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青岛道一空优有限公司于 2015年08月 25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公司章程第四章 第五条 原为:姓名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郭金昌 232331197503060011 货币出资 700 万元 70%臧文宝 370225196903280410 货币出资 200 万元 20%宋成海 23102319730106181X 货币出资 100 万元 10%现修改为:姓名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郭金昌 232331197503060011 货币出资 900 万元 90%宋成海 23102319
2、730106181X 货币出资 100 万元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5年 08月 25日召开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讨论,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了本公司章程修改案。二、全体股东免去原执行董事 XX、原监事 XX,选举 XX为执行董事,XX 为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三、 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注:新股东签字) X年 X月 X日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5年 08月 25日召开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讨论,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臧文宝将持有的公司 20%的股权作价 200万元转让给郭金昌。转让后出资情况如下:姓名 身份证号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郭金昌 232331197503060011 货币出资 900 万元 90%宋成海 23102319730106181X 货币出资 100 万元 10%二、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三、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全体股东签名:2015年 08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