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国际客运 码头段海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JF2018060101 号 采 购 人:汕头市 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代理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 6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 环境卫生管理局 的委托,对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国际客运码头段海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磋商文件经 汕头市 环境卫生管理局
2、和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国际客运码头段海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预算总金额: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000,000.00 元 /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项目地点:汕头内海湾靠北岸海面,沿海滨路从华侨公园至国际客运码头全长 6 公里、距岸 200米的海面。 4、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需求:对海面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的打捞及清运处理。 5、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6、 采购期内,较大型作业船只及垃圾运输车由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提供, 以租赁形式交由中标方
3、使用,租用费用按设备总值以 15 年平均折旧计算,年共 15 万元在中标金额中扣除,船只及车辆用 油、日常保养维修由中标方负责。另外, 在实施期间,如有 其他部门联合 对上述保洁水段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期间 按每天 2833元标 准进行扣除。 二、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4 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是从事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且具备道路清洁作业类、垃圾收集和运输类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4)根据汕检会 20131 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经企业所在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
4、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6月20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 9:00 11:30 和下午 15: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锦龙路
5、锦晖大厦 6梯 2 楼217室)登记报名并现金购买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 U 盘拷贝,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校对)。 四、磋商文件公示:如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5 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梯 2楼 217室)。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 2018
6、 年 6月 27 日 9时 30分 ( 注 : 9时00 分 开始 受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梯 2楼 217室 。 七、谈判(磋商)时间: 2018年 6月 27 日 9时 30分。 八、谈判(磋商)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梯 2楼 217 室 。 九、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 /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十、磋商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 系人: 林俊鹏 电 话: 0754-88982575 联系地址
7、 :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 27 号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754-88166891 联系地址: 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 6梯 2楼 217 室 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内海湾北侧华侨公园至国际客运码头段海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总金额:本次采购预算价人民币 1,000,000.00 元 /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为无效投标)。 3、项目地点:汕头内海湾靠北岸海面,沿海滨路从华侨公园至国际客运码头全长 6 公里、距岸 200 米的海面。 4、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需求:对海面垃圾、水浮莲等
8、漂浮物的打捞及清运处理。 5、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6、 采购期内,较大型作业船只及垃圾运输车由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提供, 以租赁形式交由中标方使用,租用费用按设备总值以 15 年平均折旧计算,年共 15 万元在中标金额中扣除,船只及车辆用 油、日常保养维修由中标方负责。另外, 在实施期间,如有 其他部门联合 对上述保洁水段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期间 按每天 2833 元标 准进行扣除。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 是从事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且
9、 具备道路清洁作业类、垃圾收集和运输类丙级 (或 以上 ) 资质 的单位 ; 4)根据汕检会 20131 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经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起止时间范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采购人提供下列配套设施 7 1、机械设备: ( 1)打捞船 3 艘,其中 2 艘为载重量 4 吨的打捞船,另 1 艘为载重量 16 吨的全自动打捞船。 ( 2)垃圾
10、压缩运输车辆 1部。 2、近岸租用设施: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与汕头经济特区龙华企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偿使用特区码头设施协议书,租用海滨路特区码头东西两侧打捞船停泊区 及岸上 垃圾 起 吊机 1 部供中标人使用。 四、商务条款要求 1、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预算 价人民币 1,000,000.00 元 /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保洁质量要求: ( 1)中标人严格按投标文件中编写的海域保洁作业方案执行海面保洁任务。 ( 2)海域水面保洁质量符合下列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 根据潮汐变化、风浪大小安排作业时间,在责任水域巡回保洁,打捞海面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
11、正常情况每天出海 2 次,每天保洁时间不少于 8 小时; 保持良好的车船外观,保障作业船只及车辆正常运作; 责任水域海面保持清洁,无聚集性漂浮垃圾、水生物、动物尸体等; 必须做到当 日垃圾当日清除,及时运到垃圾处理场倾倒。 3、保洁管理规范: 保洁人员负责 海面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的打捞和清运处理; 保洁人员对打捞上岸的动物尸体要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若发现水面浮尸,保洁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地段派出所报告,并配合处理; 保洁作业时不得损坏现有配套的机械设备等设施; 保洁时应注意文明、安全作业,若涉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8 中标人应按照考核要求,制订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日常检查、自查台帐,如
12、实填写日常检查和自查报表,每月 5日前将上一个月检查情况报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 4、服 务期: 本采购服务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共 1 年。 5、付款方式: 1、本项目由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中标人共同签订三方项目服务合同,并由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向中标人支付项目服务费。 2、 合同签订后预付该项目服务费 40%,余 60%分 4 个 季度支付。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以季度考核作为季度付款的依据,每季度检查验收后于完成保洁作业当季的下一月支付,中标人须向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开具国家完税发票。 3
13、、 季度 考核为合格 的 ,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支付该季度 服务费 ; 基本合格 的 , 80分以下至 75 分,每少 1 分扣该 项目服务 费 1.5 ; 75 分以下至 70分每少 1 分扣该 项目服务 费 3 ; 不合格 的 ,每少 1分扣该 项目服务 费 5 。媒体曝光一次加扣 2000 元。 6、其他要求 1、保洁人员必须会游泳(男性年龄不超过 55 岁,身体健康 ),统一穿救生衣,文明作业。中标人与保洁人员签订合同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洁人员应定员定岗。保洁船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2、中标人应做好船只各项检验 及保养维修工作 。 同时,须自行雇佣小船对近岸处海面实施打捞
14、。 3、保洁人员作业时均需配备救生衣,佩戴明显作业 标志,不得饮酒并严禁酒后进行作业。 4、保洁船应按规定区域停放,禁止非工作人员任意上船。 5、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水域海面作业、保洁权等转包。 6、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未能继续获保洁作业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承包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釆购人正常工作。交接过程发生的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釆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五、检查方式 中标人实行每日自查保洁,自查保洁情况每月汇总报送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 汕头9 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定期检查釆取明查,抽查釆取明查或暗查,暗查情况将 请中标人当场确认,检查
15、和抽查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另外约定,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的情况将作为保洁服务考核的依据。 六、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汕头内海湾北 侧 海面保洁工作,建立健全水上保洁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致力于为市民营造整洁卫生的港湾环境,促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的整体提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 考核小组:由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及其主管单位相关部门组成。 2、考核对象:中标人 。 3、 考核范围:汕头内海湾靠北岸海面,沿海滨路从华侨公园至国际客运码头全长 6 公里、距岸 200 米的海面。 4、考核内容: ( 1)保洁人员应定员定 岗,相对固定。中标人必须与保洁人员签订 劳务 合同, 购买相关保险。 必须做到 1 船
16、3 人,清运垃圾时间不得冲抵保洁时间。 (2) 保洁人员统一穿救生衣,文明作业。 正常情况每天出海 2次,每天保洁时间 8 小时 。 ( 3)制订保洁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日常检查、自查台帐,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情况报送给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 ( 4)认真落实考核范围内海面日常打捞保洁任务,保持水面清洁,无大片或成片垃圾积留(汛期成片水浮莲向外漂移除外)。 ( 5)吊卸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洁船只和中转场地周围清洁,无积存垃圾,无乱摆放工具、设备现象。 ( 6)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无事故发生, ( 7)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中标人服从 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 8)接受社会监督,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办, 并做好 记录。 5、考核标准及分值 10 检查项目 考核内容及要求 扣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