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变更、更正登记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 性别变更、更正登记办事指南事项类别 办事项目法律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受理机构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决定机构 县(或区)级公安机关办理条件 申请变更、更正性别的公民申请材料公民性别登记错误的,凭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性别因故发生变异的,凭本人的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市级以上(含)公立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受理材料上报县(或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变更登记办结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由县级(或区)级公安机关审批。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收费情况 户口簿 8 元/册;集体户口簿:20 元/册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 湘价费200863 号文件监督检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咨询渠道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及地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季) 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