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文件 院发 20125 号 签发人:贾宏杰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关于 学术型 博士 、 硕士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 修订 )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85 次会议纪要(天大校研 2011 2 号)“建议适当提高我校博士学位申请标准”、 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86 次会议纪要(天大校研 2011 5 号)“建议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中需有 SCIE 收录的文章”的相关要求 ,经 2012年 6 月 27日“ 天津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第五分委员会 ”讨论通过,对我院关于 硕
2、士 、 博士 研究生 学位申请标准中 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做如下规 定 : 一、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 1) 2012 年及以后入学的 全日制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至少 发表 1 篇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或发表 1篇 EI 检索学术论文,或录用 1 篇核心学术期刊 。 ( 2) 2012 年及以后入学的 全日制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至少发表或录用 1 篇学术论文 ,或申请 1 项国家发明专利。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2012 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1) 发表 或录用 2
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其中至少 1篇 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 ( 2) 发表 或录用 2 篇被 SCIE 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 ( 3) 发表 或录用 3 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其中至少 1 篇 被 SCIE收录和 1 篇 被 EI 收录(注: 2 篇检索收录); ( 4) 发表或录用 3 篇 EI 收录学术 期刊 论文。 ( 5)本规定为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最低要求。 三、 其它相关 规定 按照 “ 天大校 研 2010 11 号 文件 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 执行。 本 规定 已上报校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归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 分委员会。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12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