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结算工作指引说明:将工程管理各阶段与结算工作相关的资料及准备工作汇总,以提高工程结算速度,确保工程结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序号 工程管理各阶段 相关资料 相关工作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答疑书)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书)抽签结果报告/评标报告/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预算(标底)审计通知书(如有)全套施工图纸一套(应注意招标后全套施工图改版的问题),一 招标阶段及合同签订其他与招标、合同签订有关的资料1、 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完成后,应在办理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或合同签订)时,要求整理一套完整的相关资料,交项目组资料员或署资料室或造价工程师保管。有条件的可同时保存电子文件。上述资
2、料由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整理、造价工程负责督促。2、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应注意要求专业工程师及时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提交保存。二 预算(标底)备案招标工程基本情况简介、中标书、招标文件、合同草案(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实质变化时提交)以及审计专业局所需的其它资料三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图纸、签证单及其申报审批表,备案单,其他相关资料等1、 施工阶段应及时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审计备案手续;根据规定需要审计人员到场确认的,应及时通知审计人员;若通知后,审计人员不到场的,也应作好相应记录。此工作需监理、业主专业工程师配合完成。2、 施工阶段遇到与结算有关的问题应及时与审计人员沟通。3、 甲供材料设备进
3、度款支付时要求提供材料设备进场联合检验交接记录表。序号 工程管理各阶段 相关资料 相关工作四 结算阶段1、按审计办事指南中的“ 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期中)审计提交资料表”要求承包人整理结算资料,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审核。2、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工作要求(附件二)3、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核工作要求(附件三)4、审计结果征示意见审批5、审计报告整理归档1、施工阶段后期,造价工程师要求监理单位编制结算工作安排(内容包括结算原则、结算资料要求及完成时间要求等),并征求承包人或咨询单位意见,使结算工作安排切实可行。2、竣工验收后 10 日内,将编制完成的结算工作安排发给各承包人。 (格式详见附件一)3、若
4、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报送结算资料的,监理单位应发函催促。4、造价工程师应督促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5、对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在结算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业主协调处理的,造价工程师应及时通知项目主任、相关专业工程师等共同解决。6、造价工程师应及时将审核完成的结算报审计部门,并积极配合审核部门完成结算审计工作。五 决算1、 按署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由项目组向财务处填报决算通知及工程造价明细汇总表2、 审计报告3、 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合同4、 尚未结算的工程资料5、 其他资料当项目各合同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项目组书面通知署财务处办理该项目的决算。决算审计期间
5、,造价工程师应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的工作。附件一关于 各承包单位按计划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的通知各承包单位:为保证 项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监理审核)能在 年 月 日前基本完成的目标, 发包人初步确定了该项目结算工作安排、结算办理原则及结算申报审核程序:1、各承包单位结算申报时间安排表(附件 1)各承包单位应在此表要求的最迟申报时间前将完整、有效、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签收。否则,发包人有权按合同、或根据财政部建设部 2004 年 10 月 20 日财建2004369 号通知、或按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或按已付款报审计部
6、门办理结算。2、工程结算的有关规定(附件 2)3、结算资料移交清单(附件 3,分施工类及供货类)4、若各承包人在整理结算过程发现存在问题需协调解决的,应在 年 月 日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报告中应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如资料不齐的原因、资料名称、现可能存于何处、可追索的资料明细等。逾期不报的,后果自负。5、各承包单位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在结算结算报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5.1 负责在合同签署后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并按规定程序向监理申报工程量清单复核报告。5.2 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向监理申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5.3 负责及时收集设备开箱检查及移
7、交记录、合同外单价分析资料、主材设备价格确定依据、图纸会审纪要、实物移交清单、相关验收证明资料等结算资料。5.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提交真实完善的结算资料。5.5 结算资料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具有完整性和合法性。资料不完整的,承包 单位应整改。因 资 料不齐而影响结算审核工作的,由承包单位负责。现将上述要求发给各承包单位,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要求认真整理结算资料,及时完成报送工作并积极配合结算审核工作。特此通知。市建筑工务署 项目组年 月 日附件 1各承包单位结算工作安排表(格式)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承包人 最迟结算申报时间 结算编制要求说明:有效的工
8、程变更是指按市建筑工务署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了申报审批程序的变更。附件 2工程结算的有关规定一、结算条件1、合同工作内容完成,承包单位取得竣工验收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证明。2、具备完整有效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或结算资料,包括(不限于):(1)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已办理完成审批手续;(2)结算所需图纸已经监理、业主现场代表确认。二、结算编制要求1、工程结算书构成(1)合同工程量清单结算造价;(2)工程变更、现场变更签证造价(一单一算并附原申报审批资料);(3)新增工程结算造价;(4)其它。上述结算书中的工程量均应为实际完成工程量,未实施工程量不得虚报。2、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
9、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3、各承包单位造价编报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准确的原则如实编审工程结算。对有意虚报、瞒报或高估冒算的行为将记入相应责任人不良行为。三、由各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应提交的结算资料1、装订成册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复印件一套。2、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例、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它),复印件一套。3、施工组织设计复印件一套,盖单位红章。4、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一套。5、送审造价汇总清单及索引。6、分专业装订成册、 结算申请单位签字盖章齐全的结算书一式五份(原件、含电 子文
10、件)。7、装订成册、签字齐全的设备开箱检查及移交记录(原件)一套,仅适用于材料设备供应商。8、分专业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含电子文件。总包还应提供钢筋抽料表)原件一套。9、分专业装订成册的合同外单价分析资料、主材设备价格确定依据和证明文件。10、完整施工图一套(经监理、业主确认)。11、完整竣工图一套(经监理、业主确认)。12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13工程变更图纸、 变更令、 现场签证及其申报审批表。14与结算有关的其他基础资料原件一套。四、结算工作流程齐全 不齐全不同意同意不同意 同意项目组确定结算原则相关结算原则下发施工单位及供应商施工单位提交全套结算资料监理按进度进行初审监
11、理提出初审意见项目组专题讨论会议确定调整意见监理按照调整意见调整审核结果工务署、施工、监理签字确认征集施工单位对审核结果的意见交工务署监理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征集施工单位对初审结果的意见附件 3竣工结算资料移交清单(施工类)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乙方 合同编号 结算资料检查情况资 料 名 称 是否符合要求1.装订成册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一套 2.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例、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它)复印件一套。 3.施工组织设计复印件一套,盖单位红章。 4.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一套。 5送审造价汇总清单及索引一套。 6分专业装订成册、结算申请单位签字盖章齐全的结算书一式三份(原件、含电子文件)。 7分专业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量计算式(含电子文件。总包还应提供钢筋抽料表)原件一套。 8分专业装订成册的合同外单价分析资料、主材设备价格确定依据和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9分专业装订成册的设计、监理、业主签字盖章的完整施工图一套。 10分专业装订成册的设计、监理、业主签字盖章的完整竣工图一套。 11分专业装订成册的设计变更令、设计变更通知单及设计变更图纸、现场签证及其申报审批表原件一套。 12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复印件一套。13.实物移交清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