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智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质量奖罚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完善生产车间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车间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3 职责3.1 各班组负责人/质管部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工序人员应做好配合工作;3.2 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3.3 厂务副总经理负责质量奖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的审批。3.4 生产部技术部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将当月的质量奖金进行考核分配。4 质量事故定义
2、4.1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 1000.00 元的。4.2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000.00 元而少于5000.00 元的。4.3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00 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4. 4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5 质量奖定额及奖罚标准5.1 车间内部质量奖定额及标准5.1.1 质量奖包括在车间产量工资中,车间所有员工的工资中质量奖定额标准为 80.00 元月。5.1.2 车间各工序生产员工违反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生产
3、设备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物料传递卫生、 生产工具卫生管理 、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奖考核处罚金额标准按照食品车间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1.3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加工时间不超过 1 小时)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 20.00 元/次扣罚。5.1.4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 50.00 元/次扣罚。5.1.5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 100.00 元/次扣罚。5.1.6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加工时间超过 1 小时)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
4、按 100.00 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 150.00 元/次的扣罚。5.1.7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 150.00 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 200.00 元/次的扣罚。5.1.8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 200.00 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 300.00 元/次的扣罚。5.1.9 岗位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需下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况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5.1.10 当月质量奖考核处罚超过相应人员的质量奖定额标准(质量事故除外)
5、,将扣罚当月的全部质量奖金并下岗培训学习;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况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5.2 质量奖励定额及标准5.2.1 岗位技能熟练且工作态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 10-50 元/次奖励。5.2.2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给予奖励 10-100.00 元。5.2.3 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20-200 元/ 次奖励。5.2.4 发现水、电、气、冷、原料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未造成成本浪费的10100 元/次奖励。5.2.5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发现品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未造成批量损失的奖
6、10-100 元/次奖励。5.2.6 工作执行力强且结果好的 10-50 元/次奖励。5.2.7 工作效率高且质量优先的 10-50 元/次奖励。5.2.8 发现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的 20 元以上/次奖励。5.2.9 工作热情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新员工适应环境的 1050 元/次奖励。5.2.10 发现优秀人员及时向公司推荐并协助引进的 50200 元/次奖励。5.2.1 5.2.11 对全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 200.00 元。5.2.12 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
7、、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基层管理人员”证书并给予奖励 300.00 元。5.2.13 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团队”证书并给予奖励 500.00 元。5.2.14 对全年内班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奖励班组全体 1000.00 元6 考核方式及责任认定范围6.1 公司领导及后勤职能部门现场检查各工序自检、互检情况未严格执行的或询问各工序作业指导书相关工艺参数、设备要求等相关生产技能问题,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 10.00 元/次。6.
8、2 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处罚10.00 元次。6.3 第二方审核人员(公司外来客户)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问题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 20.00 元/次。6.4 第三方审核人员(认证审核相关人员)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生产技能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 20.00 元/次。6.5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到公司检查时,各工序在岗人员没按要求做好的,处罚 20.00 元/次。6.6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7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
9、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8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 100.00 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9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免除生产操作员及质检员责任,对相应责任人按 100.00/次扣罚。6.10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11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检验或保存不当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应责任人按 100.00/次扣罚。6.1
10、2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对前面责任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扣罚,形成批量的对班长、操作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13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责任者和班长。6.14 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报废、处置不合格品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位责任者和班长。7 奖罚处理流程7.1 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罚处理流程各级管理人员开据扣罚单通知扣罚责任者-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扣款-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况7.2 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车间内勤统计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奖励-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况7.3 公司年终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由生产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并在四川省智强食品有限公司奖罚单上填写推荐理由和拟定奖励意见,报送厂务副总经理批准。201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