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坯房交房标准机电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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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毛坯房交房标准机 电 部 分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开发商会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 、 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业主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 机 电 部 分 1、 给 水 管1.1 管 道 支 、 吊 架 安 装 应 平 稳 牢 固 , 其 间 距 应 符 合 规 范 。给 水 立 管 设 置 在 管 道 井 内 , 采 用 镀 锌 钢 管 。 支 架 每 层 一 个 , 距 地 1.5 米处 ;1.2 明 敷 管 每 层 应 设 支 架 , 管 卡 牢 固 , 与 管 子 接 触 紧 密 。 管 壁 及

2、 接 口 无 污 物 ,镀 锌 管 接 口 及 损 伤 的 应 作 防 腐 处 理 。1.3 阀 门 的 安 装 位 置 应 便 于 使 用 维 修 、 不 受 曝 晒 、 污 染 和 冻 结 ; 阀 门 开 关 严密 、 灵 活 。1.4 水 表 安 装 位 置 应 便 于 使 用 维 修 、 不 受 曝 晒 、 污 染 和 冻 结 , 表 前 应 有 不 小于 8 倍 水 表 接 口 直 径 的 直 线 管 段 , 表 外 壳 距 墙 表 面 净 距 为 10 30mm,水 表 进 水 口 中 心 标 高 按 设 计 要 求 , 允 许 偏 差 为 10mm, 水 表 安 装 距 地 面高

3、 度 不 小 于 300mm。1.5 通 水 及 压 力 试 压 , ,给 水 管 道 末 端 应 保 持 水 压 在 0.05 0.35Mpa 范 围 内检 验 无 渗 漏 , 室 内 各 用 水 点 放 水 通 畅 , 水 质 清 澈 。1.6 管 道 和 阀 门 安 装 的 允 许 偏 差 和 检 验 方 法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mm) 检 验 方 法钢 管 每 米 全 长 25m以 上 1 251 水 平 管 道 纵横 方 向 弯 曲塑 料 复 合 管 每 米 全 长 25m以 上 1.5 25用 水 平 尺 、直 尺 、 拉线 和 尺 量检 查钢 管 每 5m 以 上 3

4、 82 立 管 垂 直 度塑 料 复 合 管 每 米 5m 以 上 2 8吊 线 和 尺量 检 查3 成 排 管 段 和 成 排 阀 门 在 同 一 平 面 上间 距 3 尺 量 检 查2、 排 水 管2.1 洁 具 排 水 口 留 位 准 确 。 厨 房 、 卫 生 间 地 漏 高 出 地 坪 5 10mm, 阳 台 地 漏位 置为 最 低 点 , 低 于 地 表 面 5mm。2.2 排 水 塑 料 管 道 支 吊 架 最 大 间 距 ( 单 位 : m)管 径( mm) 50 75 110 125 160立 管 1.2 1.5 2.0 2.0 2.0横 管 0.5 0.75 1.10 1.

5、30 1.62.3 检 查 口 和 清 扫 口 位 置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 清 扫 方 便 。2.4 灌 水 试 验 做 到 不 渗 不 漏 , 排 水 通 畅 。 排 水 主 立 管 及 横 干 管 管 道 均 应 做 通球 试 验 ,通 球 球 径 不 小 于 排 水 管 道 管 径 的 2/3, 通 球 率 必 须 达 到 100%。2.5 每 层 距 地 面 1.5m 处 安 装 伸 缩 节 , 安 装 高 度 统 一 , 伸 缩 节 每 层 一 个 。 2.6 高 层 建 筑 中 明 设 排 水 塑 料 管 道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设 置 阻 火 圈 或 防 火 套 管

6、。2.7 室 内 排 水 和 雨 水 管 道 安 装 的 允 许 偏 差 和 检 验 方 法 :项次 项 目允 许 偏差( mm)检 验 方法1 坐 标 152 标 高 +15管 径 小 于 或 等 于 100mm 1每 1m管 径 大 于 100mm 1.5管 径 小 于 或 等 于 100mm 25钢 管 全 长( 25m 以上 ) 管 径 大 于 100mm 308每 1m 1.53塑 料 管 全 长 ( 25m 以 上 ) 38用 水 准仪 ( 水平 尺 ) 、直 尺 、拉 线 和尺 量 检查每 1m 3钢 管全 长 ( 25m 以 上 ) 10每 1m 34立 管垂 直度 塑 料 管

7、全 长 ( 25m 以 上 ) 15吊 线 和尺 量 检查2.8 排 水 通 气 管 不 得 与 风 道 或 烟 道 连 接 , 且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2.8.1 通 气 管 应 高 出 屋 面 300mm。2.8.2 在 通 气 管 出 口 4m 以 内 有 门 、 窗 时 , 通 气 管 应 高 出 门 、 窗 顶 600mm或 引 向 无门 、 窗 一 侧 。2.8.3 在 经 常 有 人 停 留 的 平 屋 顶 上 , 通 气 管 应 高 出 屋 面 2m, 并 应 根 据 防 雷要 求 设置 防 雷 装 置 。2.8.4 屋 顶 有 隔 热 层 从 隔 热 层 板 面 算

8、 起 。3、 雨 落 水 管3.1 伸 缩 节 安 装 应 符 合 设 计 地 求 , 安 装 高 度 应 统 一 , 伸 缩 节 间 距 不 得 大 于4m;3.2 管 道 支 架 的 间 距 应 统 一 , 立 管 75 以 上 的 支 架 间 距 不 大 于 2m;3.3 立 管 的 垂 直 度 偏 差 : 每 5m 不 大 于 10mm, 全 高 不 大 于 30mm;3.4 雨 落 管 口 与 排 水 明 沟 中 心 、 月 亮 弯 中 心 三 点 成 一 线 ;雨 水 管 口 高 出 雨 水明 沟 底部 不 小 于 150mm, 雨 水 管 口 高 出 雨 水 窨 井 底 不 小

9、于 450mm。3.5 灌 水 试 验 做 到 不 渗 不 漏 , 排 水 通 畅 ;3.6 雨 水 管 道 不 得 生 活 污 水 管 道 相 连 接 。4、 煤 气 管4.1 全 区 管 道 预 埋 设 置 , 单 体 住 户 预 留 接 口 。4.2 立 管 的 垂 直 度 , 每 5m 及 以 下 允 许 误 差 不 大 于 2mm;4.3 煤 气 管 明 敷 , 离 墙 面 3.5 4cm;4.4 煤 气 管 每 层 加 管 卡 , 安 装 位 置 准 确 牢 固 ;4.5 管 道 安 装 完 毕 后 应 将 接 口 和 管 壁 清 理 干 净 , 作 防 腐 处 理 及 标 识 ;

10、4.6 试 压 检 验 无 泄 漏 。5、 配 电 箱5.1 配 电 箱 内 配 线 整 齐 , 无 绞 接 现 象 。 导 线 连 接 紧 密 , 不 伤 芯 线 , 不 断 股 。垫 圈 下 螺 丝 两 侧 压 的 导 线 截 面 积 相 同 , 同 一 端 子 上 端 子 上 导 线 连 接 不 多 于 根 , 防 松 垫 圈 等 零 件 齐 全 , 导 线 连 接 紧 密 ;5.2 配 电 箱 垂 直 度 : 箱 体 高 50cm 以 下 , 允 许 偏 差 1.5mm; 箱 体 高 50cm 以 上 ,允 许 偏 差 3mm。 照 明 箱 嵌 入 式 安 装 牢 固 , 底 边 距

11、地 面 高 度 为 1.8m;5.3 配 电 箱 内 开 关 动 作 灵 活 可 靠 , 带 有 漏 电 保 护 的 回 路 , 漏 电 保 护 装 置 动 作电 流 不 大 于 mA, 动 作 时 间 不 大 于 . s;5.4 照 明 箱 内 , 分 别 设 置 零 线 ( ) 和 保 护 地 线 ( 线 ) 汇 流 排 , 零 线 和保 护 地 线 经 汇 流 排 配 出 ;5.5 配 电 箱 的 金 属 框 架 必 须 接 地 ( ) 或 接 零 ( ) 可 靠 ; 装 有 电 器的 可 开 门 , 门 和 框 架 的 接 地 端 子 间 应 用 裸 编 织 铜 线 连 接 , 且 有

12、 标 识 。6、 开 关 、 插 座 ( 含 有 线 电 视 、 宽 带 、 电 话 )6.1 线 材 色 标 合 理 , 接 线 正 确 , 左 零 右 相 , 下 零 上 相 , 相 线 为 红 线 , 零 线 为蓝 线 , 接 地 线 为 绿 黄 双 色 线 , 接 线 紧 密 ;6.2 开 关 、 插 座 面 板 并 列 安 装 高 差 允 许 偏 差 0.5mm; 每 户 内 面 板 高 差 允 许偏 差 5mm; 面 板 的 垂 直 度 允 许 偏 差 0.5mm。 开 关 安 装 位 置 距 门 框 边150-200mm, 同 一 位 置 开 关 面 板 最 多 2 个 ;6.3

13、 卫 生 间 电 源 插 座 、 非 封 闭 阳 台 插 座 应 采 用 防 溅 型 插 座 ; 洗 衣 机 、 电 热 水器 、 空 调 电 源 插 座 应 带 开 关 ;6.4 在 主 卧 室 、 起 居 室 应 设 置 通 信 、 有 线 电 视 终 端 ,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6.5 插 座 面 板 与 线 缆 连 接 可 靠 , 与 墙 面 贴 合 严 密 ;6.6 单 元 内 各 房 间 插 座 数 量 最 少 如 下 :7、 导 线 连 接 和 等 地 位7.1 单 股 导 线 连 接 采 用 标 准 绕 接 、 搪 锡 和 绝 缘 处 理 ; 或 用 质 量 合 格 的

14、压 线 帽顺 直 插 入 、 填 塞 饱 满 、 压 接 牢 固 。 导 线 应 留 有 不 小 于 150mm 的 余 量 。7.2 每 个 卫 生 间 设 局 部 等 电 位 箱 一 只 ,安 装 高 度 距 地 300mm。7.3 联 结 卫 生 间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物 钢 筋 ( 结 构 施 工 时 已 连 成 一 体 用 扁 钢 引 出 )房 间 名 称 开 关 /插 座 类 型 数 量电 话 、 宽 带 、 有 线 电 视 各 1强 电 源 ( 普 通 二 三 眼 ) 5卧 室开 关 (双 控 ) 1电 话 、 有 线 电 视 各 1强 电 源 (普 通 二 三 眼 ) 8

15、起 居 室开 关 1强 电 源 ( 带 开 关 ) 8厨 房开 关 1电 话 1强 电 源 ( 防 溅 型 ) 2卫 生 间开 关 1强 电 源 ( 防 溅 型 ) 1阳 台开 关 1电 话 、 宽 带 各 1强 电 源 (普 通 二 三 眼 ) 4书 房开 关 1和 插 座 PE 线 ; 端 子 排 铜 质 材 料 厚 度 应 大 于 4mm。 异 种 材 料 搭 接 面 应 有防 止 电 化 学 腐 蚀 措 施 。8、 电 器 回 路 测 试8.1 绝 缘 测 试 : 导 线 间 和 导 线 对 地 间 的 绝 缘 电 阻 值 必 须 大 于 0.5 兆 欧 。8.2 接 地 电 阻 测

16、试 : 电 路 保 护 和 避 雷 接 地 电 阻 值 必 须 小 于 1 欧 姆 。8.3 通 电 测 试 : 漏 电 开 关 短 路 保 护 、 过 载 保 护 动 作 可 靠 。 8.4 报 警 系 统 电 线 、 电 缆 绝 缘 电 阻 大 于 20 兆 欧 。9、 照 明 灯 具9.1 灯 具 的 固 定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9.1.1 灯 具 重 量 大 于 3kg,时 , 固 定 在 螺 栓 或 预 埋 吊 钩 上 ;9.1.2 软 线 吊 灯 , 灯 具 重 要 在 0.5kg 及 以 下 时 , 采 用 软 电 线 自 身 吊 装 ; 大 于0.5kg 的 灯 具

17、采 用 吊 链 , 且 软 电 线 编 叉 在 吊 链 内 , 使 电 线 不 受 力 ;9.1.3 灯 具 固 定 牢 固 可 靠 , 不 使 用 木 楔 。 每 个 灯 具 固 定 用 螺 钉 或 螺 栓 不 少 于2 个 ; 当 绝 缘 台 直 径 在 75mm 及 以 下 时 , 采 用 1 个 螺 钉 或 螺 栓 固 定 ;9.2 当 灯 具 距 地 面 高 度 小 于 2.4m 时 , 灯 具 的 可 靠 性 裸 露 导 体 必 须 接 地( PE) 或 接 零 ( PEN) 可 靠 , 并 应 有 专 用 接 地 螺 栓 , 且 有 标 识 ;9.3 花 灯 吊 钩 圆 钢 直

18、径 不 应 小 于 灯 具 挂 销 直 径 , 且 不 应 小 于 6mm。 大 型 花 灯的 固 定 及 悬 吊 装 置 , 应 按 灯 具 重 量 的 2 倍 做 过 载 试 验 。9.4 各 位 置 灯 具 的 数 量 及 控 制 方 式 :灯 具 布置 位 置 灯 具 样 式 数 量控 制方 式卧 室 节 能 灯 1 只手 动开 关控 制起 居 室 节 能 灯 1 只手 动开 关控 制厨 房 节 能 灯 1 只手 动开 关控 制卫 生 间 节 能 灯 1 只手 动开 关控 制阳 台 节 能 灯 1 只手 动开 关控 制书 房 节 能 灯 1 只手 动开 关控 制进 门 大厅大型花灯1

19、套 声 光控楼 梯 间 吸 顶 灯 每 层2 只 声 光控前 室 吸 顶 灯 1 只 声 光控强 弱 电室 吸 顶 灯每 间1 只声 光控楼 内 公共 走 道 吸 顶 灯 1 只声 光控地 下 室 单 管 日 光 灯 根 据设 计 集 中控 制室 外 路 灯 根 据设 计 集 中控 制室 外 庭 院 灯 根 据设 计 集 中控 制室 外 草 坪 灯 根 据设 计 集 中控 制室 外 射 数 灯 根 据设 计 集 中控 制室 外 灯 柱 根 据设 计 集 中控 制大 楼 夜间 景 观照 明碘 钨 灯 /镝 灯 根 据设 计 集 中控 制大 楼 夜间 景 观照 明彩 灯 /霓 虹 灯 根 据设 计

20、 集 中控 制9.5 建 筑 物 景 观 照 明 灯 具 安 装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9.5.1 每 套 灯 具 的 导 电 部 分 对 地 绝 缘 电 阻 值 大 于 2 兆 欧 。9.5.2 在 人 行 道 等 人 员 来 往 密 集 场 所 安 装 的 落 地 式 灯 具 , 无 围 栏 防 护 , 安 装高 度 距 地 面 2.5m 以 上 。9.5.3 金 属 构 架 和 灯 具 的 可 接 近 裸 露 导 体 及 金 属 软 管 的 接 地 ( PE) 或 接 零( PEN)可 靠 , 且 有 标 识 。9.6 应 急 照 明 灯 具 安 装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21、:9.6.1 疏 散 照 明 采 用 荧 光 灯 或 白 炽 灯 ; 安 全 照 明 采 用 卤 钨 灯 , 或 采 用 瞬 时 可靠 点 燃 的 荧 光 灯 。9.6.2 安 全 出 口 标 志 灯 和 疏 散 标 志 灯 装 有 玻 璃 或 非 燃 材 料 的 保 护 罩 , 面 板 亮度 均 匀 度 为 1: 10( 最 低 : 最 高 ) , 保 护 罩 应 完 整 、 无 裂 纹 。10、 空 调 冷 凝 水 管10.1 冷 凝 水 管 伸 缩 节 安 装 应 符 合 设 计 地 求 , 安 装 高 度 应 统 一 , 管 道 支 架 的 间距 应 统 一 , 使 外 观 整 齐 统

22、 一 。10.2 冷 凝 水 管 安 装 无 倒 坡 、 渗 漏 现 象 ;10.3 预 留 分 体 式 空 调 套 孔 , 留 设 主 机 预 留 空 间 。11、 安 防 系 统各 分 项 系 统 有 安 防 部 门 检 验 合 格 证 明 , 各 分 项 系 统 运 行 正 常 。11.1 可 视 对 讲 系 统11.1.1 能 实 现 三 方 通 话 功 能 , 通 话 时 声 音 清 晰 , 无 杂 音 干 扰 。11.1.2 室 内 机 和 中 心 机 开 锁 功 能 正 常 。11.1.3 图 象 清 晰 , 不 失 真 , 无 杂 波 。11.1.4 分 机 与 主 机 、 管

23、 理 机 或 分 机 与 分 机 之 间 可 双 向 通 话 。11.1.5 分 机 与 主 机 通 话 时 可 遥 控 主 机 开 锁 。11.2 闭 路 电 视 监 控 系 统11.2.1 图 象 清 晰 , 无 杂 波 , ( 能 看 清 人 员 样 貌 、 车 牌 号 ) 。11.2.2 能 随 意 观 察 任 意 图 象 。11.2.3 各 种 录 像 功 能 正 常 。11.2.4 图 象 再 现 功 能 正 常 , 不 能 失 真 。11.2.5 同 报 警 联 动 正 常 。11.2.6 各 监 控 点 设 置 布 局 合 理 , 和 环 境 协 调 。11.3 电 子 巡 更

24、 系 统11.3.1 巡 更 器 牢 固 可 靠 , 适 应 各 种 恶 劣 环 境 。11.3.2 巡 更 点 安 设 牢 固 、 比 较 隐 蔽 。11.3.3 巡 更 管 理 软 件 编 写 和 更 改 工 作 正 常 。11.3.4 信 息 存 取 和 打 印 工 作 正 常 。11.4 一 卡 通 管 理 系 统11.4.1 IC 卡 开 启 门 锁 和 道 闸 功 能 正 常 。11.4.2 IC 卡 的 开 门 权 限 及 根 据 时 间 、 卡 号 、 姓 名 、 门 锁 号 等 条 件 通 过 电 脑软 件 查 询 并 打 印 如 各 门 锁 开 启 情 况 、 IC 卡 发

25、 行 或 使 用 情 况 、 用 户 资料 等 操 作 正 常 。11.4.3 车 辆 管 理 程 序 符 合 管 理 需 要 , 车 辆 进 出 情 况 电 脑 自 动 记 录 图 象 清 晰 ,时间 和 计 费 准 确 。11.5 周 界 防 越 系 统11.5.1 红 外 线 触 动 报 警 位 置 准 确 , 反 应 时 间 20 秒 。11.5.2 报 警 时 联 动 拍 摄 录 像 , 沙 盘 显 示 正 常 , 本 系 统 电 脑 自 动 保 存 ; 系 统最 多 可 有 400 个 历 史 事 件 记 忆 , 其 中 有 64 个 事 件 可 以 被 固 定 记 忆 。11.6

26、 家 庭 室 内 求 助 系 统11.6.1 紧 急 按 钮 安 装 位 置 统 一 ,在 主 卧 和 起 居 室 各 布 一 个 。11.6.2 管 理 中 心 的 电 脑 自 动 弹 出 报 警 点 的 电 子 地 图 , 并 发 出 报 警 信11.6.3 管 理 中 心 电 脑 软 件 能 够 显 示 用 户 布 防 、 撤 防 的 记 录 , 并 存 在 电 脑 中 以便 查 询 。11.7 安 防 设 备 机 房11.7.1 控 制 柜 布 局 合 理 , 便 于 保 安 操 作 和 维 修 保 养 。11.7.2 主 备 用 电 源 工 作 正 常 。11.7.3 智 能 话 系

27、 统 接 地 装 置 连 接 良 好 , 接 地 电 阻 0.5 欧 。防 过 流 、 防 过 压 、 防 电 磁 干 扰 屏 蔽 、 防 静 电 等 接 地 装 置 连 接 良 好 , 符合 设 计 与 规 范 要 求 。11.8 多 媒 体 箱 安 装11.8.1 每 套 住 宅 应 设 置 一 只 组 合 多 媒 体 箱 。11.8.2 语 音 、 数 据 、 电 视 器 件 接 口 齐 全 。11.8.3 语 音 、 数 据 、 电 视 进 线 ( 管 ) 齐 全 。11.8.4 弱 电 线 缆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国 家 标 准 。11.8.5 型 号 、 规 格 符 合 设

28、 计 要 求 , 位 置 正 确 , 部 件 齐 全 , 箱 体 开 孔 合 适 ,切 口 整 齐 , 内 外 清 洁 , 箱 盖 紧 贴 墙 面 , 涂 层 完 整 , 箱 内 接 线 正 确 , 配线 整 齐 。12、 公 共 区 域 消 防 系 统 及 火 灾 报 警 系 统12.1 感 温 、 感 烟 探 测 器 要 求 灵 明 度 高 , 安 装 位 置 统 一 , 符 合 设 计 及 规 范 要 求 。12.2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 感 应 灵 敏 , 接 线 应 穿 管 隔 爆 。12.3 报 警 按 钮 、 声 光 报 警 器 和 火 灾 区 域 显 示 盘 位 置 按

29、照 设 计 要 求 , 接 线 紧 密 。12.4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对 火 灾 报 警 的 响 应 要 迅 速 。12.5 箱 式 消 火 栓 的 安 装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2.5.1 栓 口 应 朝 外 , 并 不 应 安 装 在 门 轴 侧 。12.5.2 栓 口 中 心 距 地 面 为 1.1m, 允 许 偏 差 20mm。12.5.3 阀 门 中 心 距 箱 侧 面 140mm, 距 箱 后 内 表 面 为 100mm, 允 许 偏 差5mm。12.5.4 消 火 栓 箱 体 安 装 的 垂 直 度 允 许 偏 差 为 3mm。12.6 室 外 消 火 栓 和 消 防 水 泵 接 合 器 的 各 项 安 装 尺 寸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置 标 志应 明 显 。 栓 口 的 位 置 应 方 便 操 作 ,安 装 设 计 允 许 偏 差 为 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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