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平行检测工作指导意见目录一、工程建设检测工作相关规章、标准、规范 .21.1 规章 .21.2 标准规范 .21.2.1 工程监理、验收标准(规范) .21.2.2 施工、检测技术规范(规程) .3二、试验检测工作的规定要求 .52.1 规定要求分类 .52.1.1 法定要求 .52.1.2 标准规范 .52.1.3 设计文件要求 .62.1.4 业主要求 .62.2 重点条文摘要 .72.2.1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3 号) .72.2.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 (沪建交2013233 号).72.2.3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质量统一标准 (GB
2、 50300-2013) .72.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82.2.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82.2.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92.2.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10三、试验检测工作的内容、频率要求 .103.1 施工检测 .103.2 监理平行检测 .11四、注意事项 .11附件:施工检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考资料 .12表 1 标准试验类 .12表 2 原材料试验 .13表 3 其他类检测 .21表
3、4 钢结构工程 .23一、工程建设检测工作相关规章、标准、规范1.1 规章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73 令)政府投资项目择优选择检测机构 (沪建交(2013)202 号)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沪建交2013228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沪建交(2013)229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沪建交(2013)232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沪建交2013233 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5 年第12 号)1.2 标准规范1.2.1 工程监理
4、、验收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质量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2-2008)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2152-20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 (DG/T 08-2144-20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
5、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市政地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G/TJ08-236-201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城镇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DGTJ08-2110-20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01)1.2.2 施工、检测技术规范(规程)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F50-201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F10-200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
6、JTG F40-200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T F20-20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基础处理技术规范 (DBJ08-40-94)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 (DG/TJ08-87-200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J50108-200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201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98-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07-201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50080-200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
7、GB/T 5224-200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T 14370-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 1499.2-200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07-2016)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6BT 8110-2008)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l8-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55-201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
8、GB/T 50080-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1-2002)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T 70-2009)预拌砂浆 (GB/T 25181-2010)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 E51-2009)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0-2007)公路桥梁伸缩装置 (JT/T327-2004 )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 (JT/T4-2004)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 (JT/T529-200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2005)通用硅酸盐水泥 (
9、GB175-2007 )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2008 )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 (GB/T 17639-200)土工合成材料 塑料土工格珊 (GB/T 17689-2008)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143-2010)埋地塑料排水管工程技术规程 (DG/TJ08-308-2002)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164:2004)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 2 部分: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GB/T1947.2-2004)热塑性塑料管环刚度的测定 (GB/T9647-200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GB/T21238-2007)
10、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 (DGJ08-234-2001)其他与工程施工、检测有关的规范、规程和规定。二、试验检测工作的规定要求2.1 规定要求分类2.1.1 法定要求1、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3 号这是目前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最高法定依据,所有的检测活动的政府规定都源于此管理办法。2、政府投资项目择优选择检测机构 (沪建交(2013)202 号)规定了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检测机构的条件。3、 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 (沪建交(2013)228 号)规定了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送检的检测样品应当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检测
11、单位应当在读取唯一性识别标识信息并核实后接收样品。4、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3)232 号)此规定是对于整个检测活动从合同备案到信息采集、报告出具必须使用该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 (沪建交2013233号)这是上海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最重要的管理要求。6、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12 号这是目前全国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活动的最高法定依据,公路水运行业所有的检测活动的政府规定都源于此管理办法。2.1.2 标准规范1、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施工质量验收贯穿于整个工
12、程施工阶段。而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就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规定,施工质量验收时的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绝大部分的检测项目都是在主控项目中的。比如: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沥青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中的管道基础等等。2、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技术细则等)在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验收中,涉及施工规范的内容不多,而在公路、市政行业标准中,施工质量验收的有些内容是在施工规范中的。如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 公路路面施工技术细则中都有很多质量验收的内容,而这些质量验收的基础大多是检测报告以及结论。3、施工监理规范(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对监
13、理检测工作的要求是定性的。(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对监理检测工作的要求是定量的。2.1.3 设计文件要求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有的时候会出现“符合设计要求”的词语。此时的检测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设计文件的总说明中一般会载明本工程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2.1.4 业主要求以虹梅南路工程为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有以下要求:监理人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和工程工艺试验进行抽检,对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的抽检频率不应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 20%;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 100%的验证;监理人对钢板焊缝的试验频率不应低于承包人试验频率的 20%。2.2 重点条文摘要2.2.1上海市建设工程
14、检测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3 号)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2.2.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 (沪建交2013233 号)一、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平行检测计划,明确实施平行检测的具体检测范围、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 平行检测应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设备安装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二、监理平行检测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
15、符合下列规定: 1、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 30%; 2、除保障性住宅以外的房屋和基础设施工程中监理平行检测数量不低于规范要求检测数量的 20%。 五、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不得低于原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且未对该工程实施过检测。2.2.3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质量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3.0.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
16、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3.0.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2.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2.0.15 工程类别不同,平行检验的范围和内容不同。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平行检验。2.0.1
17、6 施工单位需要在项目监理机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封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5.2.9 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事先约定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费用等内容。5.2.13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进行的平行检验,应符合工程特点、专业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2.2.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16)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5.2.
18、2 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原材料及混合料试验资料,对主要原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主要混合料的配合比和路基填料的击实实验结果进行验证,审验合格、经批复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条文说明:5.2.2 明确对“主要”原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主要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果进行试验验证。主要原材料和混合料见本章5.2.3条所列。 明确了对路基填料击实试验试验结果进行验证并论证取值的要求,体现出高度重视路基等压实控制。 删除了对“商品 ”混凝土等的审查要求,对其不需特别对待。5.2.3 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进行抽检,并填写抽检记录:1 对钢筋、水泥、沥青、石灰和碎石等原材
19、料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等混合料,频率按批次应不低于规定施工检验频率的10%。2 对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频率应不低于规定施工检验频率的20%。3 当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实体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抽检。条文说明:本条明确了主要原材料和主要混合料,再结合5.2.2条审验的基础上,调低了抽检频率,删减了对“其余材料”抽检要求。 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取消评分后,监理机构不需对分项工程全部实测项目进行抽检也能评定,使得只针对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等进行抽检具备了条件。评定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时的要求,按照检评标准的规定需增加综合和外观质量检查等。原规范条文说明中
20、指出, “该抽检频率仅适用于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测量和取样试验的次数,而对各种原材料、混合料和每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及所有规定的检测项目要全部抽检。 ”基本要求等检验项目中往往包含对材料的要求,材料质量主要指标往往也是关键项目。当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同时也是主要混合料的抽检指标时(如混凝土强度) ,则无须重复抽检或采用不同方法进行现场实体检测。5.2.4 对施工单位外部采购和委托制作的工程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单位自检报告,进场后对关键项目进行抽检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在施工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无法检测的主要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到生产厂监督检
21、验。2.2.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2.0.13 标准试验在工程开工前,为确定工程材料的最佳组合(如含水量、级配、配合比等) ,监理施工控制和检验标准所进行的试验。5.1.3 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在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5.1.8 验收构、配件或设备对施工单位外购或定做用于永久工程的验收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准予使用。5.1.11 抽检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 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20%。2.2.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1.0.3 与相关规范关系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本标准为准。质量标准与其他规范不一致时,宜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