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1、目的 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本指导书提供检测结果出具的一些细节,重点描述了检测结果的数值的修约表述方式和表述方式。 2、依据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5009.1-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CNAS-GL27-2009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 3、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出具。 4、定义 4.1 数值修约 通过省略原数值的最后若干位数字,调整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使最后所得到的值最接近原数值的过程。4.2 修约间隔 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注:修约间隔的数值一经确定
2、,修约值即为该数值的整数倍。 例 1:如指定修约间隔为 0.1,修约值应在 0.1 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 例 2:如指定修约间隔为 100,修约值应在 100 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百”数位。 4.3 极限数值 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规定考核的以数量形式给出且符合该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指标数值范围的界限值。 5、作业规程 5.1 数值修约规则 5.1.1 确定修约间隔(指定数位) 5.1.1.1 指定修约间隔为 10n (n 为正整数) ,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 n 位小数。 5.1.1.2 指定修约间隔为 1,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个”数位。 5.1.1.3
3、 指定修约间隔为 10n(n 为正整数) 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 10n 数位,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十”、“百”“千”数位。 5.1.2 进舍规则 5.1.2.1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 5 时,则舍去,即保留的各位数字不变。 例 1:将 12.1498 修约到一位小数,得 12.1;将 12.1498 修约到个数位,得 12。 5.1.2.2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 5,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 1。 例 1:将 1268 修约到“百”数位,得 13102(特定场合可写成为 1300)。 例 2:将 10.502 修约到个数位,得 11。 注:示例中“特定场合”系指修约间隔明确时
4、。5.1.2.3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 5,且其后有非 0 数字时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 1;若其后无数字或皆为 0 时,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5,7,9)则进,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 1,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偶数(2,4,6,8,0)则舍去。 例 1:修约间隔为 0.1(或 10-1) 拟修约数值 修约值 1.051 1.1 0.350 0.4 1.050 1.0 例 2:修约间隔为 1000(或 103) 拟修约数值 修约值 2500 2103(特定场合可写成为 2000) 3500 4103(特定场合可写成为 4000)5.1.3 不许连续修约 5.1.3.1 拟
5、修约数字应在确定修约间隔或指定修约数位后一次修约获得结果,不得多次按 5.1.2 规则连续修约。 例:修约 15.4546,修约间隔为 1 正确的做法为:15.454615; 不正确的做法为:15.454615.45515.4615.516。 5.1.3.2 在具体实施中,有时测试部门先将获得值按指定的修约数位多一位报出或几位报出,而后有其他部门判定。为避免产生连续修约的错误,应按下述步骤进行: a、报出数值最右的非零数字为 5(或 5 后皆为 0)时,应在数值右上角加“+”或加 “-”或不加符号,分别表明已进行过舍、进或未舍进。 例:16.5 +、16.50 +、16.500 +表示实际值分
6、别大于 16.5、16.50、16.500,分别经修约舍弃为 16.5、16.50、16.500;16.5 -、16.50 -、16.500-表示实际值分别小于16.5、16.50、16.500,分别经修约进一为 16.5、16.50、16.500。b、如对报出值需要进行修约,当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 5,且其后无数字或皆为 0 时,数值右上角有“+”者进一,有“- ”者舍去,其他仍按 5.1.2 规则进行。 例:将下列数字修约到个数位(报出值多保留一位至一位小数) 实测值 报出值 修约值 15.4546 15.5- 15 16.5203 16.5+ 17 17.5000 17.5 18
7、5.2 运算规则 5.2.1 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可疑数表示末位 1 个单位的误差。 5.2.2 复杂运算时,其中间过程多保留一位有效数,最后结果须取应有的位数。 5.2.3 加减法计算的结果,其小数点以后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相同。 5.2.4 乘除法计算的结果,其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 相同。 5.3 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的方法 5.3.1 总则 5.3.1.1 在判定测定值或其计算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将测试所得的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比较的方法可采用: a)全数值比较法; b)修约
8、值比较法。 5.3.1.2 当标准或有关文件中,若对极限数值无特殊规定时,均应使用全数值比较法。如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应在标准中加以说明。 5.3.2 全数值比较法 将测试所得的测定值或计算值不经修约处理(或虽经修约处理,但应标明它是经舍、进或未进未舍而得),用该数值与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只有超出极限数值规定的范围(不论超出程度大小),都判定为不符合要求。(示例见表 1) 5.3.3 修约值比较 5.3.3.1 将测定值或计算值进行修约,修约数位与规定的极限数值数位一致。 5.3.3.2 修约后的数值与规定的极限数值进行比较,只有超出极限数值规定的范围(不论超出程度大小),都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9、(示例见表 1)表 1 全数值比较法和修约值比较法的示例与比较项目 极限数值测量值或其计算结果按全数值比较是否符合要求修约值按修约值比较是否符合要求NaOH 的质量分数( %)97.0197.0197.0096.9696.94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97.097.097.096.6符合符合符合不符合粮食中铅限量(mk/kg)0.20.190.20+0.25+0.25+0.26符合不符合不符合不符合不符合0.20.20.20.30.3符合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蛋鸡复合预混料维生素 A 含量(IU/kg)73010 3729103730-103730103730+103不符合不符合符合符合7291037
10、30103730103730103不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生长肥育猪饲料中钙含量 %0.550.800.540.55-0.55+0.790.80+0.81不符合不符合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0.540.550.550.790.800.81不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不符合5.4 测试结果的表述 5.4.1 样品测定值的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4.2 测试结果报告平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并按检测方法要求的保留数位修约报告计算结果。 5.4.3 如果测试结果在方法的检出限以下,5009 系列标准方法和规定的极限数值为“不得检出”的测试结果可以用“未检出”表述,但应注明检出限数值;其他系列标准方法的测试结果用“检出限数值”表述。 5.4.4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中信息(检测时间、检测依据和数据分析公式等)要表述完整、书写规范,空白处划“/”标出。 5.5 检验报告中出具的判定结果 出具判定结果要严格执行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中第 4条款规定和 CNAS-GL27声明检测或校准结果及与规范符合性的指南中第 4 和 5 条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