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北大学推免生 创新 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办法 第一条 为激发学生 学术潜力、提升 创新 能力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推免生 选拔过程 中 的 创新 综合素质奖励加分 工作 ,特 修 订本办法 ,请遵照执行 。 第二条 加分标准与对象 (一) 正式发表的学术文章 期刊 目录 及等级 按照关 于 的通知 西大社科 20141号 和西北大学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目录 校发 2007科字 2号 中的规定执行。 署名 第一 单位 应 为西北大学, 以第一作者 或通讯作者 身份 发表的 每篇权威 期刊文章 第一作者加 3.0分,第二作者加 1.0分,第三作者加 0.5分 ; 每篇核心 期刊文章 第一作者加 1
2、.0分,第二作者加 0.4分 ;每篇 重要 期刊文章第一作者加 0.5分。 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 3.0分 。 (二)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依照西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经费分配办法(西大教 201322 号)、西北大学关于新增本科生学生竞赛“推动计划 ”立项项目及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西大教 20155号)文件中立项竞赛类别,对参加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 “推动计划 ”立项竞赛者获奖者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等级 A类 B类 C类 其他类 国家 (国际 )级 一等奖 3.0 分 2.0 分 1.5 分 1.0 分 二等奖 2.0 分 1.5 分 1.0 分 0.8 分 三等奖 1.0 分 1.
3、0 分 0.8 分 0.6 分 省级 一等奖 1.0 分 0.8 分 0.6 分 / 二等奖 0.8 分 0.6 分 0.4 分 / 三等奖 0.6 分 0.4 分 0.2 分 / 注: 每项赛事只取设置奖项的前三项,如特等、一等、二等,金奖、银奖等,加分标准相应顺延。 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得累计加分,每人加分总额不得超过 3.0 分。 ( 三 )学生获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 5名以及省级大学生运 动会第 1名等,加分标准如下: 项目 /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世界比赛 3.0 2.0 1.0 0.5 0.3 全国大运会 2.0 1.0 0.5 0.3 0.
4、2 全国比赛 1.0 0.5 0.3 0.2 0.1 省大运会 0.5 / / / / 省级比赛 0.4 / / / / 注: 竞赛加分可累积,总加分不超过 3.0分; 同一赛事取得多个名次以最高名次计算,一年中多次赛事以最高一次计算。 ( 四 )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且完成结题 : 国家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 1.5分、 1分,被评为国家级优秀项目的,分别奖励 2.0 分、 1.5 分;省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奖励 1分、 0.5分,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分别奖励 1.5 分、 1.0 分;校级项目限前三名参加者,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
5、别奖励 0.5分、 0.3分,被评为校级优秀项目的,分别奖励 0.8分、 0.5分。 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 2.0分。 ( 五 )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具有成果转化及产生一定效应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加 2.5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 0.8分,以第一发 明人发明专利获得受理加 0.5分 。 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3.0分 。 ( 六 )外语水平英语 TOEFL成绩 90分 (两年有效) ,或 GRE1200分及以上 (五年有效), ,或雅思 6分及以上 (两年有效) 或具有其他语种相应水平等级的获得者 奖励 0.5分 ,此项加分总额最多不超过 1.0分。 ( 七 )以上奖励条款中,若 同 一项成果多次获奖则以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得重复计算。 ( 八 ) 单人 创新综合 加分总额 =(各项加分累计值 /15) 100,创新综合素质奖励加分 值 以 不超过 5%权重计入学生综合排序 成绩 中。 第三条 附则 (一)学术文章、获奖证 书、创新项目、发明专利、考试证书及荣誉证书均应提交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二)获奖等级 的认定 以加盖公章 的文件材料 为准。 (三) 本办法由教务处、校团委、体育部负责解释。 西北大学 2017年 9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