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印第安原始部落探秘一个打猎的壮丁凑了过来,十分友好地拿着他那啃了一半的野猪腿让我接着啃。在印第安人看来,两人合啃一块骨头,是友好团结的象征 向导托尼 2007 年 8 月 10 日,查理、乔治和我三人驾着那辆破旧的越野车出发了。我们的目的地是巴西亚马逊原始森林中的一个印第安人聚居区。据说这是一个土著部落,几乎与世隔绝,因而现代社会的影响在这里几乎是忽略不计的。这个部落崇拜男性生殖器,还停留在原始社会。这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感觉就像进入了时空隧道。 路两旁全是郁郁葱葱的丛林,只有一条小路向远方延伸。各种野花或在山顶或在林间,都四处盛开着,姹紫嫣红,光彩夺目;偶尔还能看到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
2、。我们一直走,越走越靠近赤道,也越来越热,我们在崎岖的小路上颠簸了大约两个多小时,到了一个小镇,表面上是一个乡镇,实际上给人的感觉是在原始丛林中开垦了一块土地,盖了几间房子。 查理的朋友托尼在小镇上工作,他是我们的向导,因为他本来就是那个部落的印第安人。由于托尼少年时被一个白人旅游者带到城市里上了几年学,接受了一些新思想,不愿再回去过原始人的生活,就自愿来2到这个小镇,做一些为印第安人服务的工作,这里毕竟离他的家乡很近。托尼告知,那个部落在小镇西南方向的丛林中,约两个小时的路程,由于那里人迹罕至,没有道路,我们需要步行。听到这话,我就只想打退堂鼓,心里暗暗叫苦不迭。托尼提着一把砍刀,我们出发了
3、。 做一回原始人 原始丛林中,古木参天,遮天蔽日,有些树木高大挺拔宛如伟丈夫,有些树木粗壮笔直宛如铜墙铁壁;各种奇花异草,竞相争艳,令人目不暇接。我们就这样走啊走,我紧紧跟在查理后边,用手牵着他的衣角,免得一不留神把自己给弄丢了,也顾不上好好欣赏风景了。丛林里又潮湿又炎热,偶尔能听到几只鸟儿叫,唯一感到好的地方就是茂密的植物,参天大树把太阳全部遮住了,不必遭受暴晒之苦。丛林里阴森森的,我问查理,这里不会有什么怪兽吧?查理笑呵呵地说:“没有大怪兽的,顶多有几只蛤蟆老鼠罢了。 ”突然,前边豁然开朗,在山腰绿树掩映中,一道飞瀑如脱缰的野马冲泻而下,形成了冲天而起的漫天水雾,瀑布下面有一个大水潭。此处
4、的风景很秀丽,潺潺的小河流水,郁郁葱葱的各类植物,树梢上安逸的鸟儿,远处伟岸的高山,瓦蓝瓦蓝的天空,真正的万里无云。 我们提议在此处休息一下,他们三人急不可待地脱得一丝不挂,在离水潭还有 5 米远的地方便赤身裸体地冲了过去。我带着水里有乱七八3糟小动物的恐惧,一人呆在岸边洗洗手、洗洗脸,欣赏欣赏美景,把脚放在水里,小鱼儿上来亲吻我的脚。查理大喊我下水,我说水里可能有小动物,查理拍着胸脯说他保证不会有任何危险的,我一再坚持呆在岸上,查理叹息到:“胆小鬼啊,胆小鬼!”经他这么一激,我也脱了衣服跳下了水,好凉快啊!我们兴奋地在水里打水仗,感觉我们 4 个像原始人似的。在水里这么一折腾,那种疲劳的感觉
5、全部消失了。 进入印地安部落 上岸后继续赶路,在刚才看到的那座山的山脚下,有一条小河,河岸上有一片小茅屋,那就是印第安人的村子了。我在想,他们那些原始人会不会脸上涂得五颜六色,头上、身上插满了五彩的羽毛,拿着刀啊、矛啊之类的武器把我们包围起来呢?但我的设想一直没有出现,感觉平时电影看多了。从茅屋里出来一个身高 160 厘米左右,披头散发,几乎赤身裸体的人,遮羞的东西是几根小数枝编制的简易小裤头。托尼忙着向前用他们土著语言跟他打招呼,然后他们面对面站着,摊开双手,手掌心对着对方,并互击了一下,显然他认识托尼。不过,他看到我这个东方人时感觉很惊讶,眼睛里充满着戒备,托尼跟他说大家都是朋友,他才放下
6、防备,上来跟我们做同样的动作。他带我们去见部落首领,通过那片茅草屋时,只见空地上聚着一群人,无论男女,全都是披肩长发,而女子们很自然地坦胸露乳而无任何羞涩之感。他们身上散发着一种很奇怪的味道,大概是种香味和汗臭的混合体吧。而且他们都黑乎乎的,4不知他们的祖先是地道的印第安人,还是几个世纪前贩卖到这里的非洲黑人,然后逃难到密林中的。托尼告诉我们,男子身高一般在 160 厘米左右,女子身高在 150 厘米左右。部落首领也是一头长发,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身上穿有用兽皮做的裤头,显得更加文明,他头上的确带着用五彩的鸟羽毛做成的王冠,高高耸立着,显得很神圣。他大约有 60 岁左右,体格非常健壮。 我给那位
7、首领一把中国折扇作为礼物,解释说扇子是可以用来降温的,给他演示怎样用扇子。他像一个小孩儿似的兴高采烈地扇扇子,感觉很好玩。看到他那样,心头不免升起一丝莫大的悲哀,当年西方强盗可是用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贿赂非洲原始部落的愚昧首领,然后抓了很多黑人运到美洲做奴隶。礼尚往来,他送我一块动物骨骼做礼物。 表示友好:合啃一块骨头 捕猎的壮丁们凯旋而归了,他们捕杀到两头大野猪,还有其他一些不知名的动物。部落首领邀请大家吃烤野猪,看来我们的运气很好。在一片空地上,支起一个大篝火。这是我第一次搞篝火晚会,虽然不是在晚上,我也被热得头晕眼花,但依旧十分兴奋。两只大野猪被刨肠挖肚,挂在火上烧了起来,对于那些五脏六腑
8、,他们也全不放过。快熟时,他们在肉上撒了一些看起来肮脏不堪的液体,夹杂一些半白半黑的颗粒状东西。听托尼讲那是他们用的盐,是从附近的山上搞来的。 开饭了,大家把肉分成很多块儿,每块儿都挺大的,大家围坐在一5起啃肉,虽然味道很不好,但我们还是让托尼翻译说非常非常的好吃,他们听了很高兴。我正啃着肉,一个打猎的壮丁凑了过来,十分友好地拿着他那啃了一半的野猪腿让我接着啃,说他的骨头很香,他那冲天的口臭味简直把我熏倒了。通过托尼才知道,两人合啃一块骨头,是友好团结的象征,无论食物如何匮乏,部落也会坚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原则。我只好入乡随俗,强忍着啃他那沾满了口水的肉,而且,那还是从未刷过牙、漱过口的
9、口腔里流出的口水。接着,查理和他儿子也受到了这种礼遇。我瞥了托尼一眼,他正在嬉皮笑脸地幸灾乐祸。 共舞膜拜 吃饱喝足之后,居然也有娱乐节目,那就是大家围在一起跳舞。跳舞之前,他们把一个硕大的圆柱型、顶部像乌龟头的木质品放在篝火旁边的一片大叶子上,然后大家就开始跳舞。想必那个木质品便是男性生殖器的仿制品了,已听查理说过,他们这个原始部落对男性生殖器顶礼膜拜。托尼本是本族人,所以跳得八九不离十,查理和他儿子蹩手蹩脚地模仿着他们瞎跳。然后,大家手拉手围着篝火转圈,也不知转了多少圈了,直感到周围的山、水、树都在一起旋转。 最后他们围成几个圈,跪倒在那个硕大的木质品前,双手摊在地上,前额埋在手掌心上,就这样十分虔诚地跪拜在那里,这个动作持续了大概 20 分钟。我和查理都傻傻地看着他们,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下午 3点,我们也该回去了。走在回程的路上,我兴奋不已,因为我领略了处6于原始状态的印第安人的生活场景,也许我们的祖先在若干年前也是这样生活的,只不过我们提前进入了文明社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