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口货物、劳务-江西省国家税务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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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全市国税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萍乡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出口退(免)税业务培训2017年11月24日,出口退(免)税政策要点解析, 萍乡市国税局 ,自2012年以来,为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及我国外贸形势的变化,确保准确及时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出口货物、劳务,以及营改增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增值税、消费税政策进行了系统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前 言,主要内容一、出口退(免)税相关概念二、主要政策法规介绍三、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四、出口退(免)税申报五、有关收汇的规定六、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七、暂不办理退(免)税的情况八、

2、违章处理,一、出口退(免)税相关概念,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目标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商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包括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等三种退税计算办法 :免抵退税办法 生产企业免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免税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按规定应按免税办法计算的情形(比如来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根据相应货物适用增值税政策的不同,实

3、行如下消费税退(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免”+“退”;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 ,“免”+“不退”;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征”+“不退”。,二、主要政策法规介绍,自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以来,有效的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大多散落在多个文件之中,目前超过700份。,(一)框架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公告(2013年第12号),(二)特殊业务政策关于零税率应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4、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4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2015年第88号) 关于外贸综合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35号)关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5号),(三)其他补充规定关于收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

5、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1号)实行零差错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2013年第61号) 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2015年第26号),(三)其他补充规定审批改为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56号)其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

6、)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2016年1号公告),三、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一)备案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申请表和电子数据,并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2015年第29号公告已取消,但要求备案的退税账号必须为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之一)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7、;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备案申请等;注意: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二)变更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变更申请表和电子数据,提供相关资料(即与变更事项相关的作证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出口企业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三)

8、撤回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撤回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并交回备案时税务机关返回给企业的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即注销出口退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三、出口退(免)税申报,(一)生产企业的申报程序和期限 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还需进行消费税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取消纸质报关单后以结关单信息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

9、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2015年26号公告规定取消纸质报关单(2)出口发票(目前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外贸综服企业出口货物不需提供纸质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10、的其他资料。,(二)外贸企业的申报程序和期限 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

11、申报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已取消提供纸质件)(2)出口发票;(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三)退税计算方法详见财税201239号文件第四章、第五章生产企业(以一般货物出口贸易为例):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FOB)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当期期末留

12、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外贸企业(以一般货物出口贸易为例)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注意事项:1出口企业在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2生产企业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在当

13、期进行调整。在当期用负数将前期错误申报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3上述“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注意事项:4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5.生产企业每月免抵退税申报时间必须与增值税申报期保持一致(目的是将增值税申报与免抵退税申报进行比对,防止申报错误及退税额计算错误);外贸企业每月申报免退税时间,经

14、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可以在增值税申报期外申报。,注意事项:6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7.外贸企业将用于出口货物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在认证的当月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当中,待发生出口业务时,将对应的未申报抵扣税额转入附表二第28栏“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当中。,(三)延期申报 出口企业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

15、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免税申报 出

16、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具体是指: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对于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在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不需办理出口货物劳务免税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7、的出口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入成本。,(五)视同内销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报关出口之日的次月至次年5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免增值税、消费税,属于内销免税的,除按规定补报免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属于内销征税的,应在免税申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适用征税政策的,须在次年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除视同内销情况外,其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情形详见财税2012年39号第七条。,除视同内销情况外

18、,其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情形详见财税2012年39号第七条。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退税率为0)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1

19、)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

20、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五、有关收汇的规定,(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并按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013年第30号公告第一条),(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

21、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提供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014年第51号公告第一条) 1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2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3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4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5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三)出口货物由于以下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

22、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2013年第30号公告第五条)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原因代码:01。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2。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原因代码:03。,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

23、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4。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5。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原因代码:06。7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原因代码:07。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9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原因代码:09。,(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收汇资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24、管理法相应的规定处罚外,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2013年第30号公告第八条) 1.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2.收汇凭证是冒用的。,六、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1.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退(免)税。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5、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退(免)税。,(二)出口货物报关单1.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查询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的,应及时向中国电子口岸或主管税务机关反映。2.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注意:预审提示信息缺失时,可填报 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交主管退税机关进行查询并处理。 1.报关单信息缺失。一般情况下,企业在电子口岸能查询到的报关单信息,如果超过两周远程预审仍提示没

26、有关单信息的,可申请查询。2.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缺失。专用发票稽核信息从发票认证到读入审核系统,一般滞后2个月属正常情况,认证后超过2个月预审无信息的,可申请查询。3.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缺失。出现消费税票无信息的情况,首先确认开票单位开票时是否录入了错误的海关代码,如确认无误可申请查询。,(三)有关备案单证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装货单;

27、(即货代十联单中的场站收据或海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不能用装箱单替代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4.税务机关要求备案的其他资料(如外贸协议等)。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七、暂不办理退(免)税的情况,(一)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出口业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

28、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1.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2.因涉嫌出口走私被海关立案查处未结案;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海运提单等出口单证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与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报关数据不符;4.涉嫌将低退税率出口货物以高退税率出口货物报关;5.出口货物的供货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疑点。,(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三)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

29、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四)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5种),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1.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2.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3.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内容与供货企业记账联上的内容不符;4.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货物劳务与供货企业实际销售的货物劳务不符;5.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购进交易的金额不符;,6.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与供货企业的发货单

30、、出库单及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不符,数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7.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供货企业发货时间)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发货时间;8.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货物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载明的货物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不符;9.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数量、重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10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11.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12.供货企业销售的外购货物,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13.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

31、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14.出口货物的提单或运单等备案单证为伪造、虚假;15.出口货物报关单是通过报关行等单位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本企业出口货物的手段取得。,八、违章处理,(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1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2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三)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

32、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四)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进料加工登记、申报、核销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五)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六)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电话 6789178萍乡出口退税QQ群 32710425 215540186萍乡出口退税微信群添加微信号hu21jin 注明出口企业,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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