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鲁价费发200096 号各市、地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委):为加强公路管理,保证公路路产路权在受到损坏和占用后得到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 现制定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自 2000 年 4 月 10 日起执行。附件一: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表附件二:山东省公路占用补偿收费标准表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
2、中的一般公路。第三条 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设施、防护工程、隧道、测桩、界碑、里程碑、百米桩、示警桩、轮廓标、花草树木、专用房屋、工程通讯设施、公路用地以及收费站设施等, 都是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和占用后都要按照标准进行修复、赔偿或补偿。第四条 禁止违反公路管理规定,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危及公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凡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 应按不低于该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不能修复或无力修复的,应按本规定缴纳公路及其设施损坏赔偿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收费标准有幅度的,根据被损坏物品的价值在浮动幅度内进行赔偿,存在争议的,由价格鉴证机构进行
3、鉴证。第五条 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未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不准挖掘占用。确因工程建设需要, 必须挖掘、占用时,建设单位要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提出过路工程申请并签订协议,并缴纳公路占用补偿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二。第六条 公路绿化及其用地,严禁损坏及占用,损坏占用要按标准赔偿。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路用地内进行绿化美化,产权归绿化者所有,免收占用补偿费。第七条 各收费单位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发的收费票据。所收资金系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将该收费资金纳入路政管理经费计划,专项用于损坏路产的修复和管理的支出,任
4、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截留。第八条 山东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为本标准的执行单位。山东省公路及其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表类别编号 项目 单位收费标准(元)备 注1 公路用地取土采石 立方米 30 2 损坏路基边坡 平方米 8 立即清除3 占用堵塞边沟 平方米 20 立即清除4 边沟排放工业污水 M2/天 0.5 5 倾倒垃圾 立方米 50-100 立即清除6 砂石硬化路肩 米 25 7 水泥硬化路肩 米 60 沥青硬化按 70%计8 水泥护肩石 米 30 料石制作增加 60%9 水泥路缘石 米 25-40 料石制作增加 60%路 基10 泄水槽 米 40-60 11 损坏水泥路面 平方米 180
5、割切方形计12 损坏沥青路面 平方米 85-125 损坏处每边外加 30cm 后计13 损坏砂石路面 平方米 30-40 同上14 沥青(水泥)路面线形损坏米 2-15 15 腐蚀沥青(水泥)路面平方米 10 包括路面燃气、汽柴油腐蚀路 面16漏撒污染路面 平方米 1-5漏撒能清除且不污染路面的物品,车主自行清除的不收费,否则按低限收取。17 桥梁栏杆扶手、立柱 米 120-180 18 桥梁人行道 平方米 400 安全带按 60%计19 块石涵洞 米 100 100cm,大径另计20 损坏涵顶帽石 米 15-75 料石制作增加 60%21 浆砌防护工程 立方米 180-220 包括护墙、坡公
6、路设施22 隔离墩 块 280 按混凝土0.2 立方米计山东省公路及其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表类别编号项目 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23 隔离墙(栅) 米 200-400 钢结构24 防撞护栏 米 500-650 25 示警桩、轮廓标 根 45-75 反光油漆增加 30%26铝材反光标志平方米600-800包括支架,杆另计,全光增加 40%,铁质按 50%计27 钢管标志杆 根 600-900 水泥杆按 60%计28 水泥里程碑 块 80 料石制作增加 60%29 水泥百米桩 块 15-20 料石制作增加 60%30 水泥界碑 块 80 料石制作增加 60%31 照明装饰灯 个100-500杆另计,豪
7、华灯组采上限32 施工路栏 个 250 3 米长钢管计33 锥形标志 个 75 公 路 设 施34 路面标线 米 5-20 反光材料取高限35 落叶乔木(胸径 3-5cm)株30-60胸径每增粗 1cm 增 20 元,最高 500 元绿 化36 常绿乔木(苗高 1.5m 株 30-60 每增高 10cm 增 30 元,以下) 最高 500 元37 常青绿蓠带(高80cm)米80苗龄 5 年以上按第米 100元计38 常青绿蓠球(40cm以下)株70冠径每增 1cm 增加 3 元39 木本花木(1.2m) 株 50 珍贵花木按市场价格计40 矮林 墩 5 10 枝为一墩41 草坪 平方米15珍贵
8、品种按市场价格计42 一、二年生草本花卉 株 3-6 43 割损部分树冠 株 10-50 山东省公路占用补偿收费标准表类别编号项目 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1 临时占用路面 M2/天 0.5 县乡道路减半收费2 临时占用公路用地 M2/天 0.2 县乡道路减半收费3 建设占用公路用地 M2/年 100-200 包括电杆、电缆、构造物等跨路工程4 占用绿化用地 M2/年 200 5 新增设平交路口 个/年 1500-3000 县乡道路取下限并减半征收6 桥梁附设电缆(管线)米/年200-400占 用 补 偿7 设置非公路标志 M2/年200-500城市进出口及旅游城市路段另计,县乡道路按低限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