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费用控制第一节 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一、 工程量清单的管理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及计量方式和方法。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完成。凡超过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和体积都不予计量。二、工程量清单的变动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变动。三、计量原则1、现场工程计量应本着按合同合理、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2、工程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计量;3、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计量;4、按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测算出每一个支付项目的总额,作为控制计量的红线。设计变更一经批准,
2、应随时修改计量红线,各计量累计额不得超过计量控制红线规定额。四、工程计量的条件与方法1、工程达到规定计量单位或时间时,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资料,监理工程师予以审查,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2、工程计量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检测资料。五、工程支付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1、全面、系统、正确掌握合同规定的支付范围、条件、方式、时限等要求,防止重计、多计、超规定时限支付、超前支付等造成的业主经济损失。2、支付依据正确和有效。各支付依据资料齐全,计算方法正确。单据、保险、保函等证明文件出具单位资质和时间有效,避免因资料等支付依据不准确或证明失效或无效导致的风险。3、严格岗位责任,加强工程支付的计算复核,每项支付均应实
3、行计算、复核双人制,驻地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制度和定期阶段性全面复核制度。4、监督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应通知业主收回。5、保证按规定时限要求审查和签发承包人工程支付申请的同时,按规定比例和时间办理扣回开工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保留金和其它合同规定的费用。6、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办理代扣、代罚、代交、代付等没有合同规定依据的费用支付,也不应执行这类任何指示和规定。第二节 计量支付工作程序一、驻地办的主要任务1、督促各承包单位按时办理计量与支付,落实现场计量工作程序。2、严格审核工程计量,确保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准确
4、和及时,对计量工作合理性、准确性全面负责。3、配合业主及总监办搞好计量支付方面业务培训、考核以及专项检查工作。二、工作程序(一)驻地办监理工作程序1、现场监理人员应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项目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签认工程量计算资料。2、驻地办各专业工程师及时会同承包人进行工程计量,并协助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签发工程量确认单 ,不得无故拖延。3、驻地办合同计量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所报送的支付证书,无误后提交驻地工程师审阅。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开工后根据总监办提供的表式,负责向承包单位介绍计量支付统一表式编制方法。随时指导施工单位按时填制支付证书,使支付证书规范化,并督促其按时上报。审查工程量
5、确认单填制是否规范、工程量是否准确,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对照工程量确认单核查工程完成情况;如果有疑问应及时向项目工程师了解情况,必要时有权暂缓有疑问的工程项目的支付。审查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合同及时办理相关款项的支付与扣回。参与研究与计量支付有关的合同问题,审查其它与计量支付有关的资料。办理被总监办否决的支付项目的回扣工作。4、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最终确定的中间计量单以及中间支付证书,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二)总监办监理工作程序1、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审查、汇总驻地办上报的工程量确认单、中间支付证书等计量支付资料,交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上报项目办。2、审查开工预
6、付款和材料预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3、参与研究与计量支付有关的合同问题,审查其它与计量支付有关的资料。三、时限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周期为 1 个月,参与当月支付的项目工程量的计量截止到 20 日,工程计量工作随着工程项目的完成跟踪进行,所有参与计量的工程项目应满足规定的条件,承包人应汇总当月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中间计量单(工程量确认单) ,以及计量要求的检验检查资料于每月 23 日前一并上报驻地办。驻地办合同计量工程师以及负责该项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计量资料,并签认中间计量单(工程量确认单) ,交驻地监理工程师核查后于每月 26 日前上报总监办。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对驻地办上报计量资料进
7、行抽查,并有权调阅施工日志及现场监理日志,发现不一致或计量有出入即暂停当月相关项目所在章所有项目的支付;总监理工程师对抽查情况进行核查后将中间计量单返还驻地办,驻地办返还承包人并根据核查情况相应调整计量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将调整后的中间计量单及打印好后的报表于每月底前上报驻地办签认并报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并于下一月 5 日前上报业主。四、支付报表的内容和份数1、承包人每月认真做好支付证书,按规定将支表完成报驻地办一式 8 份,全部打印,经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办,总监办审查签字后报项目办。项目办领导签字后,返还承包单位、驻地办、总监办各一份。2、工程量确认单由驻地办项目工程师审核签字,一
8、式四份,总监办、驻地办和承包单位各保留一份,另一份随支付报表一起报省办。驻地办计量工程师应首先对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复核签字,再进行支付证书的复核。3、中间计量单原件由承包人负责保存,中期支付证书 8 份签认部分均要求手写,不得采取打印或签字后复印的方式办法,对纸面存在污渍或字迹不清晰的监理单位有权拒绝接收。五、工程量清单无支付项目的支付因工程变更设计发生工程量清单上未列明或无报价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后可视为漏项。清单漏项单价的议定应按合同文件专用本的规定,由驻地办和总监办初审后,提交项目办批准后方可进行支付。六、精度要求计量支付证书中单价、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 2 位,合价及金额精确至元。钢材重量精确到 kg,土方工程数量精确到 m3,灌注桩、护栏长度精确到 m,涵洞按实际长度,砼、砌石工程数量精确到 0.1m3,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透层、面层面积精确到 m2。七、中间支付错误的处理1、承包人未能按时限上报支付证书的,一律转入下一期办理。2、承包人提交的支付报表应是准确无误的,如有错误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出的当日修改完毕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最晚不得超过次日;无论何种原因,均不能超越规定的提交时限。3、承包人负责计量支付工作的人员应是称职的人员,如连续三期均不能做到准确无误或其工作不能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则视为不称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项目经理部进行人员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