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升降机 型式试验细则 Type Test Rule for Hois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 年 6 月 15 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前 言 2004 年 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本细则的起草任务书。 2004 年 6月,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 在北京 召开首次会议, 在前期工作 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 草案。
2、 2004 年 10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 2004 62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5 年 1 月和 4 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5 年 8月和 2006 年 9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两次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按照统一的 TSG 安全技术规范模板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7 年 6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明确了升降机型式试验工作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型式试验的试验条件、仪 器设备、试验项目、内容与要求和试验方法,提出了型式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升降机型式试
3、验工作。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尚 洪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检中心 张清海 钟正强 国电公司施工机械质量检测中心 郭玉莹 缪 谦 国电公司水电施工设备质量检测中心 薛备芳 国家工程机械质检中心 王金星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目 录 升降机 型式试验细则 (1) 附件 A 升降机 型式检 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4) 附件 B 升降机 型式试验项目 及其内容、方法 和要 求 (7) 附件 C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1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 - 1 - - 升降机 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 为了
4、 规范 升降机 型式试验工作, 保证 升降机 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 细则适用于施工升降机、曲线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锅炉 炉膛检修平台、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电站提滑模装置、升船机、升降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只包括专用装置)等升降机的型式试验。 第三条 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 引用以下主要标准: (一 )GB/T 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二 )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三 )GB/T 10054-2005施工升降机; (四 )GB 10055-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 (五 )QC/T 719-2004
5、高空作业车。 第四条 升降机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提供的样机应当符合以下要 求 : (一 )与设计文件一致; (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 (三 )自检合格。 按照规定,样机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型式试验应当在监督检验项目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 型式试验时,制造单位至少提供样机的以下技术文件: (一 )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主要零部件图及其相关的计算资料; (二 )自检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三 )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文件 ; (四 )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和控制系统的检查
6、记录或 者合格证明; (五 )制造过程的质量检验文件; (六 )整机稳定性 计算 校核 资料; (七 )制造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的)。 TSG Q7008-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 2 - - 样机的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主要零部件图,由制造单位、监检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三方签字,在制造单位封存,监检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只保留总图和主要受力结构件图。 第六条 型式试验应当在专用试验场或者制造单位内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使用现场进行,但使用现场必须满足 试验所 要求的各种条件。 型式试验 在使用现场进行 ,制造单位还应当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并且报告使用单位所在地的市级
7、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 第七条 型式试验时,试验条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试验现场的 试验动力源、 环境温度、风速等 应当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 )型式 试验的载荷误差为其 1%; (三 )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 场地周围应当设置安全警戒线,试验场内应当有安全管理措施。 参加试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 合国家有关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规定。 型式试验时,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将型式试验场所的条件进行详细记录。 第八条 型式试验用主要 检测仪 器设备应当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第九条 型式试验时,型 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照设计文件,对样机进行检验 ,对样机的主要参数
8、和基本尺寸进行测量(以下统称为型式检验),并且详细记录。 具体的型式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见附件 A。 样机型式检验不符合要求 , 不得继续进行型式试验。 第十条 型式试验主要项目如下: (一 )性能试验(包括安装、拆卸试验、绝缘试验、稳定性试验、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试验、动载试验、拖运试验、 其它功能试验等 ); (二 )安全保护装置试验; (三 )连续作业试验; (四 )结构应力试验; (五 )可靠性试验 。 性能试验中,安装、拆卸试验仅适用于施 工升降机和 曲线施工升降机 ,稳定性试验、拖运试验仅适用于施工升降机 、 升降作业平台 、 高空作业车 。 对于新的结构型式或者
9、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可靠性试验的,应当进行可靠性试验。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 - 3 - - 具体的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见附件 B,各项试验应当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 型式试验以产品 型号规格(主参数)为基本单位进行,不同型号的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相同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从高向低覆盖。 注: 型号是指 主要结构形式、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和关键工艺相同,主要机构符合系列配置要求的一种机型,其 代号由产品品种(型式)、结构 形式、 主要参 数组成,并且用字母、数字或其组合表示。 第十二条 型式试验结束后,型式试验机构对于型式试验中发现的受到损伤和产生
10、缺陷的零部件、机构等,应当要求制造单位拆卸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型式试验机构提出分析和处理意见,制造单位应当进行处理。 型式试验样机如果作为正式产品交付使用,型式试验完成后,制造单位应当根据型式试验的检查结果进行处理,保证产品符合出厂要求。 第十三条 型式试验结果的判定原则如下: (一 )本细则 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 全部符合规定 , 则样机型式试验综合判定为合格; (二 )本细则规定的任何试验项目不符 合规定,则样机型式试验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型式试验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根据记录,向制造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见附件 C)。型式试验合格的,还应当出具特种设备型式
11、试验合格证(格式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 2007 年 8月 1日起施行。 TSG Q7008-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 4 - - 附件 A 升降机型式 检验 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A1 技术文件审查 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 技术参数与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相符; (2)制造或者配套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和控制系统等的各项检查试验记录、报告 或者 合格证明齐全、符合规定; (3)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符合规定;
12、(4)稳定性计算校核结果符合规定。 A2 样机检查 A2.1 结构型式 对照技术文件,检查样机结构 型式 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 A2.2 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查阅主要受力结构件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查其规格、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应标准要求。 A2.3 焊接质量 查阅焊缝无损检测报告,查验受力结构件焊接的焊缝质量,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1)焊缝外部宏观检查,不得有可见的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等缺陷; (2)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对接焊缝,符合设计规定,射线检测按照 GB/T 3323-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规定, 透照质量 不低于 AB 级,合格级别为级;超声波检测按
13、照 GB/T 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规定,检验等级不低于 B级,合格级别为 级。 A2.4 主要受力结构件、 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操纵机构 查阅有 关证明,查验样机, 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 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操纵机构 是否符合有关 标准要求。 其中需要重点检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如下: (1)主要受力结构件,包括导轨架、标准节、吊笼、平台、上下承载梁、起升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 - 5 - - 支承架、承船厢、上下闸首工作门等; (2)主要零部件,包括钢丝绳、链条、滑轮、减速器、高强度螺栓副、齿轮齿
14、条副等; (3)工作机构,包括传动机构、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调平机构、同步机构、液压机构、厢门启闭机构等。 A2.5 梯子、走台、栏杆和平台 查验样机,检查在操作、维 修等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置。 A2.6 司机室 (操作台 ) 查验样机,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设置。 A2.7 电气和控制系统 查验样机,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电气柜(配电箱)的设置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层站联络装置、检修控制盒、便携控制装置、 联锁装置 等 符合规定; (3)短路及过流保护、欠压、 过压及失压保护、 零位保护、 电源错相与断相保护 等电气保护 装置 的设置符合规定; (4)电源进线设置符合要
15、求,隔离开关有明显标记; (5)在明显位置设置了 非自动复位的能切断升降机总控制电源的紧 急断电开关 ; (6)照明设置专用电路,能够保证供电不受停机影响。 A2.8 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 对照设计文件、合格证书和型式试验合格证,查验样机,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符合规定; (2)每个机构都装设制动器或者具有相同功能的制动装置; (3)滑轮应设有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4)正常工作或者维修时,其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和电气系统,按规定设有防护装置。 A2.9 其他项目 根据样机的设计文件和结构型式,型式试验机构确定需要检验的其他项目和内容,检验是否符合设计
16、文件和有关规定 。 TSG Q7008-200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 6 - - A3 样机主要参数和基本尺寸测量 对照设计文件,对以下内容进行测量,并且审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吊笼净空尺寸 ; (2)标准节尺寸 ; (3)最大工作幅度、最小工作幅度; (4)最大起升高度; (5)伸展 平台伸出长度; (6)旋转平台旋转角度; (7)承 船厢总重量 ; (8)船厢升降行程 ; (9)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参数。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08-2007 - - 7 - - 附件 B 升降机 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B1 性能试验 B1.1 安 装 、 拆卸
17、试 验 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试验顺序和方法,进行安 装、拆卸,检查 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 (1)标准节的接高试验顺利; (2)安装、拆卸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 B1.2 绝缘试验 对于电力驱动的 升降机,在 整机装备完毕、电源接通前,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测量),检查主回路、控制电路以及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规定。 B1.3 稳定性试验 (1)施工升降机稳定性试验按照 GB/T 10054 规定的试 验项目和要求进行; (2)升降作业平台 稳定性试验按照 JG 5099-1998 高空作业 机械安全规则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要求进行 ; (3)高空作业车
18、稳定性试验按照 QC/T 719 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要求进行。 B1.4 空载试验 在空载条件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各动作的操作,并且试验各行程限位装置,各项试验重复进行不少于 3 个循环,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运转 符合规定, 各机构动作平稳,无爬行、震颤、冲击、过热、异常噪声等现象,起、制动正常 ,无制动瞬时滑移现 象, 安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 无相对运 动部位无漏油现象,有相对运动部位无渗漏现象; (2)操纵机构、控制系统、联锁装置动作可靠、准确; (3)限位器动作可靠、准确 ; (4)起升、 回转 、 下降的额定速度在允差范围内 。 B1.5 额定载荷试验 根据设计的 额定载荷,按照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不少于 3个工作循环的额定载荷试验。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制动(停止)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