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计算暂定标准 科研训练是增强全日制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科研成果的取得是对研究生科研训练成效的验证,更是研究生参与各奖项评比的重要依据。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研训练,取得更多成果,公平参与竞争,特制定本标准。 一、统计周期、标准 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统计,于每年 9-10 月份对上一学年度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汇总,研究生上报的科研成果需在上一年 9 月 1 日至本年 8 月 31 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统计按本学制开始年的 9 月 1 日至 申报年的 8 月 31 日) 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福建师范大
2、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规定中的要求“未正式发表和出版的论文、专著、译著、教科书等;或在非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 我院各类奖学金评选只承认正式刊印且能够提供当期刊物原件的科研成果,用稿通知、文章录用通知、准印证、论文清样等材料无效,不得作为加分依据。若文章已正式出版,但刊物原件未收到,且中国知网也未能查询到的,应出具该编辑部加盖公章的说明, 并在公示期内提供刊物原件。 每学年统计的结果经研究生本人确认后记入马克思主义学 院研究生科研成果档案,不再更改。 二、计分标准 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具体计分标准(分 /每篇)如下: 刊物级别 独立完成 合作完成折算标准
3、(以排名先后折算得分) 福建师范大学 A 类学术期刊目录 32 分 二位合作者: 6: 4 三位合作者: 5: 3: 2 四位合作者: 4: 3: 2: 1 被人大资料等转载加 50% 福建师范大学 B 类学术期刊目录 16 分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 、北京大学核心 期刊 目录 8 分 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大学学报 6 分 省级 学术刊物 及 其他 CN 刊物或出版 社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2 分 (一)学术论文 1. 统计每篇学术论文,必须第一署名“福建师范大学”方可计算得分。 2.学术论文期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符;报纸每篇不少于 1500 字符。 3.
4、学术论文的刊物级别根据论文发表当年的“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来源期刊、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福建师大 AB 类学术期刊目录”为准。 (二)学术专著、编著、译著(译文) 1.凡已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每 3 万字可折算 4 分;凡已正式出版的编著或译著(译文),每 3 万字可折算 2 分;合作完成按上述折算标准统计。 2.参著者需出具相关 证明材料,证明需说明参与写作的章节和总字数,并有研究生导师、著作负责人签字。 (三)学术成果获奖 1.学术成果奖励计分办法: 获奖级别 折算得分(独立完成) 合作完成折算标准 (以排名先后折算得分) 国家级 一等奖 100 分 两位合作者: 6:4
5、三位合作者: 5:3:2 四位合作者: 4:3:2:1 第五位及后面的作者统一计 总分值的 5% 二等奖 80 分 三等奖 60 分 不分等级成果奖 60 分 省部级 一等奖 40 分 二等奖 30 分 三等奖 20 分 不分等级成果奖 20 分 地厅级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8 分 三等奖 6 分 不分等级成果奖 6 分 校级 一等奖 3 分 二等奖 2 分 三等奖 1 分 不分等级成果奖 1 分 2.学术研讨会论文获奖计分办法 获奖级别 折算得分(独立完成) 合作完成折算标准 (以排名先后折算得分) 国际级 一等奖 10 分 两位合作者: 6:4 三位合作者: 5:3:2 四位合作者:
6、 4:3:2:1 第五位及后面的作者统一计总分值的 5% 二等奖 9 分 三等奖 8 分 不分等级成果奖 8 分 国家级 一等奖 5 分 二等奖 4 分 三等奖 3 分 不分等级成果奖 3 分 省部级 一等奖 3 分 二等奖 2 分 三等奖 1 分 不分等级成果奖 1 分 3. 论文入选学术研讨会 研讨会级别 分值 国际 5 分 全国性会议 3 分 全省性会议 1 分 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须为入选文章第一作者,证明以入选文章会议通知和导师证明为准。 4. 所获奖项需为三等奖及以上,优秀奖、鼓励奖等不计分。 5. 以上学术成果,必须第一署名“福建师范大学”方可计算得分。 (四)科研课题 课题级别 折算得分 (独立完成) 合作完成折算标准 (以排名先后折算得分) 国家级科研项目 32 分 两位合作者: 6:4 三位合作者: 5:3:2 四位合作者: 4:3:2:1 第五位及后面的作者统一计 总分值的 5% 部委级科研项目 16 分 省级科研项目 10 分 厅级科研项目 5 分 校级科研项目 1 分 以上课题,必须第一署名“福建师范大学”方可计算得分。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