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后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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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科左后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2015 年 5 月 11 日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工作机构 2.4 苏木镇(场)机构 2.5 专家组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2 应急处置 2 3.3 恢复与重建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 4.1 人力资源 4.2 财力保障 4.3 物资保障 4.4 基本生活保障 4.5 医疗卫生保障 4.6 交通运输保障 4.7 治安维护 4.8 人员防护 4.9 通信保

2、障 4.10 公共设施 4.11 科技支撑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5.3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旗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通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针对我旗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全旗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 我旗位于内陆边疆少数民

3、族地区, 旗内以蒙古族为主体, 有汉、回、满等 19 个民族,其中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 74.3%,是全自治区旗域蒙古族人口居住最集 中的地区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公共安全方面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预测、预防和救援难度极大。在自然灾害方面,森林草原火灾、农牧业水旱灾害、雪灾、沙尘暴、生物灾害时有发生,发生地震的可能性存在。在事故灾难面前,矿山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交通和环境污染等事故隐患多,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存在隐患。在公共卫生领域方面,各种传染病(包括人畜共患)时有发生,发生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可能性依然存在。在社会安全方面,群体性事件增多,增加

4、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4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各类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 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5、命安全的事件。 (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要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通常划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依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5 件分级标准(试行),详见 附件 7.1;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

6、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旗范围涉及跨苏木镇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苏木镇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旗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旗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突发事件发生后,视事件类别要注重保 护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及财产,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7、、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通辽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6 (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 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苏木镇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

8、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 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l.6 应急预案体系 全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旗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旗人民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旗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旗人民政府突

9、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旗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制定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 (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 案主要是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 (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旗人民政府备案。 (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具体包括: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

10、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旗人民政府备案。 (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各类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组委会或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8 在旗

11、委领导下,旗人民政府是全旗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旗人民政府成立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总指挥部),旗长担任主任(总指挥),对外以旗政府名义行使职能,通过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旗委各相关常委、旗政府各副旗长按照分工和在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旗人民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旗长负责整体协调工作,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旗人民政府分管副 旗长处理有关工作。 2.2 办事机构 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

12、员会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公室,承担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旗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旗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旗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旗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科左后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制定旗级专项应急预案,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 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向通辽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 9 2

13、.3 工作机构 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旗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旗人民政府和通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助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场、街道办事处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 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各应急办主任由所在部门的一把手兼任。 ( 1) 在旗民政局设立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办。 负责组织核实、报告灾情;提出救灾款物的调拨申请,管理和参与分配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指导灾民的紧急

14、转移安置,指导和督查灾区被毁房屋的恢复重建,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2) 在旗水务局设立城乡旱涝灾害应急办。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旗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对主要水库防汛抗旱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处置防汛抗旱等 自然灾害及水利工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3) 在旗科技局设立地震灾害应急办。 负责对地震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建立健全地震应急体系;开展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及提供震情报告;组织地震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提出抗震救灾的建议意见;参与审定震后重建设计方案,检查灾后重建设施、房屋的抗震标准,1

15、0 组织开展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检测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 4)在旗国土资源局设立地质灾害应急办。 负责指导各种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调查,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 ,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5) 在旗林业局设立森林草原火灾和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办。 负责组织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应急工作,指导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处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科左后旗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预案。 ( 6) 在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安全事故应急办。负责针对我旗生产安全工作的特点,指导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7)在 旗农电局设立电力设施安全应急办。 负责灾区电力、供水设施的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并积极做好电力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电力系统输电电网、发电厂、配电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8)在旗交通局设立道路运输安全应急办。 负责尽快修复中断的道路,负责应急工作和灾民转移所需车辆的征集和调配,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和道路畅通;负责编制、修订科左后旗道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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