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O 版本 更改单号 更改日期 更改人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编号:Q/YQ2005-2011 E/21.0 目的及时发现不合格品并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处置,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安装和交付,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2.0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进货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不合格品和可疑产品的控制。3.0 职责3.1 品保部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放行。3.2 品保部负责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放行。3.3 品保部检验员负责/组织对来件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置意见。3.4 技术部、品保部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使用的验证。3.5 品保部来料检负责/组织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不合格品进行筛选、返工和自检。3.6 品保部供应
2、商管理负责完成对不合格零件的索赔。3.7 采购部负责对不合格件的退货处理。3.8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已作报废处理的不合格品进行报废处理。4.0 工作程序4.1 原 材 料 不 合 格 处 置4.1.1 进 货 检 验 不 合 格 时 , 检 验 员 贴 上 不 合 格 标 识 , 开 具 不 合 格 品 处 理单 上 , 由 相 关 检 验 员 进 行 审 核 , 并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 报 检 验 主 管 批准 , 必 要 时 由 检 验 员 组 织 技 术 开 发 部 、 采 购 部 对 其 进 行 评 审 , 并 填写 处 置 意 见 。处 置 意 见 一 般 为 : 退 货 、
3、让 步 接 受 、 挑 选 、 返 工 /返 修 和 报 废 。4.1.2 若 评 审 结 论 为 退 货 , 由 采 购 部 进 行 退 货 处 理 ; 若 为 让 步 接 受 ( 见 本程 序 4.9条 ) , 则 由 品 保 部 总 监 批 准 后 放 行 ; 若 为 挑 选 , 由 使 用 部 门挑 选 ; 若 为 返 工 /返 修 ( 必 要 时 由 技 术 部 制 定 返 工 /返 修 指 导 书 ) ,由 品 保 部 组 织 返 工 /返 修 , 返 工 /返 修 后 经 入 库 检 验 合 格 后 入 库 。4 1 3让 步 接 受 的 验 证 结 果 , 挑 选 、 返 工
4、/返 修 的 结 果 填 写 在 纠 正 预 防 措施 处 理 单 上 , 并 跟 踪 使 用 情 况 ; 若 为 报 废 , 则 由 采 购 部 跟 供 应 商 确认 后 , 由 仓 库 处 理 。 4.2 过 程 中 不 合 格 品 的 处 置 :4.2.1 生 产 部 在 加 工 过 程 中 自 检 发 现 不 合 格 品 时 , 在 本 工 位 可 以 返 工 的 ,由 操 作 者 自 行 返 工 。 4.2.2 对 于 在 生 产 线 加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物 料 报 废 时 , 应 有 操 作 者 填 写 报 废 登 记NO 版本 更改单号 更改日期 更改人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编
5、号:Q/YQ2005-2011 E/2表 , 检 验 员 进 行 报 废 类 型 的 判 定 : 来 料 报 废 ( 由 于 原 材 料 来 件 不 合格 产 生 的 报 废 ) 、 生 产 报 废 ( 由 于 设 备 维 修 调 试 、 加 工 过 程 等 导 致 的报 废 ) 、 。4.3 半 成 品 不 合 格 品 处 置4.3.1 操 作 者 自 检 发 现 不 合 格 品 时 , 帖 上 黄 色 不 合 格 标 识 , 在 可 行 时 , 说 明不 合 格 原 因 , 交 前 道 工 序 按 返 工 作 业 指 导 书 进 行 返 工 , 返 工 后 进 行 自检 , 记 录 在 缺
6、 陷 登 记 表 上 , 并 注 明 “返 工 ”。 无 法 返 工 的 按 4.2.2处 理 。4.3.2 检 验 员 抽 检 发 现 不 合 格 品 时 , 做 不 合 格 标 识 , 退 回 生 产 线 进 行 返 工 ,要 求 操 作 者 全 检 前 次 抽 检 后 的 产 品 , 对 不 合 格 的 进 行 返 工 , 并 记 录 在产 品 抽 检 记 录 上 。 操 作 者 对 返 工 后 的 产 品 自 检 , 记 录 在 缺 陷 登 记 表 上 ,注 明 “返 工 ”。 检 验 员 再 次 按 检 验 指 导 书 抽 检 , 再 次 记 录 在 产 品 抽 检 记 录上 , 并
7、 注 明 “返 工 ”。 无 法 返 工 的 按 4.2.2处 理 。4.4 成 品 不 合 格 品 处 置4.4.1 操 作 者 自 检 发 现 不 合 格 品 时 , 按 4.3.1处 理 。4.4.2 检 验 员 抽 检 发 现 不 合 格 品 时 , 按 4.3.2处 理 。4.4.3 包 装 检 验 发 现 不 合 格 时 , 检 验 员 在 包 装 箱 上 放 置 返 工 牌 , 要 求 包 装 人员 重 新 检 验 包 装 , 把 不 合 格 包 装 重 反 包 装 共 位 重 新 包 装 , 并 记 录 在 产品 抽 检 记 录 上 。4.5 可 疑 材 料 或 产 品 的 处
8、 置4.5.1 可 疑 材 料 的 处 置a 进 货 检 验 中 发 现 可 疑 材 料 时 , 视 为 不 合 格 原 材 料 , 按 4.1条 处 理 。b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现 可 疑 材 料 时 , 由 品 保 部 检 验 员 确 认 , 确 认 为 不 合 格 材 料是 , 按 4.2条 处 理 。4.5.2 可 疑 半 成 品 、 成 品 的 处 置a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现 可 疑 半 成 品 、 成 品 时 , 由 生 产 部 要 求 检 验 员 进 行 重 新 检验 , 无 法 确 认 时 提 交 品 保 部 评 审 , 确 认 其 为 不 合 格 时 , 按 4.
9、3.1/4.4.1条 处 理 。 确 认 为 合 格 时 , 返 回 生 产 部 继 续 使 用 。b 检 验 员 抽 检 发 现 有 可 疑 半 成 品 、 成 品 时 , 要 求 生 产 线 相 关 检 验 员 重 新 检验 , 无 法 确 认 时 提 交 品 保 部 评 审 , 确 认 为 不 合 格 时 , 按 4.3.2/4.4.2条处 理 。 确 认 为 合 格 时 , 返 回 生 产 部 使 用 。C 对 于 客 户 退 货 , 品 保 部 负 责 召 集 销 售 部 、 技 术 开 发 部 、 生 产 部 或 其 它 相关 部 门 进 行 分 析 , 并 对 退 货 品 进 行
10、 评 审 和 处 置 。 必 要 时 将 分 析 结 果 反 馈NO 版本 更改单号 更改日期 更改人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编号:Q/YQ2005-2011 E/2至 技 术 开 发 部 以 更 改 相 应 的 控 制 计 划 与 FMEA。 对 于 判 定 后 需 要 返 工 的 退货 品 由 品 保 部 工 程 师 填 写 “返 工 通 知 单 ”( 抄 送 至 相 关 部 门 ) , 请 生 产 部安 排 返 工 , 返 工 件 检 验 合 格 后 入 库 。4.6 在 没 有 得 到 顾 客 批 准 前 , 提 供 给 顾 客 的 返 工 产 品 不 允 许 有 外 观 可 见 的 返 工
11、痕迹 , 返 工 指 导 书 应 摆 放 在 操 作 者 易 于 取 得 的 地 方 。4.7 废 品 处 置生 产 部 对 作 报 废 处 理 的 不 合 格 品 ( 包 括 来 件 报 废 ) 贴 上 红 色 “不 合 格 ”标 签 ,填 写 退 库 单 , 注 明 报 废 原 因 , 并 将 报 废 的 零 件 和 退 库 单 送 交 仓 库 隔 离 库 , 仓库 每 月 提 交 报 废 申 请 报 告 , 报 副 总 经 理 或 总 经 理 批 准 。 清 单 抄 送 财 务 部 。 仓库 获 得 批 复 和 财 务 部 的 报 废 批 准 后 , 通 知 人 事 行 政 部 进 行
12、销 毁 ( 见 生 产性 物 资 报 废 流 程 ) 。4.8 品 保 部 每 月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产 品 缺 陷 进 行 统 计 , 形 成 质 量 月 报 , 抄 送 总经 理 和 生 产 部 , 由 检 验 员 找 出 价 值 量 最 大 的 问 题 和 重 复 出 现 的 问 题 , 会 同 生产 部 、 技 术 开 发 部 或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讨 论 , 分 析 不 合 个 原 因 , 采 取 措 施 并记 录 。 对 重 复 出 现 的 缺 陷 , 须 进 一 步 分 析 原 因 , 必 要 时 采 用 8D方 法 或 立 项开 展 QC小 组
13、活 动 解 决 问 题 。4.9 产 品 偏 差 接 受 :4.9.1 对 于 不 合 格 成 品 和 影 响 成 品 性 能 或 不 能 满 足 顾 客 材 料 规 范 的 不 合 格 材料 , 必 须 向 客 户 申 请 让 步 接 受 。 由 品 保 部 会 同 销 售 部 进 行 申 请 , 在 获得 客 户 同 意 并 形 成 记 录 后 , 方 可 将 产 品 发 运 给 客 户 , 发 运 时 须 在 包 装箱 上 用 标 签 注 明 缺 陷 偏 差 情 况 以 供 客 户 识 别 。4.9.2 如 入 厂 检 验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现 某 零 件 不 合 格 , 由 入
14、 厂 检 验 员 填 写 不 合 格 品 报 告 /生 产 操 作 者 或 检 验 员 填 写 质 量 信 息 反 馈 单 ,由 检 验 员 决 定 处 置 意 见 或 组 织 进 行 评 审 。 若 该 项 不 合 格 在 客 户 的 产 品规 范 上 无 要 求 , 对 产 品 无 性 能 上 的 影 响 时 , 可 申 请 让 步 接 受 , 由 技术 开 发 部 、 品 保 部 工 程 师 共 同 验 证 , 确 认 批 准 ( 外 观 类 的 让 步 接 受由 检 验 员 批 准 即 可 ) , 偏 差 许 可 必 须 签 署 其 有 效 期 。 如 该 不 合 格 品 的使 用 引
15、 起 工 艺 参 数 更 改 时 , 由 技 术 开 发 部 发 放 临 时 文 件 , 文 件 上 必 须注 明 结 束 日 期 。 偏 差 结 束 后 重 新 按 原 先 的 文 件 和 规 定 执 行 。4.9.3 对 于 不 影 响 使 用 ( 经 过 确 认 ) , 在 客 户 的 产 品 规 范 上 无 要 求 且 修 改 困难 或 无 法 修 改 的 不 合 格 项 , 技 术 开 发 部 的 主 管 工 程 师 签 署 偏 差 许 可通 知 单 , 经 技 术 开 发 部 部 长 批 准 后 下 发 , 此 通 知 单 可 有 较 长 的 有 效 期 。NO 版本 更改单号 更
16、改日期 更改人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编号:Q/YQ2005-2011 E/2 对 百 分 之 十 以 下 ( 含 百 分 之 十 ) 的 报 废 成 品 , 由 品 质 部 部 长 作 出 决 定 ; 对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的 报 废 成 品 , 由 分 管 公 司 领 导 作 出 决 定 。45 不 合 格 品 优 先 减 少 计 划 :对 不 合 格 品 居 高 不 下 的 情 况 , 管 理 者 代 表 应 召 集 横 向 协 调 小 组 拟 订 “降 低不 合 格 品 措 施 “, 由 管 理 者 代 表 审 定 后 实 施 。46 经 工 程 批 准 的 产 品 的 授 权 :当 产 品 或 过 程 与 现 批 准 的 产 品 或 过 程 不 同 时 , 需 事 先 经 顾 客 书 面 批 准 。 5.0 记录记录名称 表格编号 保存部门 最少保存期 存档索引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6.0 附件7.0 参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