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按照国务院、省安委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到7日在全市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6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
2、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二、重点活动安排(一)开展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活动。市安委办将于12月15日前,组织全市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各地安委办要于12月18日前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活动,同时对所属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讲座和专家报告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批示,全面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运用新媒体等形式,发动全社会参与学习活动。(二)
3、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根据国务院、省安委办统一要求,各地要在12月6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市安委办将于12月5日联合空港区安委办安委办举办“市、区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各地要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咨询台,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物、举办安全生产法成果展等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和咨询、征集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三)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纳入正在进行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采取自查、督
4、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相关部门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要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四)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周期间,市安委办将在在揭阳广播电视台集中宣传播放“12350”安全生产
5、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和安全生产系列公益广告。各地、各部门也要集中时间在相关网络、媒体曝光一批企业违法违法行为。同时采取以案说法、执法行动跟踪报道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提升教育活动的效果。三、工作措施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细化工作任。(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发动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消息;充分利用媒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各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打造品牌,营造声势,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三)加强总结提高。今年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后,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提早谋划明年活动安排,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行业安全监察(联系人XXX,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