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攻读工程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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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8 年 攻读 工程管理 硕士 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2017 年 10 月 目 录 上海电力学院概况 . 1 201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2 2018 年招收攻读工程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简介 . 7 1 上海电力学院概况 上海电力学院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临港新校区正在建设中,其中,杨浦校区位于上海市区东部长阳路,毗邻杨浦大桥,现为电力特色专业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电力系统中高级培训、电力科技产学研合作和创新孵化基地;浦东校区位于浦东新区学海路,现为本科、研究生教育基地和中外合作教育

2、基地。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 11000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 学理念,以“高质量、有特色”为目标,实行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办学,坚持面向电力生产和现代化经济建设第一线,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 学校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努力创建“刻苦、勤勉、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学校的发展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科研为先导,用科研促进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学校沿革 学校创建于 1951 年,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专科学校的发展演变, 1985

3、 年 3 月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目前已经发展成为电力特 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理工类高校。 学 科 设置 与教学水平 学校拥有工、管、理、经、文 5 个学科门类,共有全日制本科专业 30 个。工学、管理学、理学为主干学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 3 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 个,上海市重点学科 4 个,市教委重点学科 5 个,市高校一流学科 1 个。 2006 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 项,在近两届上海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奖 19 项,其中一等奖 7 项。 2010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

4、养计划”试 点院校,目前共有 5 个本科和 2 个 硕士 试点专业。获批 9 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拥有上海市精品课程 24 门、上海市教学团队 4 个。近五年,公开出版编写教材 114 本,其中获上海市优秀教材奖 19 本。 学校拥有国家级实践(实验)基地(中心) 2 个,省部级实验示范基地(中心) 3个,省部级校外实习(实践)基地 5 个, 25 个校内实习场所, 78 个校外实习基地。 2 2018 年招收攻读 硕士 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 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

5、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 2018 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50 名左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两年半,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 ,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主校区为上海市杨浦校区。录取时,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 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 2013 19 号 )文件要 求,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

6、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18 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都为 24000 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超过 90%,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比例达到 100%。此外,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奖励 2 万元(获奖人数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

7、受奖助学金。 四、参加 硕士 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报考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 招生单位 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 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 、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 3 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8、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年 9月 24 日至 9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 应在规 定时 间登录 “中国 研究生 招生信 息网” (公 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 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

9、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 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按我校要求提 供相关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 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0、6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 须准确 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 考点核验。 8 按规定享受少数名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名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名族地区。 9

11、考生应 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现场确认 要求: 4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7 年 11 月 初,具体日期由 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 2 所有考生 (不含推免生) 均 应在规定时间内 到报考点 指定地 点 现场 核对并 确认其 网 上 报 名 信息

12、, 逾期不再补办 。 3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 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 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 交 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 以供核验 。 6 所有考生 均 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

13、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 、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 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 和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 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考生 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 、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

14、消其资格。 七 、初试: (一)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 ,凭网报 “ 用户名 ” 和 “ 密码 ” 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 期和时间 。 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 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3 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3 日下午 英语(二) 5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15、小时。 ( 五 )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 留或交谈。 八 、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 居民身份证 、学历 学位 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学生证 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复试。 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 2018年 3 月另行公布。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16、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 九 、 考生 调剂基本条件 :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十 、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 严格按照教育部 下达的招生计划 、 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

17、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五)定向就业的 硕士 研究生均须在被 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 一 、几点说明: (一) 考生因报考 硕士 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 (二)国防生和 现役军人报考 硕士 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 “ 拟 招人数 ” 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 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 国家 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 ) 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

18、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 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 ) 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 前,须 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六 )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 入学时( 9 月 1 日前)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

19、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九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http:/)。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力学院 工程管理 硕士 研究生!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 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 7 2018 年招收攻读 工程管理 硕士 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 招生 简介 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初试科目代码及名 称 复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06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600 工 程 管 理 01. (全日制 )智能电网工程

20、管理 02. (全日制 )新能源工程管理 03. (全日制 )电力工程安全 管理 20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 英语 二 F028:思想政治理论 04. (非全日制 )智能电网工程管理 05. (非全日制 )新能源工程管理 06.(非全日制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 30 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 英语 二 F028:思想政治理论 备注:拟招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作相应调整。 工程 管理 代码: 125600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是充分融合学校工程管理、经济学、金融、法律与电力系统等学科优势的基础之上,着重从“智能电网工程管理、新能源工程管理、电力工程安全管理 ”等三个方

21、向培养我国工程管理 领域亟需的高层次、 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本专业拥有数支 特色 鲜明 和 一定知名度的 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 。现有专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21 人,其中教授 9 人、副教授 12 人。并从国内外知名电力能源企业聘请了 25 名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管理人员作为本专业的兼职教师,其中教授级高工 5 名,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 20 名。本专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充足的经费保障,近 5 年来分别承担了 30 余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和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来自于各级电力公司、发电集团 和相关政府部门及其

22、他企业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年均科研经费 150 余万元。 本专业针对不同岗位要求、实施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 突出实践能力、行业适应与执业能力 的课程体系,并将结合每位培养对象的特性由校企双方导师参与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 本专业拥有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基地、 “新能源经济仿真实验室、面向智能电网的电力企业管理模拟实验室、电力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电力虚拟运行仿真研发平台”等设备齐全、性能先进的科研平台和实验室,能够为本专业的教学与实验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本专业建有包括国家能源局华东能监局、上海 电力公司、贵州电力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在内的用于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 实践基地 。 本专业报考条件: 获得 国家承认学历的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或已获得 硕士 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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