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花园辖区商户的一封信临街单位及个体业户:花园辖区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我们以冰城的美丽而自豪,但由于东北地区的特点,每年冬季大量的降雪也给百姓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方便市民出行、交通顺畅,我们组织了机械化清雪队伍,昼夜奋战,对辖区各街路及人行道进行彻底清理。希望辖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能够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清冰雪活动中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按照哈尔滨市市政公用建设管理局和哈尔滨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哈市政公用政发【2001】54 号)规定,采取以资代工、有偿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等清冰雪责任单位收取清雪费用。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区面积进行收费,收费标准确定为每场雪每平方米 3 元。对既不按照政府规定时限完成清冰雪义务又不缴纳费用的清冰雪责任单位,将通知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按照清冰雪责任区面积每平方米处以 10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作为这个城市的主人,与政府共同携手将清冰雪工作圆满完成,创造一个干净、整洁、靓丽的的生活环境。在此我们衷心的感谢各位,希望今后能够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南岗区花园街道办事处2010 年 11 月 30 日花园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办公地址:公司街 2 号联系电话:86240869联 系 人: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