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水质、土壤质量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水质和土壤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无公害蔬菜示范生产基地。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6920-1986 水质 pH 值的测定GB/T7466-1987 水质中总铬的测定GB/T7467-1987 水质中六价铬的测定GB/T7468-1987 水质中总汞的测定GB/T7475-1987 水质中铜、锌、铅、镉
2、的测定GB/T7482-1987 水质中氟化物的测定GB/T7483-1987 水质中氟化物的测定GB/T7484-1987 水质中氟化物的测定GB/T7485-1987 水质中总砷的测定GB/T7486-1987 水质中氰化物的测定GB/T7487-1987 水质中氰化物的测定GB/T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7134-1997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GB/T17135-1997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GB/T17136-1997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GB/T17137-199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GB/T17140-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GB/T17141-1
3、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3.灌溉水和土壤质量要求3.1 灌溉水质要求无公害蔬菜示范生产基地灌溉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 1992)中有关蔬菜部分的要求(见附表 1)。3.2 土壤质量标准无公害蔬菜示范生产基地土壤质量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T15618 1995)中有关蔬菜部分的要求(见附表 2)。4.检验方法4.1 灌溉水质指标的检验4.1.1 pH 值的测定按照 GB/T6920 规定执行。4.1.2 总汞的测定按照 GB/T7468 规定执行。4.1.3 铜、锌、铅、镉的测定按照 GB/T7475-1987 规定执行。4.1.1 氟化物的测定按照 GB/
4、T7482、GB/T7483、GB /T7484 规定执行。4.1.5 总砷的测定按照 GB/T7485 规定执行。4.1.6 氰化物的测定按照 GB/T7486、GB/T7487 规定执行。4.1.7 六价铬的测定按照 GB/T7467 规定执行。4.1.8 粪大肠杆菌群数的测定按照 GB/T5750 规定执行。4.1.9 蛔虫卵数的测定按照 GB5084-1992 中 6.3 条规定执行。4.2 土壤质量指标的检验4.2.1 总砷的测定按照 GB/T17134、GB/T17135 规定执行。4.2.2 总汞的测定按照 GB/T17136 规定执行。4.2.3 总铬的测定按照 GB/T171
5、37 规定执行。4.2.4 铅、镉的测定按照 GB/T17140、GB/T17141 规定执行。附表 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1992 (蔬菜部分)(单位:mg/L)序号项 目 蔬 菜1 生化需氧量(BOD 5) 802 化学需氧量(COD 5) 1503 悬浮物 100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5.05 凯氏氮 306 总磷(以 P 计) 107 水温 358 PH 值 5.5-8.59 全盐量 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10 氯化物 25011 硫化物 1.012 总汞 0.0113 总镉 0.0514 总砷 0.0515 铬(
6、六价) 0.116 总铅 0.117 总铜 1.018 总锌 2.019 总硒 0.0220 氟化物 2.0(高氟区) 3.0(一般地区)21 氰化物 0.522 石油类 1.023 挥发酚 1.024 苯 2.525 三氯乙醛 0.526 丙烯醛 0.527 硼 1.0(对硼敏感作物,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橘等)2.0(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 菜、葱等)3.0(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蓝等)28 粪大肠菌群数,个 /L 1000029 蛔虫卵数,个 /L 2注: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 200
7、-500 立方米/亩茬。附表 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蔬菜部分)(单位:mg/kg )一 级 二 级 三级 自然背景6.5 6.5-7.57.5 6.5镉 0.2 0.3 0.3 0.6 1汞 0.15 0.3 0.5 1 1.5水田15 30 25 20 30砷旱地15 40 30 25 40农田等35 50 100 200 400铜果园- 150 200 200 400铅 35 250 300 350 500水田90 250 300 350 400铬旱地90 150 200 250 300锌 100 200 250 300 500镍 40 40 50 60 200
8、六六六 0.05 0.5 1滴滴涕 0.05 0.5 1注:1. 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2.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3.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 的土壤,若5cmol (+)/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采用旱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