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二 0 0 八年十二月目 录1、前言 .32 主体工程及 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512.1 工程规模与特性 .52.2 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62.2.1 方案编报审批情况 .62.2.2 主要建设内容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73 工程建 设管理 .103.1 组织领导 .103.2 规章制度 .113.3 监督管 理 .123.4 建设过程 .123.4.1 水土保持项目招投标工程 .123.4.2 水土保持项目合同执行情况 .133.5 建设监理 .143.5.1 监理细则 .143.5.2 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
2、 .163.5.3 监理制度 .163.5.4 监理工作方法 .173.5.5 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 .173.5.6 监理成效 .183.6 工程投资 .183.7 自查初验183.7.1 水土保持措施现场初检状况183.7.2 水土保持项目防治成效1923.7.3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193.7.4 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实现情况 204 经验、存在的问题 .204.1 经验与体会 .204.1.1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204.1.2 完善机制、提高效益 .204.1.3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204.1.4 树立典型、辐射推广 .204.2 存在问题 .215 结论与下阶段工作安排 .2
3、15.1 自查结论 .215.2 下阶段工作安排 .22附 件 :1、关于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 桂 水 水 保 20042 号 )。31、前言广西桂梧高速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是西部开发 8 条省际间公路通道中阿荣旗至北海公路,南宁至梧州至桂林支线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重点公路临汾至三亚的规划路段,同时还是广西公路主骨架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广西重点急需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路线的走向:广西桂梧高速公路桂林至阳朔段起点位于临桂县西塘冲口附近与桂(林) 至柳(州) 高速公路相接,沿东南方向前进,于 K2+969.25 处上跨桂柳铁路,然后跨大马塘,太平河,过
4、赵家桥垭口,在马面设互通立交与桂林绕城高速公路相接,再路线折向正南方向行经,途径临桂县、会仙镇、六塘、南边山、阳朔县、葡萄、金宝乡、白沙等 乡镇,跨遇龙河、金宝河, 终点阳朔 县高田镇,与规划中的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阳朔至平乐相接,路线起讫桩号为 K0+000-K66+645,路线全长 66.645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部控制出入,计算行车速度 120Km/小时,设计荷载:汽车一超 20 级 ,挂-120;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大、中、小桥 、涵洞及路基均为 1/100;路基宽度为 28 米,行 车道宽度为 2*7.5 米,路面面层类型为沥青混凝土。批准的工程总概算
5、22.64 亿元,立项批准工期为 48 个月,开工时间 2004 年 8 月 28 日,由于交通部专家组提议该方案致使全线开工时间延期退后到 2005 年 7 月 30 日才实现全线全部路基、桥涵标段的开工。在项目筹建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水土保持与项目建设及运行安全相结合” 的原则 ,预防和治理因项目建设和运行而 导致新的水土流失,在保 证4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的
6、生态环境。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本工程设计资料和建设基本完成的环境现状资料,编制完成了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04 年 1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保20042 号 关于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同意。 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中的建设内容为:沿线设大桥 8 座,中桥 43 座,小桥 64 座;涵洞 298 道,公路管理所 1 处、收费站
7、4 个。线路征用土地447.8334hm2,路基土石方量 1300.389 万 m3,其中土方量 762.1885 万 m3 ,石方量 538.2005 万 m3;沥青混凝土路面 506.9 万 m2 ;总投资 22.64 亿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 15688.26 万元。批复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839.93 万元,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投资估算 14848.33 万元。工程实际完成的建设内容为:沿线设大桥 8 座,中桥 43 座,小桥 64 座,涵洞 298 道,公路管理所 1 处、收费站 4 个。线路征用土地 447.8334hm2,路基土石方量 1300.389 万 m3,
8、其中土方量 762.1885 万 m3 ,石方量 538.2005万 m3;沥青混凝土路面 506.9 万 m2 。工程于 2004 年 8 月开始施工,2008年 10 月完工, 总工期 47 个月,总投资 22.64 亿元。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包括临时水土保持设施)有:路基路面排水、挡 土墙、 护坡、护面及施工场地恢复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执行措施形成了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将水土流失降到最低限度,保护了区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必5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桂林至阳朔高速
9、公路工程按照区水利厅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在各项工程中予以实施。随着工程的竣工,各项水土保持工程也同时完工,对照水利 厅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我办对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并对损坏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进行了修缮。经自查复检,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认为本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总体上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要求。特委托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请区水利厅对本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进行评估和验收。2、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2.1 工程规模与特性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是阳朔段属新建工程,全线按全立交、全部控制进出口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路线全长 66.645 公里,投
10、资估算总金额为 22.64 亿元,平均每公里投资估算金额 2632.7809 万元。项目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水泥砼路面。主要工程技术指标:计算行车速度为 120km/h,路基宽 28m,路面宽 23.5m(含硬路肩及路缘带);路肩为 2*0.75 米,中央分隔带宽 3 米。当平曲线半径 R5500 米时,设置相应超高;所有路段超高过渡方式均采用绕中央分隔带边缘旋转,使各自成为独立的单向超高断面并在全缓和曲线段内完成超高过渡的方式。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 100KN。本工程主要工程量:征用土地 447.8334 公顷,土方量 762.1885 万 m3,石方量 538.2005 万 m3
11、 ,路基防护 38.85 万 m3,路面工程 15230.421 千 m2,大桥 1301.6 米/7 座,中桥 1704.58 米/29 座,小桥 1442.51 米/62 座,立交桥884.55 米/17 座,涵洞 298 道(圆管:202 道,盖板涵: 96 道) ,不良地质地段635424.8m,拆迁建筑物 74298.05m2。水土保持总投资 15688.26 万元,其中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839.93 万元,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投资估算 14848.33 万元。 该项目计划 2004 年开始施工,2008 年 12 月建成通车,总工期 4 年,工程概算总投资 2
12、2.64 亿元,本项目有资本金 70546.3204 万元(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 40%),其中:向交通部申请补助 46900 万元(高速公路按 700 万元/ 公里计算),广西交通建设基金 23646.3204 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15242.4006 万元)。向银行贷款 105850 万元,占估算总金额的 60%。工程主要项目组成及其特性详见表 2-1。表 2-1 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特性表序号 指标名称 单 位 数 量 备注一 线路全长 km 66.6451 主线 K0+000 K66+645 km二 总占地 hm2 560.93361 永久占地 hm2 447.83342 临时
13、占地 hm2 113.002三 路线1 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 m 752.842 平曲线一般最小半径 m 130087003 最大纵坡 % 4(一般纵坡为0.3%2.0%)4 最小坡长 m 300四 土石方数量1 石方数量 万 m3 762.18852 土方数量 万 m3 538.2005五 桥梁、涵洞1 小桥及跨径等于 20m 中桥 m/座 1765.35/70 小桥:64 座中桥:6 座2 跨径大于 20m 中桥及大桥 m/座 3567.886/45 中桥:37 座大桥;8 座3 立交桥 m/座 884.55/1774 涵洞 道 298(圆管:202、盖板涵:96)六 养护1 养护站 处 1
14、2 收费站 处 4七 路线交叉1 与公路平面交叉 处 6八 工程总投资 亿元 22.642.2 水土保持工程概况2.2.1 方案编报审批情况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桂林至阳朔高速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03 年 12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报送审批。2004 年 1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保20042 号关于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对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同意。2.2.2 主要建设内容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桂林
15、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公路工程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防治措施落实较好。通过采取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及植被措施,是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明显。1.水土流失防治范围根据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桂林至梧州公路桂林至阳朔段公路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693.0387hm2,其中项目建设区为 626.0387hm2,直接影响区 67hm2。具体见8表 2-2。表 2-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统计表序号 项目 占地性质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 2)行政区划一 项目建设区 626.03871 主体工程区 永久性占地 4
16、47.83342 弃渣场区 19.16473 取土场区 102.65864 临时工程占地区 56.382二 直接影响区 67 取土场区 25.66 施工便道区 41.34合计 693.0387临桂县桂林市雁山区阳朔县2.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和落实情况根据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的特点和危害程度,以及建设项目对环境功能的要求,水保设计方案中要求形成以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重建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相结合以及分期分区防治为原则, 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重点防治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措施布置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发挥其速效性
17、和控制性,在重点地段布设工程措施的同时,加强“ 线”和“ 面”上的林草建 设,改善和恢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植物措施的后效性和生态效益。(1)主体工程区填方路段:在路基坡面种草,两侧根据填土高度不同,在不影响行车9视距和安全的情况下,选择种植乔木或灌木。对沿线高填土路基边坡可种植易活、耐旱、抗空气污染的草本植物,或种植根系深广、固土能力较强、耐旱的低矮灌木;低填土路基边坡可种植草本植物,选择根系发达、茎矮叶茂的草种。挖方路段:在公路削坡的碎落台种植低矮灌木,在整治后的边坡上种植草本植物。半挖半填路段:公路经过潜水山丘时,部分公路路段一侧形成削坡,一侧形成填方坡面。在挖方削
18、坡的上部从公路向外种植乔木类树种;在填方坡面人工种植草本植物,在坡脚线以外种乔木和草,形成防护林草。不挖不填路段:此段在距路基外两侧各 1m 范围内,种植根系深广、固土能力较强、耐旱的低矮灌木。中央分隔带:防眩遮光角控制在 8-15 度之间,种植高 1.2-1.5m 的常绿树木或花灌木,品种应能抗病虫害,形体美观。互通立交区:以地被植草为主,适量配置灌木、乔木,以既不影响视线又对视线有诱导作用为原则。养护 站、服务区临时防护、施工 结束后场地平整、绿化。特殊路段:绿化防护林带设计应以环境保护及防护为主,在植物选择时以乔灌木规则式栽植为主,结合植草,进行多层次防护。(2)弃渣场永久弃渣场在弃土、弃渣前先设置挡渣工程及排水工程,弃渣结束后,坡面顶 部平台进行土地整治(土地平整和覆土),坡面布 设植物措施,渣体台面复耕或种植林草恢复植被。临时 弃渣场在堆放表土前先修筑临时挡土墙及临时截排水沟,堆土后撒播绿肥草进行临时覆盖,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恢复植被。(3)施工生产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