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市开展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 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 遏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击和思想渗透,有效打击 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活动反 弹的势头,确保我国奥运之年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 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延边州委办公室、延 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 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 神,决定对全市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 设施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全面
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国家政 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高度,坚决抵制境外 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势和腐朽文化的侵入和渗透,确保 我市对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有效控制和依法管理,为 我市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工作原则: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责、属地管 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说 服教育为主,强制拆除为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2 层层发动,逐级落实,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务求实 效。 二、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 工作任务:依法严厉查缴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的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对擅自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 收设施的个人,要以宣传教育为主,争取自行拆除; 坚决取缔非
3、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经 营行为。 具体分工:综治办、广电、公安、工商、安全等 部门要继续执行国务院1993129 号令和中央综治办 200416 号文件精神,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按照 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 5 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把集中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加 强沟通、分工负责、协调行动。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综治办机构和广电部 门要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组织协调 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工作,落实整治非法卫星电视 接收设施的各项措施。要把创建“无小耳朵社区” 作 为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无非法生产、无 非法销售、无非法安装、无非法
4、使用“小耳朵”作为 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基本目标,作为考核验收创建工 作的指标之一。 3 2、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办、公安、 工商、安全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 施安装情况,切实规范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使用 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 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做好政策法规 的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合法 接收境外节目的用户,加强监管;要严格执法,坚决 制止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非法进入我市各类信息网络传 播。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销售、安装企业进行 全面清查和整治,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非法销 售和安装卫星电视设施行为,建立
5、完善举报制度,加 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打掉一批非法销售网点;对非 法刊登广告的报刊和非法小广告等违法经营活动,发 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 4、公安部门。要协助工商、广电等部门,对抗拒、 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 安装和使用进行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强化侦察意识,做到及 时发现,及时立案,及时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抓几 个典型,公开处理,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4 5、国家安全部门。要对利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 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的 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步骤和时
6、间安排 围绕“清理整顿”的工作重点和重要任务,分四 阶段开展“清理整顿”集中行动。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8 月 21 日至 8 月 31 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落实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并将工作任务直接 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以政府为主导,动员街道、社区、 乡镇、党团组织、社会团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各 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一把手”要负 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 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机关部门 协调会议、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 25 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
7、政策法规宣传,同 时,要发动社区、街道、乡镇和村委会广泛宣传,认 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和龙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播出清理卫星电视地面 接收设施的通知,宣传国务院 129 号令及整治方案等 相关内容。 5 2、市有关领导作电视讲话。 3、在广播电视等媒体播放州纪检委办公室出台的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在清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 项整治行动中自觉遵守带头执行有关规定的通知(州 纪办发200611 号)。 4、印制宣传单和限期拆除通知单,由广电部门会 同街道、社区、各镇、村委会送达到每个非法用户, 并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要把相关的通知、 公告张贴到每栋楼、每个村。 5、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对
8、广电、街道、社 区发放宣传单和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单的宣传报道工作, 并对集中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 月 26 日至 10 月 31 日)。各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开 展重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打击非法销售、非法安装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活动;二是严厉查处擅自安 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非法行为;三是集 中时间对通过宣传教育仍未自行拆除非法使用卫星电 视地面接收设施的个人、单位进行重点清理,强制拆 除。 集中整治期间对通过宣传教育但仍未自行拆除非 法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个人,由街道、社区 6 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其姓名及工
9、作单位, 并逐一进行登记,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卫星电视地面 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根据上 报情况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同时,追究所在单位 领导相关责任;对未自行拆除的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 收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积极开展创建“无小耳朵社区”活动:一是做到 责任区域内无非法接收、传送卫星电视节目的问题; 二是要监管责任区域内合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安装 和使用情况,对非法推销、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 设施及散发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小广告的行 为,要及时制止,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三是要确保 责任区域内无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问 题,无存储、经销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库
10、房 及窝点,无非法“小耳朵”小广告的印制点;四是要 对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问题严重的地区、场所、 部位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五是 对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严重,导致发生危害 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由上级综治委、主 管部门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在没有广播电视信号的偏远山区,确实需要安装 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管理局统一安装, 7 纳入规范化管理,确保电视信号源合法与安全。 对外国公民安装的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依据省广电局、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联合下发的关 于暂缓清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外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决定暂
11、时 予以保留,但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确保专项整治工 作取得实效,我市强制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 施分配指标为 150 座。 第四阶段:验收考核阶段(11 月 1 日至 11 月 15 日)。迎接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的清理工作全面检 查,其主要内容有:是否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作用, 全力投入专项治理工作;在城乡是否能看到非法卫星 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长效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等。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 实效,成立市清理整治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工作领 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 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按
12、时完成。 2、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掌握好尺度,防止过激 行为,避免激化矛盾。 3、落实人员和经费。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 8 此项工作,财政部门在经费上给予保证。 4、实行集中办公。集中整治期间,公安、工商等 成员单位要抽调若干名工作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实 行集中办公,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5、工商、公安和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 真正纳入到各自的日常工作中,并在系统内组织落实。 6、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 收设施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根 据自身特点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聘请社 会监督信息员,公布举报电话,采取日常检查、突击 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 违规违法案件和行为,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清理工作 的连续性和长期性,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附:和龙市开展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 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