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协议合同甲方:耿文敏乙方:张中禅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一、甲方提供贵阳市富水北路临街门面一半给乙方经营童鞋,经营期暂定半年,从 2012 年 8 月 18 日至 2013 年2 月 17 日止。二、试营半年后双方合作满意,可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协商签定续约。三、试营期间,乙方同意每季付给甲方联营费壹万贰仟元整,交付时间在每季首 1-3 号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凭。四、甲方负责门面租金,房产税、营业税,及有关工商办理年审事宜。五、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展示童鞋,本门面作简易装修,装修项目:1、门头换色;2、打货架;3、安装货柜;4、门面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所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六、营业期中所有产生的电费、水费、卫生费及公共照明灯具更换费由双方共同承担。七、为了双方创造更大经济效益,上班时间订为早上9:30 分开门,晚上 8:30 分关门,双方必须遵守时间共同开、关门。八、联营期间共同维护腾童鞋扣店形象,每天店面保持整洁干净,随时打扫店内店外清洁卫生。九、开展促销活动时,双方自行定价,自负盈亏,互帮互助,共同管理。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