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卫基妇201637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妇幼保健院: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156号)、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09235号)以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卫妇幼2015
2、1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评审标准(试行)(苏卫妇幼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及业务部门规范化设置(详见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通卫基妇201629号)要求一并贯彻落实。附件:1.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妇 幼 健 康 技 术 服 务 基 本 设 施 设 备 表2.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制度及规范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技术服务质量指标南通市卫
3、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7月15日抄送:省卫生计生委、妇幼保健院,各县(市)、区妇保所。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项 目 基本内容与要求 标准分 评审方法 扣分标准1.1组织管理院领导分管妇幼健康技术服务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15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访谈。无领导分管妇幼健康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分;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扣10分,科主任业务或管理能力达不到要求扣5分。1.2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等医疗保健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定期开展质量自查,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妇幼健康技术服务近两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各科室相关制度
4、健全。20 查阅资料,实地考查。 近两年发生医疗事故扣20分,其他项目有一项工作未落实好扣5分。1.3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等服务要达到信息化动态管理要求,实现区域内数据互联互通,满足妇幼卫生各种信息上报、统计功能需求,按时完成妇幼卫生各项指标统计上报工作,并对收集的数据有效利用。20 查阅资料,实地考查。 有一项工作未落实好扣5分。1.4资金管理各医疗机构用于妇幼健康技术服务业务发展的基金不少于总基金的10%。严格执行医疗保健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项目经费收支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20
5、查阅财务账目等资料,访谈服务对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1.行政管理1.5绩效考核建立机构内部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开展绩效考核。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并有效利用考核结果。20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访谈。未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机制不得分。未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开展绩效考核扣10分,考核结果未有效利用扣5分。2.基本条件 2.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核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产科(计划生育)、儿(内)科等诊疗项目并上墙。 15查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项目缺一项扣5分,许可证未上墙扣5分,扣完为止。项 目 基本内容与要求 标准
6、分 评审方法 扣分标准2.2具有与开展项目一致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上墙。 15证,并实地考查。缺母婴保健专业技术执业许可证不得分,未上墙扣5分。2.基本条件2.3妇幼健康门诊总建筑面积乡镇卫生院不少于350m 2,其中妇女保健区120m 2,儿童保健区 120m2,计划生育服务区70m 2,其他功能区面积40m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 280m2,其中妇女保健区90m 2,儿童保健区90m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区70m 2,其他功能区面积30m 2。各功能区划分明确,布局流程合理,采光通风良好(其中妇科门诊及治疗室、儿科门诊可相对集中以利于防止医院感染)。新建改扩建和有条件的机构
7、妇幼健康门诊独立设区。助产机构产房及爱婴小区设置达到江苏省助产技术服务评审标准。100 (续上)新建和改扩建机构未独立设区不得分,其余未设独立区域扣30分。总建筑面积每减少10m 2扣5分。一个功能区面积不达标扣15分。功能分区、布局流程不合理一处扣5分,采光通风不好扣5分。3.1妇女保健区设有候诊区、妇女保健室、产前检查/胎心监护室、产后检查室、妇科门诊、妇科治疗室。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有条件的设置产后康复室。35实地考查,并对照附件1中各室面积要求。缺少一个室扣6分;一个室面积不达标扣3分。3.2儿童保健区设有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检查室、心理行为与智力测查室、儿科诊室。如为助产机构,须设
8、有听力筛查室。有条件的设置视力筛查、儿童活动区(室)。35实地考查,并对照附件1中各室面积要求。缺少一个室扣6分;一个室面积不达标扣3分。3.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区设有候诊区、计生咨询指导室、检查室、冲洗室、手术区(含手术登记、洗手消毒、手术、辅料间、处置等)、观察室。 20实地考查,并对照附件1中各室面积要求。缺少一个室扣4分;一个室面积不达标扣2分。3.科室设置3.4其他功能区设有健康宣教室(可与本机构其他科室合用)、资料室、哺乳室等。 15实地考查,并对照附件1中各室面积要求。缺少一个室扣5分;一个室面积不达标扣2分。项 目 基本内容与要求 标准分 评审方法 扣分标准3.5产房 设更衣室、
9、换鞋处、待产室、隔离待产室、洗手消毒间、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污物浸泡清洗间、打包间、卫生间等。 30实地考查,并对照附件1中各室面积要求。缺少一个室扣5分;一个室面积不达标扣2分,布局流程不合理一处扣5分。4.设备设施 4.1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医疗保健设备台账;账物无误。 10 查阅台账,实地考查。 未建立台账不得分;账物有误扣5分。4.2所有诊室配有电脑、打印机、网络设备,并能正常使用,网络运行畅通;所有诊室配有外线电话。 20 实地考查。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4.3各功能室须配备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健设备(附件1),且设备性能完好。 90实地考查,并对照附件1。缺一件扣5分,一件
10、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扣3分。4.4所有诊室、健康宣教室、哺乳室均配有冷暖空调、流水洗手设施,有固定紫外线消毒灯或移动消毒设施。 15 实地考查。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4.5室内外环境布置整洁温馨,私密性好,符合安全要求,儿童保健区域童趣化,厕所设施良好,清洁卫生无异味。 10 实地考查。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4.6配有饮水设施;候诊区配备足够座椅,配备电子显示屏、电教设施,提供宣教、查询服务。有条件的配备触摸式电脑查询系统。10 实地考查。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4.设备设施4.7相关服务环节衔接紧密,流程顺畅、便捷、合理,服务科室标牌、标识规范,清晰醒目。 10 实地考查。 有一处不符
11、合要求扣3分。5.人员配备5.1妇幼健康门诊专职卫计人员总数9人。其中:儿童保健医师和儿(内)科医师3人,其中至少 1名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可含执业助理医师);妇女保健医师和妇产科医师3人,其中至少2名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可含执业助理医师1人),开设产科者至少3名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可含执业助理医师1人);执业护士3人。聘用人员的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门诊服务人数增多需增加相应医务人员。100查阅人员名册、执业资格证书,现场考察。少1人或有1人资格不符合要求扣10分;1名聘用人员的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扣10分;未随门诊服务人数增多而增加相应医务人员扣5分。项 目 基本内容与要求 标准分 评审方法 扣分
12、标准5.2相关人员接受过保健专业岗前技术培训,近两年每年完成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学分;科内每月至少组织1次业务学习,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业务知识。20查阅卫技人员培训记录、培训合格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等。有一人不符合要求扣5分;科内未做到每月学习1次扣2分;有1人业务知识不熟扣5分。5.3“三基”考试合格率100%。 20考核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师、助产技术服务医师4名(各专业均至少1人以上)。有一人不合格扣10分。6.1妇女保健常规开展孕前保健,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卡)和首次产前检查,按分级服务规定开展产前检查(包括孕妇营养与心理指导、产前筛查、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等
13、),产后42天检查,妇女常见病防治,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有条件的开展青春期保健、产后康复、更老年期保健和骨密度测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开展常规助产技术服务;进行胎儿监测及处理、识别难产并及时转诊;开展软产道损伤的处理、出生缺陷的识别与报告、新生儿处理及保健技术和新生儿窒息复苏等;经许可后开展剖宫产手术。50 查阅资料,实地考查。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6.2儿童保健常规开展0-6岁儿童体格发育测量与评价,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与智力测查及咨询指导,口腔保健,高危新生儿和体弱儿筛查管理,儿童在园(所)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为本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等项目。如为
14、助产机构,须开展听力筛查与转诊。有条件的开展视力筛查与转诊、骨密度测量。50 查阅资料,实地考查。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6.服务内容6.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宣教和咨询指导,计划生育手术知情选择、技术服务和随访,查环、查孕和随访,避孕药具发放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等。25 查阅资料,实地考查。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4分。项 目 基本内容与要求 标准分 评审方法 扣分标准6.4健康教育开设孕妇学校(每月至少1次)、儿童健康讲座(每月至少1次)、妇女健康讲座(每季度至少1次),设置妇幼健康宣教栏(板),发放健康宣教折页(单)、处方(至少12种),宣传氛围、效果良好。20查阅资料,
15、实地考查,随机访谈服务对象。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6.5业务指导召开基层(村级)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三网”监测工作,进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掌握并交流反馈妇幼健康信息。20查阅资料,与村级医务人员访谈、核查。有一项工作落实不好扣5分。7.服务管理7.1服务态度妇幼健康门诊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门诊人员安排合理,诊时充分,服务秩序良好。 10查阅门诊服务记录、门诊人员排班表,实地考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7.2信息公开 妇幼健康服务相关政策上墙公示,服务过程中履行告知义务。 10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访谈,实地考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7.服务管理 7
16、.3社会监督设有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收集、处理意见和投诉举报;无违反医德医风现象发生。 10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电话核查。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8.1社会评价 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村级医务人员满意度均90%。 40电话调查或走访5名服务对象;问卷调查2名村级医务人员。按每个调查问卷的评分方法进行综合评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村级医务人员满意度每下降1个百分点各扣2分。8、服务质量8.2质量指标妇幼健康技术服务各项质量指标达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标准(附件3)。 100查阅资料,随机抽查个案进行电话调查核实。一项指标不达标扣5分。合计 1000注:1.南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技术服
17、务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实行千分制,总分达到900分为合格。2.扣分以某项目标准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技术服务基本设施设备表建筑面积(m 2)功能区 诊室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候诊区 25 15 有足够候诊座椅。妇女保健室 20 15妇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材;营养测评设备、软件以及营养示教柜(食物模型、食物量具)。有条件的配备人体成分分析仪、母乳分析仪、骨质分析仪。产前检查/胎心监护室 30 25产科专用检查床、妇科检查床、听诊器、血压计、体重秤、多普勒胎心诊断仪、胎心听诊器、骨盆测量器、阴道检查器械、软皮尺;胎心监护床2张以上、胎心监护仪/母胎监护仪
18、、吸氧设备。产后检查室 15 10 妇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材。设立产后康复室的应配备产后康复设备。妇科门诊 15 15 妇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械。有条件的配备电子阴道镜。妇女保健区妇科治疗室 15 10 妇科检查床、宫颈病变治疗设备等。候诊区 30 20 有足够候诊座椅。儿童保健区体格测量室 15 15儿童身高体重测量仪(卧式和立式)/全功能儿童体检仪(工作站)、儿童血压计、体温计、软皮尺、经皮黄疸测试仪、资料柜。有条件的配备经皮氧饱和度测定仪、骨质分析仪。功能区 诊室建筑面积(m 2)基本设备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检查室 30 20 听诊器、诊查床、诊查桌、评价表、软皮尺、压舌板;
19、营养测评设备、软件以及营养示教柜(食物模型、食物量具)。心理行为与智力测查室 15 15 诊查桌,DDST或DST等测量工具及配套设施包括电脑、测评量表与软件、小桌子、小椅子、阶梯等。听力筛查室 15 10有助产资质的机构应配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有条件的配备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仪、筛查型中耳分析仪;设立视力筛查室的应配备视力筛查仪、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设立儿童活动区(室)的应配备儿童活动器具。儿童保健区儿科诊室 15 10 诊查桌,小儿诊查床。候诊区 7 7 有足够候诊座椅。计生咨询指导室 7 7 男女生殖器模型、妇科检查器材、避孕药具展示发放柜。检查室 8 8 妇科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材。冲洗室 8 8 妇科检查床、冲洗消毒相关设备。手术区 30 30 洗手消毒设施、妇科手术床、手术包、器械台、器械柜、人工流产负压吸引器、监护仪、急救器械与药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区观察室 10 10 设观察床至少1张。宣教室 20 16 视频播放设备、展柜(架)、宣传版面,自取宣传资料。资料室 10 7 足够资料柜。其他功能区哺乳室 10 7 哺乳椅、婴儿尿布替换台、流动水洗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