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央研究院 107 年志願服務人員 召 募報名簡章 一、 資格條件 : (一 ) 能完成 24 小時訓練課程且能依照服務單位規定之服務時間,且可依院方需求機動服務者。 (二 ) 服務期間至少可連續 6 個月者。 二、 服務時間 :依各志工運用單位要求及服務人員意願安排時間。 三、 報名方式 :E-mail 或傳真報名,請於中央研究院首頁 學術行政 107 年志願服務人員召募 下載報名表 填寫後 , E-mail 至 goodwillgate.sinica.edu.tw 或傳真 2788-8459報名。 四、 訓練課程 :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各 12 小時。 五、 權利及義務 : (一)權利:
2、1. 參加志願服務相關教育訓練。 2. 參加本院舉辦之訓練、演講或參觀等活動。 3. 服務期間享有意外事故保險,並得視經費狀況酌予補助交通費及誤餐費。 4. 持有本院志願服務證(不含眷屬)之正式志工,在使用本院活動中心或體育館各項設施時,比照 院區內工作之人員 規定辦理。 5. 參與本院服務,表現良好績效優異之志工,可因升學、進修、就業、服相關替代兵役等,申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 (二)義務: 1. 遵守志工倫理 守則及本院服務規範或相關規定。 2. 出席本院志願服務有關會報或活動 。 3. 參與志工運用單位所提供之教育訓練。 4. 值勤時,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並對因值勤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
3、息,有保守秘密之責。 5. 妥善保管及使用志工運用單位所提供之各項資源及證件。 6. 婉拒收取報酬。 六、 各類志工 應 具備條件、服務項目、時間、地點及預估需求人數如下: 服務 地點 類 別 具備條件 服務項目 服務時間 需求 人數 生態池 /森林步道 導覽 /解說 1. 喜好大自然。 2. 具終身學習心態。 3. 有改善院區生態環境的服務 熱忱及體力。 4. 每月可服務 36 小時。 5. 具 生物多樣性知識者尤佳。 1.整理維護復育院區或國家生技園區生態區塊,需要體力。 2.不定期的生態解說與導覽服務。 3.步道巡守生態記錄。 4.編寫解說摺頁,宣導生物多樣性。 1.每月第 2 個週六生
4、態池除草。 2.每月第 3 個週三復育活動。 3.每月第 4 個週日步道森林復育。 4.每月第 4 個週四晚上進修聚會等。 30人 史語所傅斯年紀念室 展場值勤及行政支援 1. 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者 。 2. 需配合排班準時出勤 史語所傅斯年紀念室展場值勤 及 行政支援 每週 一 五,上下 午 各1 人 10人 中央研究院 107 年志工報名表 服務類別 /地點 導覽 /解說 生態池及森林步道 展場值勤及行政支援 史語所傅斯年紀念室 姓 名 性別 男 女 黏貼一吋照片 (請務必黏貼 ) 國民身分證 統一編號 出生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E-mail 電 話 (O) (H) 行動電話 : 緊急
5、通知人 電話 (含行動電話 ) 職 業 家庭主婦 上班族 退休人員 自由業 其他 學歷 (科系 ) 語 言 會 話 英語 可以 流利 國語 可以 流利 日語 可以 流利 台語 可以 流利 西語 可以 流利 客語 可以 流利 其他 可以 流利 曾任或現職機關(公司 ) 職稱 機關 (公司 )電話 曾任或 現任志工單位 曾任或現任 志工單位電話 志工服務 紀錄冊 有 (請附影本 ) 無 可以服務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例假日 不限定 訓練課程 可上課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例假日 餐食 葷食 素食 備註 : 一、您的資料將不對外公開、不退件 , 請 閱覽本院個資蒐集前書面告知書,
6、謝謝您。 二、審核後必要時予以面談,並接受全程基礎及特殊訓練共 24小時講習。 三、報名方式: 請併同中央研究院個資蒐集前書面告知書 E-mail至 goodwillgate.sinica.edu.tw 或傳真 2788-8459 報名 ,或 逕寄 115 台北市研究院路 2 段 128 號中央研究院人事室 四 、報名截止日: 107 年 5 月 31 日。 本表可至本院網站學術行政 (www.sinica.edu.tw) 下載或洽本院人事室 (Tel:2789-9700)。 中央研究院個資蒐集前書面告知書 中央研究院 (以下簡稱本院 )為辦理 107 年度志願服務人員召募,於召募過程需要您的
7、個人資料類別,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 蒐集目的及方式 : 本院蒐集目的在 於辦理 志工召募 事宜,統計報名人數及後續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證及志工團保等。蒐集方式將透過填寫報名表方式進行個人資料蒐集。 (二) 蒐集個人資料 項目 : 1. 姓名、 性別、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日期、 住址、電話、電子信箱位址 、學歷及語言能力。 2. 緊急通知人及其電話。 3. 經歷、現職 、職稱、機關 (公司 )電話。 4. 曾任志工或現任志工單位、電話。 (三) 利用期間、地區 : 資料 從報名本院志工及於本院各志工團隊 存續期間 利用 , 至 利用地區 則 不限 。 (
8、四) 利用對象: 個人資料將用於各志工團隊甄選用,及錄取後之保險、訓練、服務、考核、 各項公文書作業及政府機關依 其法定職掌之正式函文調閱等 。 (五) 利用方式 :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利用方式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與利用(例如使用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等)。 (六) 當事人 權利與行使方式 : 您可以依據個 人 資 料保護 法第 3 條針對本院行使以下權利(請撥打 02-27899700)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七)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不願意提供將無法完成報名作業。 本人 已清楚瞭解 貴 院 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 貴 院 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前述個人資料。 當事人簽名 : 日期: 10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