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术语及国际贸易惯例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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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贸易术语及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性质及作用,三种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的内容。*贸易术语:也称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些较为明确和固定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 1932 华沙牛津规则专门解释了 CIF 术语(国际法协会制定) ;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说明 6 种 FOB 贸易术语(1919 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定)简述2000 年通则中各组术语的共同特点?E 组(启运) EXW Ex-works

2、工厂交货F 组(主运费未付)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C 组(主运费已付、责任费用划分点相分离)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加保险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D 组(到达)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3、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交货FOB FAS CFR CIF DES DEQ 适用于海上运输;其它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F 组和 C 组是装运合同,D 组是到达合同。2010 年用 DAP(目的地交货)和 DAT(终点站交货)代替 DAF DES DEQ 和 DDU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贸易泛指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的总称。是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

4、要方式。Foreign Trade 或 External Trade 对外贸易指一个特定国家(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的总称。两者视角不同。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单价包括:计价单位、价格及贸易术语。贸易术语的缩写字母后面应写上规定的装运港或目的港,CIF 后注明目的港,FOB 后注明装运港。如:每吨 1000 美元 FOB 上海,上海为装运港。装运合同: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FOB、CFR、CIF 的基本含义、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划分、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FOB: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或取得已如此交付的货物,卖方完成交货。当货物被交到船上时,风险转移。自该时

5、刻起,买方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支付一切费用。CIF:卖方将货物交至船上,或取得已如此交付的货物,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卖方还必须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因此,卖方须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CFR:卖方将货物交至船上,或取得已如此交付的货物,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FCA: 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或另一指定地,将货物交付

6、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另一人。即完成交货。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当货物已被交给由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另一人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交货后,货物的费用和风险转移至买方,但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和办理出口清关。CIP:卖方将货物交付给其指定的承运人,但必须另行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使用 FOB 术语应注意什么问题?(1)以“装运港船上”为交货点(point of delivery)2010 通则规定,FOB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将或货物交至船上或装上船。取消传统的以“船舷”为交货点的规定。(2

7、)船货衔接:交货责任的界定(3)装运费用的负担班轮运输:装货费、卸货费由买方负责租船装运:买卖双方协商装货费有谁负担使用 CIF 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CIF 合同属“装运合同” (shipment contract)CIF 后所注明的是目的港(如 CIF 纽约) ,而 FOB 后所注明的是装运港(如 FOB上海) 。但 CIF 术语的交货点与风险点与 FOB 完全相同。(2)卖方租船或订舱的责任卖方负责自费办理租船或订舱,但买方一般无权提出关于限制船舶的国籍、型号 、船龄等要求(3)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卖方只需按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投保,除买方另有要求。最低保险金额应为合同规定的价款加 10%

8、。(4)卸货费用的负担 班轮运输:运费由 CIF 合同的卖方支付,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实际上由卖方负担租船运输:在装运港的装运费由卖方支付,至于目的港卸货费由双方协商。使用 CFR 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CFR 也是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之一,CFR 与 CIF 十分类同,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海运保险的责任和费用方面而且 CIF 变形完全适用于 CFR(2)卖方在货物装船之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FOB、CIF 术语的变形形式有哪些?其含义怎样?FOB 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 ;FOB 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FOB包括理舱(FO

9、B stowed, FOBS) ;FOB 包括平舱(FOB trimmed,FOBT1)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来办,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方或船方负担。2)CIF Landed(卸至岸上)卖方负责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3)CIF Ex Ship , s Hold(舱底交货)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由买方负担。4)CIF ExTackle(吊钩交货)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什么是象征性交货?它有何特点?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

10、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贸易术语的变形,是为了明确装货或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并不改变原术语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商品的质量、数量及包装样品的含义及分类,数量溢短装条款,运输包装的含义及特殊包装。卖方样:卖方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称之为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 sample) ,也称为原样(original sample)或称标准样品(type sample) 。回样:如果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

11、有切实把握,卖方可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这种样品称为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称为回样(return sample)封样: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等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也可由出样人自封或买卖双方共同加封。复样:向买方送交样品时,卖方应留存的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也称留样) 。运输标志:又称为“唛头” ,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 (运输标志表示方法包括目的地的名称或代码,收发货人的代码和件号批号)定牌:指买

12、方要求在出口商品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以毛作净: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如农产品)可采用毛重计量,即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方法被称为“以毛作净” 。品质有哪些表示方法?(1)用文字说明来表示(规格、等级、标准、凭牌名和商标、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传统农副产品)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2)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何为中性包装?其分类怎样?定义: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作用:为适应国外市场特殊需要,如转口贸易。分类: (1)定牌中性在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名,但不注明生产国别。(2)无牌中性在商品和包装上均不使用

13、任何商标/牌名,也不注明生产国别。某些品质容易变化的农副产品及品质构成条件复杂的某些工业制成品,可使用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和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表明品质。国际贸易中,对品质较难标准化的商品通常采用用样品表示品质。凭牌名和商标买卖一般用于日用消费品、加工食品、耐用消费品。传统农副产品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品质。机器电器仪表等结构和性能复杂凭说明书和图样。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用实物表示质量。质量的机动幅度:是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溢短装条款:内容包括溢短装的百分比、溢短装的选择权和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在交

14、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UCP5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 10%的增减幅度。在国际贸易中,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只有运输标志必须在运输单据上表明。商品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主要交易条件之一。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如买卖双方没有明确采用何种方法计算重量时,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我国条形码国别名 690、691 和 692。商品装运条件班轮运输 Liner Transport:又称定期船运输,是在一定航线、一定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 特点: “四固定 ”:船期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运费率相对固定。 货物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

15、计算滞期费和速谴费。 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 承运人责任以班轮提单条款为依据。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B/L) ,用以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运抵目的地并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过期提单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共同海损的含义及条件,各保险险别的承保范围,仓至仓条款,保险金额。1、共同海损:指载货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威胁到船、货和其他财产等方面共同安全的风险,为维护船舶、货物的共同安全,有意识

16、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损失或支付的额外费用。2、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3、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到原订目的地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的价值。4、什么是仓至仓条款?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仓库时为止。货物一进入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5、构成共同海损需具备哪些条件?(1)危险

17、必须真实存在且不可避免;(2)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3)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解除危险而不是由于危险直接造成的;(4)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5)牺牲和费用的支出必须有效,经过抢救,船或货全部或部分应安全抵达目的港,避免同归于尽。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1)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没有人为因素;共同海损是为解除船舶和货物面临的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损失。(2)损失承担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由受益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担。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18、最大诚信原则、补偿原则和近因原则。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运输货物保险:指投保人,或称被保险人(Insured)就其所发运的货物按一定金额向承保人,或称保险人(Insurer) ,即保险公司投保一定险别,并缴纳保险费,由承保人出具保险单。风险包括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和外来风险(一般和特殊)中国保险条款 基本险和附加险(按能否单独投保划分)平安险(F.P.A) 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2)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 意外事故(前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4) 装卸或转运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 被保险

19、人的施救费用;(6) 在避难港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卸货港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水渍险 = 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 =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金额= CIF 价(1+投保加成率)CFRCIF = 1- 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CIF 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预约保险以国外的装运通知代替投保单,说明投保的一方已办理了投保手续。对易碎和易短量货物,应了解是否有免赔规定1 无免赔规定:不论损失程度,均赔。 2 有免赔率规定:(1)损失没有超过免赔率

20、,保险公司不赔(2)超过免赔率,则分为两种情况:A 相对免赔率:全部予以赔偿;B 绝对免赔率:扣除免赔率,只赔超过部分。 (PICC 采用绝对免赔率)价格条件固定价格(在合同中规定货物的单价) US $ 300 per metric ton CIF New York 计价货币 单位价格金额 计量单位 贸易术语出口业务尽可能使用硬币(汇率有上升趋势) ,进口业务用软币佣金: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折扣:卖方按照原价给买方以一定的减让。(应该明确佣金额计算的基数是含佣价还是净价!)CFRC5%= CFR/(1-佣金率)=347.69/(1-5%)=365.99

21、 美元国际贸易经济效益核算 概念(1)出口总成本:外贸企业为出口商品支付的国内总成本出口总成本=购货成本+国内费用+(出口税)国内费用主要包括:加工整理费;包装费;管理费;国内运费;证件费;预计的损耗;邮电费;银行费用等。(2)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出口商品无论是按 FOB ,CFR 或 CIF 术语成交,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都是指将实际报价换算到 FOB 所对应的收入部分。(3)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FOB 价)按当时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的数额。注意:出口净成本和出口销售净收入,不包括国际运输和保险费用。(4)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22、分子是盈亏额,正数为盈余额,负数为亏损额。(5)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换回一美元需要花多少人民币,如高于银行的外汇牌价,则出口为亏损;反之,盈利。国际贸易经济效益核算成本核算出口总成本出口商品进价定额费用出口退税出口商品进价购货合同价*(1增值税率)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购进价定额率(510)退税额购货合同价*退税率出口商品进价(含税)X 退税率1增值税率报价中的成本应扣除出口退税。案例 2 我国一贸易公司向日本出售一批货物,出口总价 50 万美元 CIFC3 横滨,其中从中国天津至横滨运费和保险费占 10%。货物国内进价为人民币 350 万元(其中含 17%增值税),该公司

23、经营费用为国内进价的 5%,该商品的退税率为8%。结汇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美元买入价为 1 美元折合人民币 8.3 元。计算这笔交易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解:出口商品换汇成本=FOB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出口商品盈亏额=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以 FOB 为基础的出口总成本=进货价(含增值税)+国内费用=进价+经营费用-(进价/(1+增值税率) )*退税率=350 万元+350 万元*5%-(350万元/(1+17%) )*8%=343.57 万元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出口价-运费-保险费-佣金=CIFC3-CIFC3*10%-CIFC3*3%=50 万美元(1-10%-

24、3%)=43.5 万美元=(435000*8.3)元=361.05 万元支付条件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汇款结算(电汇、信汇、票汇)汇款、托收、信用证和国际保理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4 种结算方式。托收:债权人(一般是出口商)或收款人开立汇票或提供收款索汇凭据,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 一般是进口商)或付款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方式属商业信用,对进口商比较有利,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托收方式: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付款交单 D/P 和承兑交单 D/A)信用证 L/C: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

25、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议付和付款的区别,议付可追索,付款则不能)对象征性交货的术语(如 CIF、CFR):可采用 L/C 或 D/P 方式;对实际交货术语(EXW、D 组术语):一般不能使用托收;对 FOB、FCA 术语的合同,虽然可凭运输单据交货与 收款,但由于运输由买方安排,出口方较难控制货物,一般也不宜采用托收方式。(虽然信用证开立是以买卖合同作为依据,但是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另外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只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就必须付款。根据 UCP500 号文件规定,信用证是开证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保证,银行是首要付款人,不能以开证行申请人倒闭为由免除付款责任。不可

26、撤销信用证未经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单方面撤销。 )总结:国际贸易支付包括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票据是主要的支付工具,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主要是汇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支付方式是信用证支付,因为其更安全。争议处理条件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发生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而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克服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指买卖双方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仲裁机构)予以裁决并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

27、方式。 (终局性)国际贸易的磋商与合同的订立交易磋商:进出口双方就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进行谈 判,以达成交易的过程,也称作贸易谈判。发盘 offer: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确定(货物数量和价格)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在实际业务中,发盘的撤回只有在使用信件或电报向国外发盘时可用,发盘若规定了有效期则不可撤销。对口头要约,须立即接受方能成立合同。接受 acceptance:被发价人声明或作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 即是接受。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不可缺少两个基本环节。 (规定特定的人)对发盘表示接受而对发盘内容做非实质改变时,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通知反对其中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发盘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内所载的更正为准。合同(确认书、协议、备忘录、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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