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论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摘要】:土 地 是 人 类 赖 以 生 存 的 物 质 基 础 ,是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宝 贵资 源 和 重 要 的 生 产 要 素 ,我 国 人 多 地 少 的 国 情 决 定 了 保 护 耕 地 的 重 要 性 ,其中 保 护 耕 地 与 粮 食 安 全 的 关 系 最 为 重 要 ,解 决 我 国 粮 食 安 全 问 题 的 核 心 之 一是 如 何 保 证 耕 地 资 源 安 全 ,实 现 耕 地 资 源 的 可 持 续 利 用 ,提 高 粮 食 的 综 合 生产 能 力 ,增 加 粮 食 有 效 供 给 。【关键词】:耕地保护 粮食生产能力
2、 重要性耕 地 保 护 是 指 运 用 法 律 、 行 政 、 经 济 、 技 术 等 手 段 和 措 施 , 对 耕 地 的 数量 和 质 量 进 行 的 保 护 。 最 近 十 几 年 来 , 中 国 因 为 非 农 业 建 设 占 用 而 减 少 的 耕 地 大 约 占 耕 地 减 少面 积 的 40%左 右 ( 其 他 的 减 少 原 因 主 要 有 : 农 业 结 构 调 整 、 灾 毁 等 ) 。 耕地 面 积 大 量 减 少 直 接 威 胁 农 业 发 展 。 为 此 , 我 们 必 须 确 保 一 定 数 量 和 质 量 的耕 地 。 目 前 耕 地 保 护 方 面 的 制 度
3、 主 要 有 耕 地 占 用 补 偿 制 度 、 耕 地 总 量 动 态 平衡 制 度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制 度 。近 年 来 , 中 国 耕 地 保 护 工 作取 得 明 显 成 效 , 全 国 已 调 整划 定 基 本 农 田 面 积 1.08 亿 公顷 , 到 2000 年 底 , 保 护 率达 到 84%左 右 , 基 本 完 成 全 国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纲要 确 定 的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任务 。 全 国 近2/3 的 省 份 建 立 了 地 方 政 府耕 地 保 护 目 标 责 任 制 ,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规 模 基 本 得 到 控 制 。
4、实 现 耕 地 占 补 平衡 的 省 份 达 到 29 个 , 比 1998 年 增 加 12 个 。 1995-2000 年 间 , 通 过 土 地 开发 整 理 、 复 垦 等 , 全 国 累 计 补 充 耕 地 200 万 公 顷 。 耕 地 是 人 类 赖 以 生 存 和 发 展 的 基 础 , 面 对 我 国 耕 地 严 重 不 足 的 严 峻 形 势 ,采 取 各 种 措 施 , 预 防 和 消 除 危 害 耕 地 及 环 境 的 因 素 , 稳 定 和 扩 大 耕 地 面 积 ,维 持 和 提 高 耕 地 的 物 质 生 产 能 力 , 预 防 和 治 理 耕 地 的 环 境 污
5、 染 , 是 保 证 土 地得 以 永 续 和 合 理 使 用 , 稳 定 农 业 基 础 地 位 和 促 进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大 问 题 。我国耕地的现状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 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 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 亩,不 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 亩的 13,而 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 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 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 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 情。 1.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 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
6、度在 25 度以上,需逐步退耕。2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 100 公斤以上。 2.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 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 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3.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 01 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耕地保护的原
7、因(一)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 21 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目前粮食问题备受
8、关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 年全国夏粮总产量为 9622 万吨,比上年减产 240 万吨,减2.4。1999 年2001 年,我国粮食连续 3 年减产,2002 年仍是产不足需。但与此同时,粮食需求持续增长。所以必须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 求在
9、有限时间内, 建立耕地保护制 度,保护基本农 田。 基本农田 是耕地中的精华, 是维护国家粮食 安全最基本的依 靠。基本农田可 定义为:从战略高度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对耕地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就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应当看到,目前我国耕地严重不足。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人口依然占全国人口的 70%,然而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
10、水平,而且有日趋减少的趋势。近年来我国耕地面积逐年递减。无论是从经济建设的角度出发,还是从3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解决我国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供给问题,必须主要立足于国内,这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方针,从来没有动摇过。为了切实贯彻这一方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正是出于这样的战略考虑,我国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管理工作必须把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为首要的奋斗目标。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1997-2010 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到 2010 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 2950 万亩,全国耕地面积减少要求控制在 9661 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应控制在 19.2亿
11、亩。根据预测,我国人口即将达到 13 亿,到 2010 年,人口将达到 14 亿。届时,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即使耕地面积保持不减,人均耕地还将减少。我国在法律法规上对耕地采取了世界上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三)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我国耕地本不富余,但很多地方不能很好处理城镇化进程与粮食生产的矛盾,挤占了不少耕地。近年随着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征地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 一是征地规模过大。全国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达 3.5 万平方公里,圈占的耕地有 43闲置。二是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甚至把农民
12、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违法违规征地时有发生。因征地问题引发的 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已成为 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因素。这 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现行征地制 度方面的缺陷。 因此,党的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要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 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 度,完善征地程序”。 一要 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和用途 管制。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制定 土地利用规划。要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把用地规模限制在规划数量、范围之内。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调整规划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土地用途一旦划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改作他用。 二要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要把为公益性项目而进行的征
13、地与一般经营性项目用地严格分开,缩小征地范围。征地权是国家的强制性行政权力,应当主要用于水利、交通、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检法设施等国家重点公共设施建设,一般不能用于商业开发,更不应变成企业行为。要慎用征地权力,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工商企业需要用地,应当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向国家、向农民集体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价格由市场决定。 三要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可征可不征的尽量不征,可用可不用的尽量不用,必须征和必须用的尽量少征少用。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也要节
14、省用地,减少征地。城镇建设要尽量盘活存量土地,控制城区过分扩张。企业用地多少,应当和产业特点,投资规模挂钩,防止投不多的钱,办不大的厂,占很多的地。 四要改进土地征用补偿方式。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低,土地增值分配不合理,是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4也是造成耕地占用多的重要因素。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城乡差距。要调整土地收入分配结构,确定补偿安置最低标准,给被征地农民以及时、合理的补偿,并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长远生计的办法。农户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土地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益,要保障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不
15、受侵犯。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 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 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 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 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 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 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
16、目 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 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 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 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
17、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
18、,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5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了耕地保护的目标,即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护耕地始终是增产粮食的基础。多年来,中国制定和完善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等一
19、系列法律法规,抑制了耕地面积锐减势头,使耕地净减少面积由九十年代前的年均 30 多万公顷,下降到目前的不足20 万公顷。随着 今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 济建设对耕地的需求压力仍 然很大,中国政府将按照节 约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的 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控制非农业占用耕地,进一 步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切实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执 行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控制 城市发展规模,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强乡村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的规划管理,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工业小区,调整村镇居民点用地,改造村镇,退宅还田;实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同开发、复垦挂钩。耕地保护的重要性
20、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但是今年来经济发展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协调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高耕地保护是我国面临的一大问题。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之全社会具有稳定做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土为粮之母。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护耕地。要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对耕地的破坏,其中的重要方向是切实抓好耕地占卜平衡。2、 耕地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 耕地保护事关社会稳定4、 耕地保护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参考文献:【1】 吴正红、燕新程.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我国耕地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2】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3】 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2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