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材存放的一般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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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材料验收、存放、搬运和运输3.1 一般规定3.1.1 管材、管件应具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厂的合格证。3.1.2 管材存放、搬运和运输时,应用非金属绳捆扎,管材端头应封堵。3.1.3 管材、管件存放、搬运和运输时,不得抛摔和受剧烈撞击。3.1.4 管材、管件存放、搬运和运输时,不得曝晒和雨淋;不得与油类、酸、碱、盐等其他化学物质接触。3.1.5 管材、管件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存放期不宜超过一年。3.2 材料验收3.2.1 接收管材、管件必须进行验收。先验收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各项性能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3.2.2 验收管材、管件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并应按现

2、行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性能检查,必要时宜进行全面测试。3.3 存 放3.3.1 管材、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不超过 40的库房或简易棚内。3.3.2 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上或地面上。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1.5m,当管材捆扎成 1m1m 的方捆,并且两侧加支撑保护时,堆放高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 3m。管件应逐层叠放整齐,应确保不倒塌,并宜便于拿取和管理。3.3.3 管材、管件在户外临时堆放时,应有遮盖物。3.3.4 管材存放时,应将不同直径和不同壁厚的管材分别堆放。受条件限制不能实现时,应将较大的直径和较大壁厚的管材放在底部,并做好标

3、志。 3.4 搬 运3.4.1 管材搬运时,必须用非金属绳吊装。3.4.2 管材、管件搬运时,应小心轻放,排列整齐。不得抛摔和沿地拖拽。3.4.3 寒冷天搬运管材、管件时,严禁剧烈撞击。3.5 运 输3.5.1 车辆运输管材时,应放置在平底车上;船运时,应放置在平坦的船舱内。运输时,直管全长应设有支撑,盘管应叠放整齐。直管和盘管均应捆扎、固定,避免相互碰撞。堆放处不应有可能损伤管材的尖凸物。 3.5.2 管件运输时,应按箱逐层叠放整齐,并固定牢靠。 3.5.3 管材、管件运输途中,应有遮盖物,避免曝晒和雨淋。4 管道连接4.1 一般规定4.1.1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前应对管材、管件及附属设备按

4、设计要求进行核对,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使用。4.1.2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应采用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电熔鞍形连接)或热熔连接(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对接连接、热熔鞍形连接),不得采用螺纹连接和粘接。聚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连接,必须采用钢塑过渡接头连接。4.1.3 聚乙烯燃气管道不同连接形式应采用对应的专用连接工具。连接时,不得使用明火加热。4.1.4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宜采用同种牌号、材质的管材和管件。对性能相似的不同牌号、材质的管材与管材或管材与管件之间的连接,应经过试验,判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方可进行。4.1.5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的操作工人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经

5、考试和技术评定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1.6 在寒冷气候(-5以下) 和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工艺。4.1.7 聚乙烯燃气管材、管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将管材和管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施工现场温度。4.1.8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管端应洁净。每次收工时,管口应临时封堵。4.1.9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结束后,应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后重新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 4.2 电熔连接4.2.1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厂的规定。4.2.

6、2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4.2.3 电熔承插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熔承插连接管材的连接端应切割垂直,并应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和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并应标出插入深度,刮除其表皮。(2) 电熔承插连接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4.2.4 电熔鞍形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下部应采用专用托架支撑,并固定、吻合。 (2) 电熔鞍形连接前,应用洁净棉布擦净连接面上污物,并应用刮刀刮除干管连接部位外表面。4.3 热熔连接4.3.1 热熔连接前、后,连接工具加热面上的污物应用洁净棉布擦净。4.3.2 热熔连接加热时间和

7、加热温度应符合热熔连接工具生产厂和管材、管件生产厂的规定。 4.3.3 热熔连接保压、冷却时间,应符合热熔连接工具生产厂和管材、管件生产厂的规定,在保压、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4.3.4 热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插连接管材的连接端应切割垂直,并应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和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标出插入深度,刮除其表皮。(2) 承插连接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3) 插口外表面和承口内表面应用热熔承插连接工具加热。(4) 加热完毕,待连接件应迅速脱离承插连接加热工具,并应用均匀外力插至标记深度,形成均匀凸缘。4.3.5 热熔对接连接应符合下列

8、规定:(1) 对接连接前,两管段应各伸出夹具一定自由长度,并应校直两对应的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错边不宜大于壁厚的10。(2) 管材或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应用洁净棉布擦净,应铣削连接面,使其与轴线垂直,并使其与对应的待连接断面吻合。(3) 待连接的端面应用对接连接工具加热。(4) 加热完毕,待连接件应迅速脱离对接连接加热工具,并应用均匀外力使其完全接触,形成均匀凸缘。4.3.6 热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下部应采用专用托架支撑,并固定、吻合。(2) 鞍形连接前,应用洁净棉布擦净连接面上污物,并应用刮切刮除干管连接部位外表面。(3) 待连接面应用鞍形连接加热工具加热。(4) 加热完毕,加热工具应迅速脱离待连接件,并应用均匀外力将鞍形管件压到干管连接部位,形成均匀凸缘。4.4 钢塑过渡接头连接4.4.1 钢塑过渡接头的聚乙烯管端与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相应的电熔连接(电熔承插连接)或热熔连接(热熔承插连接、热熔对接连接)的规定。4.4.2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4.4.3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焊接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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