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砖窑湾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 爱国卫生机构。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领导为副组长,卫生院、中小学校、派出所、林场、林业站、林业派出所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直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第二条 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
2、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第三条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2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镇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第四条 镇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镇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各个站所单位认真搞好各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做到“ 五无 ”,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第五条 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第六条 由镇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第七条 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
3、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第八条 镇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领导全镇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国家、省、市、县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镇的爱卫工作。(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除蚊蝇工作。第九条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3(一)检查标准:1、镇村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2、环卫人员做到每天清扫,垃圾日产日清。3、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4、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二)检查制度:由镇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