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 司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 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 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DTASJ2017-1488-00 招标人: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 (公章) 日期: 2017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 司 1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目 录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2.1 总则 .5 2.2 招标文件 . 12 2.3 投 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4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9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9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 31 2.7 纪律和监督 . 31 2.8 质疑与投诉 .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33 3.1 相关要求 . 33 3.2 评审过程 . 33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9 4.1 签订合同 . 39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9
3、4.3 质量与验收 . 39 4.4 合同主要条款 . 39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 44 5.1 交货期 . 44 5.2 交货地点 . 44 5.3 验收 . 43 5.4 质量保证期 . 43 5.5 售后服务 . 43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45 6.1 项目说明 . 44 6.2 招标产品详 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44 6.3 合格样品标准 . 45 6.4 工程量清单 4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6 7.1 报价 文件 . 47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
4、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7.2 商务文件 . 52 7.3 技术文件 . 69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 司 3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受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等 相关服务以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
5、号: SDTASJ2017-1488-00 2、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 所需货物 采购及 安装项目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 万官大街建设工程,西起西外环路与泮河大街(现状泰东路)交叉口,东至规划天烛峰路与泮河大街交叉口,工程路线总长 13.36Km,泮河桥与泮河大街段全长 3.9Km,现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道路基本施工完毕,该路段内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设施可进入招标程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69.31621万元 。 5、
6、 投标人资格 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5.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须为具备本次招标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5.3 投标人自 2014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卡口、电子警察、道路监控等交通安全智能监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金额 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4 投标人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球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具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由生产厂家送检的检测报告 (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原件 ,如为代理商,提供复 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5.5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7、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者,请于 2017年 10月 16日 8:30至 2017年10月 24日 17:00进行报名;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7.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址: )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450元整,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
8、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 。 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 /报价,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山东 CA证书。非网上评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可以暂时不用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0538-6226991转 6016。 8、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截止时间 、 递交 地点 及地址 8.1递交 时间: 2017年 11 月 10 日 8 时 30 分起至 9 时 30 分止 ; 8.2截止时
9、间: 2017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8.3递交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第 六 开 标室 ; 8.4地址: 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 花园路与岱宗大街十字路口北 100米路西 。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 泰安市长城路 16号 电话: 0538-6261552 联系人: 吕科长 9.2 招标 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 程鲁 地址 : 泰安市岱岳 区财兴街东方设计院五楼 E-mail: 电话 : 0538-6551383 10、公告媒体
10、: 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 司 5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 招标 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加投标, 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
11、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 招标 文件所称货物 ,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 3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4 项目内容 本项目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 )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详见 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 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 招标控
12、制价为 269.31621 万元 。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须为具备本次招标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自 2014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卡口、电子警察、道路监控等交通安全智能监控管 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金额 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
13、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4、投标人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球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具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由生产厂家送检的检测报告(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原件 ,如为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投标 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
14、承担。 (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 ( 2)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原件) ; (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 ( 4) 投标人自 2014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卡口、电子警察、道路监控等交通安全智能监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金额 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5) 投标人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球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具有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由生产厂家送检的 检测报告 (如为生产商须提供原件 ,如为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 6) 2017年 6月至 20
15、17年 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2017年 6月至 2017年 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8)近两年 (2015年度、 2016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 ; ( 9)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 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16、章(至投标截止日前); ( 12)企业近三年(自 2014年 1月 1日至报名期限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 ( 13)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注:如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 司 7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9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7年 10月 25日 10点前 10
17、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26日 17时 30分 前 。 1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3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五万元 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 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
18、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6、账号: 239026987499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6551383 注: 1.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2.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14 投标报价范围 包括安装、调试,要求:本项目要求为交钥匙工程, 主要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检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19、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自检)、安装、缺陷修复、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税费 、招标验收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为确保该项目实现与公安天网平台无缝对接、正常使用且质量效果符合 图纸设计标准、符合质保要求的一切费用。 项目交付前需完成对设备进行集成、安装与调试,并出具合格的测试报告,满足交付要求。 为考虑新增设备与中心平台的兼容性,要求前端设备必须与现有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对接所产生不可控因素由中标方承担。 本项目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20、16 投标文件电子 版 内容: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 介质: U盘或 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 密封 ,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 样品要求 不需要提供样品 19 投标文件装订 1、正本一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副本 四 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3、投标文件为 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 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递交时间: 2017年 11月 1
21、0日 8时 30分起至 9 时 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 10日 9时 30分。 项目名称: 万官大街东段(泮河桥至泮河大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所需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 司 9 联系电话: 0538- 6551383 地点及地址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 花园路与岱宗大街十字路口北 100米路西。 22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 投标文件密封
22、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27 评标办 法 综合评分法 28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30 付 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以建设、审计、监理、施工共同确认工程量的 60%予以支付, 货物安装完成 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相关部门核准已完工程量价款 85%,经相关部门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 95%,余款保修期(一年)满后 30日内付清,不计利息。以上款项由采购人支付。 3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 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 供货及安装期 合同 签订后 60 日内 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具体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整体满足采购人工期需求。 33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