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维权是否已丧失信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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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网络音乐维权是否已丧失信心近日,以盛大文学为首的数百个出版机构和作者一起联手,共同发出对百度盗版侵权的怒斥,互联网再掀波澜。盛大文学 CEO 侯小强在微博上控诉:“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文学正版一役即在此处。若狙击无效,明日之文学就是今日之 MP3。 ”此话看来不免悲观,但作为“被比作”的网络音乐,是不是已经悲惨了?11 日文化部印发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这信誓旦旦的一纸公文发布后,却似乎并未溅起多大的水花,是音乐版权人在一次次维权伤心后终于丧失信心了吗?当中国文人墨客们振臂高呼不屈反抗的时候,中国的音乐人们仍只甘愿承受,甚至贪恋网络那点曝光率吗? “避风港”

2、坚不可摧空头版权无法可依 2010 年,文化部先后公布了 10 批违法网络音乐网站,7 月份公布的68 家违法网络音乐网站中,大多数除在网站最底部注明类似“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网站”的字样,仍然继续提供在线音乐试听服务,而如久久音乐网、我就爱音乐等网站上,根本没有有效的联系方式。这些网站与许多被送上侵权被告席的其他网站一样,共同利用了一个强大的条例避风港原则。 “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 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 ISP 被告知侵权,则2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 ISP 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

3、除,则 ISP 不承担侵权责任。避风港原则包括两部分, “通知+移除”由于网络中介服务商没有能力进行事先内容审查,一般事先对侵权信息的存在不知情。所以,采取“通知+移除”规则,是对网络中介服务商间接侵权责任的限制。该条规定来源于美国 1998 年千禧年数字版权法 。由此可见, “避风港”原则确实成了广大网络中介服务商的“避风港” ,而把音乐版权所有人挤到了一个“版权靠自己,侵权属活该”的尴尬境地。 多年从事网络音乐维权的反盗版人士、新网络音乐维权模式“最地带”的创始人董海平认为这类行动“作用不大,比较难” 。他说,随着科技的发展,侵权的方式也更加多种多样,网络音乐维权行动进行了多年,但执法力度

4、远远不够,每次行动过后收效甚微,没有根本性的变化。虽然关于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成熟法规很多,但许多案件在具体显示上都会有偏差,而“避风港”原则却是被告人持有的指向明确且最有力度的法律武器。同时,对于网络音乐版权相关法律的制定,董海平表示还有一定难度,音乐网站是否侵权的范围非常模糊,它与“避风港”原则有交集,就目前来说,很难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处理这类侵权官司还有一个难点就是取证成本高。 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法制监督处副处长沈睿表示,目前音乐版权问题查处难度较大,因为著作权跟民事权利关联较多,同时,举报要求提供享有完整知识产权的证明。有些作品是多人共同合作完成,著作权法规定均享有著作权,而从

5、民事权利上看,就容易产生经济纠纷。此外举3报大规模音乐网站,也要求提供有力证据。网络违法需要联合执法,网站服务器、公司处所地、实际经营人员所在地都有可能不同,这就导致执法困难,需要各地更紧密合作, “最困难、最重要的问题是网络音乐侵权本身是民事权利,执法机关介入,介入到哪里,怎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还没有更好的机制和经验。 ” 政府立场明确 行动方案中指出,执法行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即通过整合文化市场执法资源,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侵权盗版分子,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取缔一批违法经营网站,有效遏制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6、,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及卡拉 OK 歌曲等的侵权盗版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网络文化为重点领域,以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典型案件为重点抓手,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针对以上内容,其具体工作措施主要有督促指导使用正版软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及时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定期通报综合执法重点工作。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执法指导监督处处长李健在 10 月份的中

7、国网络4音乐峰会上说,近年来文化部开展了一系列监管工作,取缔了 214 家违法经营网站,但还不到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在线播放和提供下载的现象不断发生,这也将成为文化部下一步重点监管的工作之一。李健称,此次文化部对网络音乐的经营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针对网络搜索新技术,直接提供音乐产品链接方式的传播行为属于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同时李健处长也表示,法律永远落后于现实,上述有些工作开展的力度还不够,今后文化部将根据网络音乐经营现场,进行政策的调整,建设一个有序健康的网络音乐市场。 “就怕雷声大雨点小” 对此次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网络公司、唱片公司、歌手、网民们各执一词,看法不一。 作为少数几家合法网

8、站,酷狗负责人对于政府开展这类专项执法行动非常支持, “我们的版权都是从唱片公司购买的,这项行动可以保护我们的权益,但网络侵权本身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也不好界定,所以目前我们只能做好自己,静观其变。 ”酷狗负责人谈到同行有些顾忌,他说现在买得起版权的公司并不多,有些与唱片公司有其他利益关系的网站,唱片公司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报记者找到十三月唱片公司总经理卢中强,并告知文化部相关文件内容的时候,卢中强告诉记者, “盗版是个老生常谈的事情了,屡禁不止,一方面有监管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也有受众方的原因,咱们国家的乐迷已经习惯了在网上下载歌曲,习惯了在网上听歌,有些成熟的网站5做得很不错,会和唱片

9、公司签订合同,但是也有很多非法下载的山寨网站,对待这种网站行为,应该坚决予以打击,作为唱片公司需要做什么我们都会大力支持。 ” 身为歌手的孙楠也同样表示出对于此事的强烈关注:“现在新的时代来临,它一定也是一个良性的发展,这种新的时代,这样良性的发展,才能让音乐继续地走下去。如果是一个恶性的循环发展,那最后我们真正听不到音乐了,都是免费的下载,谁还来做音乐,那音乐的制作费、他付出的努力和大家的一些创意,这个由谁来付费呢?最后大家都不做音乐了,怎么办,这个是很可怕的,所以我希望广大的歌迷能够有一个正确的观念,就是说有偿付费,其实是为了自己未来有更好的音乐,铺一个更好的道路。当然每个人都希望不会花钱

10、,是这样的,每个人都要免费的下载,如果时间长了以后,你没有新歌听的时候怎么办,我觉得这是很可怕的。 ” 歌迷马若遥比较诚恳的说起这件事“其实作为歌迷,我们也很讨厌网站这种行为,对我们支持的歌手,其实是一种权利的损害,但是网站下载收听这种形式的确也是一种,如果文化部这次可以确实到位落实文件内容,严格监管力度,哪怕是付费收听,下载,我也是可以接受的,就怕雷声大雨点小,弄到最后不了了之。 ” 一位音乐人分析说:传统的音乐载体已经步入衰败,而在网上付费收听、下载音乐,与音乐传播没有必然联系;从网民的角度看,目前这些提供在线试听、下载的网站的确更加方便快捷,流通性也更好;而从创作者的角度看,他们的利益是应该通过版权获取,但就目前中国的网6络状况看,想要从网络这一载体上获取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不是一个命令,一个行动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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