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课程内容,第一部分 汇算清缴的定义及包含的内容 软件下载及安装第二部分 2013年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框架介绍 汇算清缴申报表的填写及其注意点 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注意点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注意事项,2,汇算清缴的定义,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也就是从2013年12月31日起)的5个月内,或者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应完成的一项工作。,3,汇算清缴所包含的内容,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所得税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案例A:甲公司每月预缴100万企业
2、所得税,2012年度应缴纳所得税1500万,则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案例B: 乙公司每月预缴100万企业所得税,2012年度应缴纳所得税1000万,则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4,汇算清缴所包含的内容,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需要提供的资料除了申报表之外还有3张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需要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一个税收年度不是到12月31日结束,对企业来说,一个税收年度是到下一年的5月31日结束),5,软件下载及安装,登陆上海财税网http:/ 1、外省市
3、在上海开设分支机构今年分公司也要进行汇算清缴。 2、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表,原来是和所得税分开来进行填写的,作为一个附件通过eTax网上电子报税进行申报,现在也和企业所得税的客户端合并在一起。,6,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框架介绍,查账征收,7,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框架介绍,8,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框架介绍,查账征收,9,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框架介绍,核定征收,10,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框架介绍,核定征收,11,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税收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
4、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这里有2个限制的条件,比如企业今年一年的业务招待费100万,最多只能扣除60万,至少有40%要交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假设是一个亿,5就是50万。2个数字哪一个低哪一个就是它的界限。 在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12,业务招待费用的纳税调整,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如
5、果是推销企业的产品而且专门请客户吃饭,这个差旅费也可以算业务招待费。)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这里有个很重要的界限,送礼品给客户,如果是街上买来别人生产的产品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或者是委托加工的产品,产品上有企业自己标志的,这样的礼品算业务宣传费。业务宣传费的控制限度和业务招待费的控制限度完全不一样。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加在一起可以按照收入的15%来控制,而且今年没有扣完的还可以转到以后年度继续扣除,它不是一个永久性差异,而是一个暂时性差异。) 业务招待
6、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业务招待费今年扣不了的,以后就不能再扣了),13,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国税函(2008)82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条例里面分为2部分: 第一部分、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14,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但是第三条增值税是要交的。 例如:某水泥厂建造
7、车间,领用自产水泥10包,每包成本价1000元,售价是1500元(不含税) 借:在建工程 1255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1500*10*17%),15,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例如,上海一公司是生产机电产品,在杭州市设立公司,上海公司向分公司移送机电产品,上海公司向杭州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取货款 借:银行存款 1255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注意: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区别,会计上不做销售处理,16,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第二部分: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
8、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17,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借: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股利 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因此一般企业视同销售相关栏次填写的较少,只有使用会计制度的企业才需要填写,18,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例:某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商场搞促销,买一件衣服,送一双袜子。衣服单价是
9、80元(含税),进价60元,一双袜子是15元(含税),进价10元。2013年12月共销售衣服100件。增值税处理: 1、销售衣服 借:现金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37.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62.39 【80/1.17*17%*1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 贷:库存商品 6000,19,收入类调整项目视同销售,2、赠送袜子借:销售费用 1217.95 贷:库存商品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7.95 【15/1.17*17%*100】企业所得税处理衣服销售收入80/(80+15)/1.17*80*100=5757.98;利润=
10、5757.98-6000=-242.02袜子 15/(80+15)/1.17*80*100=1079.62元;利润:1079.62-1000=79.62总的:-242.02+79.62=-162.40会计利润:80/1.17*100-(60+10)*100=-162.40因此“买一赠一”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和会计的处理时利润一致的。,20,收入类调整项目接受捐赠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处理方式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会计制度处理方式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因为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核算,所以有纳税调增)接受捐赠收入,大家注意“#”,有这个符号的,说明是执行会计
11、制度的企业。,21,收入类调整项目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让与折扣,国税函2008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五款: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
12、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22,收入类调整项目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让与折扣,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营业税实施细则第15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23,收入类调整项目
1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目前收入分为三类:1、征税收入2、不征税收入(国家政府补贴,不纳入应纳税所得额)3、免税收入。(原本要交税,由于国家给的优惠政策现在享受免税)注意:不征税的收入如果用来支付费用,那这笔费用就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笔收入不计入应纳说所得额,用这笔收入去安排的费用肯定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否则应纳税所得额就很有可能出现负数。,24,收入类调整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1)收益性(国家对企业的亏损进行补贴)2)资产性(对地区发展有帮助的补贴)(案例:一家科技企业要盖研发中心,资金短缺,向政府部门申请研发经费,政府拨款5000万,这笔
14、收入就属于不征税收入,并且属于资产性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案例:建三峡的时候,不少企业被国家委托征收建三峡的基金,这笔钱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收入,但只是过路财政,企业不能自己留下,要交还国家)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5,收入类调整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财税(2011)70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15、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26,收入类调整项目不征税收
16、入和免税收入,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九月七日,27,收入类调整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免税收入重点介绍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
17、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82条,国债利息收入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是指国库券利息。根据财税20135号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地方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28,收入类调整项目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8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
18、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注意:投资于基金,财税(2008)1号文没有12个月的规定。,29,收入类调整项目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19、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30,收入类调整项目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4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是按15%优惠税率减半征收。而是按25%的法定税率),31,收入类调整项目技术转让所得,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
2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2,收入类调整项目技术转让所得,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相关税费
21、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三、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33,收入类调整项目技术转让所得,四、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22、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4,收入类调整项目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指创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
23、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35,扣除类调整项目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是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发生多少扣多少!工资薪金的扣除范围1、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指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36,扣除类调整项目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五大条件(国税函2009 3号)税务机关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
24、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37,扣除类调整项目工资薪金支出,不包括五险一金和三项费用 1、“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2、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3、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 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
25、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和,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非国有企业发多少工资,国家不管,发多少扣多少),38,扣除类调整项目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扣除的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 收付实现制:哪一年发工资就从哪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依据实际发放原则,即收付实现制原则。企业预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的不可以税前扣除。,39,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财建2006317号)明确了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6、;(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支出,40,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教育经费的三种税前扣除限额1、一般企业教育经费扣除限额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资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的处理(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27、,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没有限制,规格最高)(国税函2009202号)第四条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中共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教育经费扣除限额根据国办函【2009】9号文件和财税【2009】63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1,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国税函20093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
28、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
29、等。,42,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数,按2013年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注意:国税函(2009)98号文第四、五条规定,对2008年以前按规定提取但是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要先冲减余额,不足部分再在税前扣除。,43,扣除类调整项目工会经费支出,工会经费的税务处理(国税总局2011年公告第30号)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国税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
3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注意这里有个限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在这个范围拨缴的工会经费可以扣除,超过的部分不能扣),44,扣除类调整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45,扣除类调整项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
31、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6,扣除类调整项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这里有个很重要的界限,送礼品给客户,如果是街上买来别人生的产品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或者是委托加工的品,产品上有企业自己标志的,这样的礼品算业务宣传费。业务宣传费控制限度和务招待费的控制限度完全不一样。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加一起可以按照收入的15%来控制,而且今年没有扣完的还可以转到以年度继续扣除,它不是一个永久性差异,而是一个暂时性差异。
32、)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业务招待今年扣不了的,以后就不能再扣了),47,扣除类调整项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财税2012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
33、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8,扣除类调整项目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捐赠支出与第33行的赞助支出区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4条: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如果能取得公益性捐赠票据或非税收入票据,是公益性
34、捐赠,反之,就是赞助支出。纳税人直接向学校、福利院、医院直接捐赠,一般不能获得公益性捐赠票据,就不能再税前扣除。,49,扣除类调整项目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金融企业是指: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部分财务公司等。向这些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全额扣除(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35、计算的数额的部分。,50,扣除类调整项目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基本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补充住房公积金不可以扣除。,51,扣除类调整项目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收滞纳金 ,赞助支出,罚款、罚金和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支出、赞助支出。这三项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不得在税前扣除。罚款、罚金和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填写在附表二(1)第21行罚款支出;税收滞纳金支出营业外支出没有明细标明,填写附表二(1)在第24行其他;赞助支出填写在附表二(1)第23行捐赠一栏;纳税调增,罚款、罚金和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填写在附表三第31行,税收滞纳金支出填写在附表三第33行,第33行的赞助支出是指不符
36、合捐赠条件的赞助。,52,扣除类调整项目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的规定: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注意:36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53,扣除类调整项目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财税20092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
37、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54,扣除类调整项目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1、为企业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2、为企业经营者或职工购买家庭用品;3、为担保其他单位信用发生的支出,如债权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等;4、列支与企业经营不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5、代关联方支付与企业经营不相关的费用;6、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离退休职工工资补助、水电费补贴、购买各种商业保险等;,55,扣除类调整项目加计扣除,常见的是“三新”研发费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1、安
38、置残疾人员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56,扣除类调整项目加计扣除,2、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的有:享受软件企业“两
39、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这是必须的,一定要有加计扣除。 即使没有被认定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只要企业从事三新研发,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只是在这种情况下,要提请科委认定企业的三新研究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领域指南。,57,扣除类调整项目加计扣除,依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财税(2013)70号文: 1、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可以根据会计上研发支出科目所登记的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填写; 2、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财税(2013)70号文增加了在职直
40、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财税(2013)70号文增加了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没有变化,58,扣除类调整项目加计扣除,5、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财税(2013)70号文增加了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财税(2013)70号文增加了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7、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
41、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没有变化; 8、财税(2013)70号文增加了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59,扣除类调整项目加计扣除,注意以下几点:1、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更多的是强调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直接支出,注重专属性。如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若上述无形资产、模具、工艺装备等开发制造费,在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的同时,还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能享受加计扣除。2、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
42、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60,扣除类调整项目加计扣除,3、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拨款并纳入不征税收入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在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予以剔除。4、第十条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需要企业去税务局进行相关登记,沪国税所201338号专门对专帐管理作了具体规定,从2014年1月起执行。5、与高新技术认定的研发费范围比较(国科发火(2008)362):与研发活动直 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差
43、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业务招待费等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扣除,但是在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不允许加计。,61,扣除类调整项目加计扣除,6、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八条: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62,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一、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
44、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63,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第98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
45、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64,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财税2012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第八条: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
46、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65,资产类调整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一)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二)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66,资产类调整项目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