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德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鲁政发 2016 33 号)和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 德州市残疾人事业 “十二五 ”规划执行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 。 “十二五 ”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优 惠扶持残疾人的政策法规,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德州市残疾人就业办法德州市残疾人 “ 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 ” 行动方案( 20152017 年 )等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调查,获取了 89301 名持证残疾人和暂未持证残疾儿童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 84757 人次受益。加强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25721 名贫困残疾人纳 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康复救助,为 20753 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其中3275 名 0 9 岁残疾儿童得到免费抢救性康复, 341
3、名听障儿童 2 接受免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实施 “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 ” ,奖励扶持 105 个省、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基地、 71 名残疾人创业标兵和致富能手。开展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程,落实扶贫贷款 762.4 万元,扶持残疾人开展了种养加等实用技术培训,使2260 名残疾人实现脱贫致富。认真落实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 20142016 年 ) ( 鲁政办发 2014 25 号 ) ,实施 “ 我和你 心连 心 ” 助学工程,将贫困残疾大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的救助标准分别提高至 5000 元、 3000 元,共投入资金 192.6 万元,为 208 名贫困残疾大学生、 766 名
4、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学补助。大力推进 “ 温馨安居工程 ” ,为 612 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为 1810 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向 6424 人次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实现中心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投资 5000 万元、建筑面积 12000 平方米的德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即将投入使用,可容纳脑瘫、智障、孤独症、聋儿等 4 类 600 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成 为全省较完善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在山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获得了金牌 11 枚、银牌 14 枚、铜牌 15枚的良好成绩。在 2015 年 IPC 世界残疾人田径锦标赛中,
5、德州盲人姑娘王玉芹获得盲人女子 4*100 米接力项目冠军,成为德州首位获得世锦赛冠军的残疾人运动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市 133 个乡镇 、 3339 个村(社区)选配了残疾人专职干事和专职委员。建立起 “ 纵向服务到农村社区、居民小区,横向服务到企业 ” 的网格化服务体系,服务直通残疾人家庭。开展 “ 我和你 3 心连心 ” 扶残助残志愿服务行动,参加志 愿服务人数已达 2.99万人,服务残疾人 8 万人次。 “ 十二五 ” 期间,我市有 9 个单位分别受到国务院残工委、省委、省政府、省残工委的表彰,有15 名个人分别获得 “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 、 “ 全省残疾人自强模范 ”
6、 、 “ 全省助残先进个人 ” 等荣誉称号。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自强模范、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典型,全社会扶残助残、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 但与此同时,我市还有 5022 名残疾人尚未脱贫,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 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比较薄弱,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 “ 十三五 ” 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
7、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 “ 十三五 ” 时期,必须优先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与全市人民一道奔小 康。 二、德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 4 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围绕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为引领,紧紧围绕我市“ 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 战略布局,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
8、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聚焦贫困、重度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使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 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全市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优先发展,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全市经济文化建设、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 , 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
9、创造更好环境。 (二)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 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发展需求 ;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好他们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 (三)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 既要加大政府投入,履行好兜底保障职责,确保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又要鼓励社会帮扶,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帮助残疾人, 5 为残疾人就业创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融合发展。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既要加强对农村地区贫困、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统筹推进城乡和不同类别残疾人小康进程;又要充分考虑城乡差异,使残疾
10、人小康进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全面小 康进程相协调、相适应。 (五)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要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和提高残疾人福祉;又要加快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三、“ 十三五” 规划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融入和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大幅提高,残疾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
11、显增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一)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 根据省、市 “ 两年脱贫、一年兜底、两年巩固 ” 战略计划和脱贫进度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贫困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基本住房、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托养照料、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得到制度性保障,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于 2018 年全部实现脱贫 ; 2019 2020 6 年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在协同发展、全面小康的道路上不使一户残疾人家庭掉队、不使一名残疾人落伍 , 让所有脱贫残疾人都能达到 “ 两不愁、三保障 ” 标准。 (二 )残疾人社会融合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12、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平等发展和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深入。 (三)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更加成熟。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工作更加活跃,服务残疾人更加精准、到位。 (四)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加广泛。 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残疾人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孵化、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基层残 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借助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残疾人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专栏 1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 指 标 目标值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
13、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5%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6%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6% 约束性 7 4.残疾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5.残疾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预期性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7.农村残疾人家庭存量 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约束性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约束性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11.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90% 约束性 12.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达标率 80
14、% 约束性 四、“ 十三五” 期间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 一 ) 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 1. 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 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 ( 扶养、赡养 ) 人生活困难、 事实 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并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对精神障碍患者通
15、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 8 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于残 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加快残疾人各项补贴政策统筹整合,逐步建立以残疾等级为标准的补贴制度。 2. 落实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继续做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
16、疾人可以提前 5 年领取养老金政策的落实。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 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农村残疾人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交纳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落实残疾人免费搭乘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并给予便利有关规定。公园、旅游景点和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并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 3. 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 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 加居
17、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当地政府给予资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各项社 9 会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支付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鼓励残疾人个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4.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范围,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适当增加搬迁补偿 金。农村危房改造、异地移民搬迁等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分类
18、补助标准等措施,兜底解决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 2017 年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将残疾人居住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一并规划实施。 5.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 , 到 2020 年,我市及有条件的县 ( 市、区 ) 建立 1 处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的骨干示范托养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托养服务能力。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土地、税收、价格政策,
19、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要参照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等扶持标准,享受同等财政补贴和优惠扶持政策。继续实施 “ 阳光家园计划 ” ,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 10 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 专栏 2 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 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各类重
20、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 3.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落实 06 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 , 逐步提高救助年龄和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 4. 困难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为困难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帮助。 5. 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 缴费资助 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最低标准由政府代缴。 6. 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 积极做好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救助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7. 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