(详见表二)人才引进学校(含人事处)工作程序(审批流程)(详见表三)人才引进上海市工作程序(上海市户籍/居住证办理程序)(详见表四)人才引进工作总流程(表一)人事处根据分管校长审批意见上报校办,申请提交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批复上海市户籍/居住证办理人才引进用人单位工作程序(表二)(学术确认流程)注:简易程序
3、准入条件:1、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院士,人文、社会学科知名学者(院士级教授) , “973”首席、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务院学科、学位评议组成员等;2、国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中国家重点学科的教学研究人员申请同级专业技术职务;3、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中教学研究人员申请同级专业技术职务;4、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2011 年 12 月,海内外同行专家学术独立评审/推荐由原 3-5 位改为现一般不少于 3 位;本单位教授大会学术评估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聘任工作小组综合考察推荐一般程序:海内外同行专家独立评审/推荐 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本单位将拟聘报告及齐备的材料递交人事处,进入学校工作程序(表三
4、)本单位拟定报告、备齐相关附件材料科研部门成果确认(论文、项目、专利等)简易程序:直接确认 图书馆论文检索人才引进学校(含人事处)工作程序(表三)(审批流程)人事处受理、形式审核、起草报告*报分管校长审批*上聘用审批工作会审批工作审议/协调/复议、审批人事处书面批复通知用人单位报校办、申请提交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审议校办批复上会协调上会审批通过审批未通过 未通过审批通过 人事处通知用人单位进入上海市工作程序办理流程(表四)上会审批通过复议-通过审批通过复议-通过审批通过人才引进上海市工作程序(表四)(上海市户籍/居住证办理程序)海(境)外引进人才国内引进人才上海市户籍办理教育部学历/学位前置认证审核流程外籍人才居住证 B 证办理中国籍人才户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A 证办理海(境)外获学历/学位国内获得学历/学位上海市学历/学位前置认证审核流程进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