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消防、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范围及分包方式1、分包范围:完成 施工蓝图、图纸会审及设计内所有的消防、水电专业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2、分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第三条、资质及许可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证书。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 。第四条、合同工期1、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 个自然日。或随土建同步完成。-_2、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除遇不可抗力、停电、停水、工作方面无法提供外,工期不得延误。3、因下列原因经甲方签订确认,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过程中,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2)设计方案改变令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而影响进度;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包括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行为停工指令的) ;4)需顺延工期的,乙方在三天内向甲方申请,逾期不受理,工期不顺延。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修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
3、准,按:满足设计图纸及消防、水电规范,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的国家和贵州区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验收合格。2、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甲方审查,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国家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3、消防联动系统各子系统间必需自动匹配协调互相联动,包含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应-_急照明、电梯迫降等等。当火灾发生时,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接
4、收到动作,把信号传回主机,此时排烟风机、声光报警、电梯迫降至首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防火卷帘门均需同时动作。喷淋头爆破,水流指示器动作、压力开关动作、喷淋泵动作。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24 小时,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按时与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经验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检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5、乙方交工前应做 24 小时的试运行试验。如有吊顶施工,则必须在每层吊顶施工前完成该层的水压检测。6、施工中所使用原材料乙方均需要按相关规范要求复检合格后使用。7、每道工序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或监理验收,经甲方、监理及相关
5、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8、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延长。9、各分项施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负责消防工程所有资料及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所有合格资料按时送达甲方;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修或加固处理,工期不得顺延。10、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发现设计缺陷,并提出优化设计方案报甲方,如不在图纸范围内的可办理签证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增量(以签证为准)属增加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取费-_按当期的信息价取费,如无信息价的以市场询价为准。第六条、安全责任、文明施工管理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安
6、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施工扰民、噪音控制、交通、环保的规定,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同时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乙方工作人员,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工地各项管理要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的工作人员、运输车辆等不得在甲方指定的卸货通道、仓库、作业面等规定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活动,任何因供方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法律经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如因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有关条款以及甲方依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交底等而导致的任何伤亡事故,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4、应按照当
7、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5、乙方的电工、电焊工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有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甲方审核。乙方应对未经甲方同意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雇佣所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负责自备分包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帽并且正确佩戴。-_7、乙方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8、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等甲方有关规定。9、乙方进场施工工人的保险由 方负责
8、进行购买,保证重大伤亡事故保额不低于陆拾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只承担保险范围外的 30%,其余 70%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材料设备采购1、乙方购买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交甲方,甲方如发现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有权责令立即停用,并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2、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变动已作为风险因素考虑入承包总价。第八条、工程造价、计量依据及付款方式1、工程造价:本合同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佰万元整(¥: 元) 。按贵州 2016 定额下浮 15%为结算方式。结算价为不含税价格,乙方自行完税
9、。2、计量依据:本消防、水电工程造价按 2016 定额结合当期市场信息价进行取费,消防、水电安装工程造价下浮 15%作为甲方与乙方的最终结算价格。乙方不承担项目管理及施工配合等其他费用。3、以上工程总造价由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承担税金。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或委托支付到指定的第三-_方(供货商)账户,并开具发票。5、付款计算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垫款自五至十层预埋完工后,甲方按乙方完成施工工程量的 80%拨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之后预埋期间甲方按每五层拨付一次工程进度款给乙方。(1)当消防、水电工程开始安装,则甲方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产值额80% ) 。(
10、2)当工程量属于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规定之外的消防、水电工程,即乙方与甲方办理签订手续的消防、水电已施工的工程,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产值额80% ) 。(3)经国家相关部门验收机构对本工程进行消防、水电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甲方与乙方的最终结算价格的下浮(15%)90% 。消防、水电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公式:甲方累计应支付给乙方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 (乙方完成产值额下浮:(15% )90%) 。(4)经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后 1 个月内,累计支付至甲方与乙方的最终结算价格的 97%。审计结算后计算公式:甲方累计应支付给乙方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乙方完成产值额(下浮 15%
11、)97%) 。(5)乙方余下 3%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作为质保金(无息) ,免费保修期届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6)免费保修期届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计算方式:乙方余下 3%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 =甲乙双方结算的消防、水电安装工程款3%(无息) 。第九条、质量保修-_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壹年,自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建筑物设计使用期限前壹年内免费维修,人为破坏除外。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现场并及时处理。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 1 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或短信告知。同时,必
12、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电话,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4、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5、保修金支付方法5.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经双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5.2 在免费质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九条的第 2 款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 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5
13、.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 5.2 款执行。5.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为准。-_5.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如甲方或业主自行装修改变所造成的除外。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叁次以上者(含叁次) ,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5.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
14、用电及材料堆放和施工场地、在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由甲方承担费用。2、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甲方、乙方双方配合存在问题及有关技术问题。3、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的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4、清除地面架空及地下障碍物及清除对施工影响的周边障碍物,包括管线、施工便道、平整场地、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5、负责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能够满足施工的施工现场。6、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7、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至施工现场 30 米内,施工用水、用电费由甲方承担。8、负责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9、负责对工程
15、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对乙方提-_出的合理方案,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三天内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答复。10、配合协调业主投资方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消防、水电监测、业主投资方承担相关费用。11、负责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由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及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文件,开工前编制好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和有关部门审核。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安全。及时组织好劳动力、材料及机械进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甲方的管理制度进行施
16、工的。4、乙方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完善其有关手续,同时于开工后 15 天内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如甲方审核未能通过,乙方应在 3 天内按甲方要求修改调整完成并提交新的施工组织设计方及进度计划。负责按图纸进行测量、定位、放线等施工全过程工作,符合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每月按时报量。6、施工过程中遵过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同时保证工地安全文-_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
17、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7、接受甲方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检查工作。对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负责。8、按照自行编制好并通过审批的消防、水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及时并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甲乙双方的技术交底文件和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0、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11、乙方对消防、水电、电气线路、消防、给排水、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水电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之前,乙方应组织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甲方对整个消防、水电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