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上公【2012】29 号关于印发上街区公安局公开承诺书的通知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充分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结合“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现将上街区公安局公开承诺书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街区公安局2012 年 7 月 5 日上街区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一、创建平安上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以开展“四严一创”活动为契机,依法严
2、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加大社区巡防工作力度,压控侵财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及时调解社区纠纷,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感,努力打造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环境。二、优化 110 报警服务。110 报警服务台 24 小时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投诉和咨询。接到群众报警后,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正常情况下, 城区 5 分钟内、城乡结合部 10 分钟内、农村以最快速度赶到事发现场。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事宜,首先告诉报警人向有关单位求助,并做
3、出必要的解释。三、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在不违反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结果、监督途径等内容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警务” ,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四、严格执行首接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人民群众来电、来访或报警时,涉及案件管辖权的,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办公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对属于接待民警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立即办理;对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热情告知当事人到负责办事的单位办理,做好案件移交工作。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拖拉等现象。五、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凡到公安机关办
4、户、办证、办牌、办照,手续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办内容,保证第二次办结。对特别紧急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对辖区孤寡老人、残疾等弱势群体实行证照代办,预约上门服务。在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户口登记、办理车辆牌证、申领出国出境证件等 9 个方面的审批事项上,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尽快办结。六、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优化经济环境。为国有大型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外来投资项目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经济犯罪预防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健全企业联系制度和民警挂包服务制度,包挂民警负责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同时,定期组织企业召开座谈
5、会,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企业建立治保组织机构,组织培训内保人员。对侵害企业投资的经济案件、侵财等刑事案件快侦快破,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对涉及相关企业的案件实行回告制度,从受理案件之日起 7 日内,必须答复当事人,重大疑难案件回告不超过 60 日。七、严格队伍教育管理。 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五警方略” , 严格规范公安执法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的要求,从民警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做起,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公安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 “五条禁令”等禁令警规,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促进全体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将公安执法全面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正确轨道。对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及不作为造成错误后果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提高公安民警整体执法水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区政治稳定、社会治安良好的新局面。 承诺监督电话:68932110,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