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运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 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 200 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
2、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4) 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 20 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 8 时 30 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 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
3、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 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 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 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 10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 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 10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 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 10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 对发现拖板或
4、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 10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 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 10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 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 5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 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 5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 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 5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 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 50 元,重犯者从严处
5、罚。(19) 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 50 元。 (20) 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 50 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 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 50元。 (22) 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 50 元。 (23) 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 50 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 安全行车制度 (1) 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
6、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 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 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 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 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 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
7、的。 6)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 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 1000 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 200 元以下的司机奖励 300 元。 3)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 500 元以下的司机奖励 100 元。 (8) 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
8、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扣罚方法: 1)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 500 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 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 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 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 20%罚款。 2)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 3000 元以下、500 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 100 元,同等责任罚款 150 元,主责罚款 200 元,全责罚款 300 元。 3)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 3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 200 元,同等责任罚款 300 元,主责罚款 400 元,全责罚款 500 元。 4)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 5000 元以上,50000 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 500 元,同等责任罚款 1000 元,主责罚款 2000 元,全责罚款 3000 元。 5)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 50000 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 5000 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 元,主要责任的罚款 15000 元,全责的罚款 20000 元。 6) 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 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