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生态卫生村标准(修订)项 目(100 分)评 价 标 准 分 值备注一、组织管理(8 分)1.1 村委会有卫生管理小组和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全村卫生工作。1.2 有创建生态卫生村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1.3 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检查活动,有记录。1.4 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含垃圾清运制度)。1331二、卫生教育(6 分)2.1 村委会有卫生宣传栏或黑板报,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换。2.2 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 80%。2.3 村民卫生行为形成率达 70%。2.4 最近 2 年无肠道传染病疫情发生1113三、基础设施 (30 分)3.1 院坝间道路硬化、平整。和房前屋后应绿化、美化好。3.2 院坝沟
2、渠、住宅排水系统通畅,无 污水积存。3.3 村卫生室达到重庆市规范化卫生室标准 。3.4 设置有封闭式垃圾圈(站),有专人负责定期清运及处理。8868四、室内外卫生(24 分)4.1 院坝、住宅周围无成堆垃圾,无乱堆乱放杂物。4.2 禽畜圈养,不得有暴露的禽畜粪便及粪池。4.3 厨房地面平整,灶面清洁卫生,碗柜内整 洁,无油腻污物。4.4 村内饮副食店及商店整洁,符合卫生要求。8862五、病媒生物防制 (4 分)5.1 坚持环境资料为主方针,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225.2 化学防治中,做到科学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六、农村改水(14 分)6.1 全村农户 90%以上饮用自来水。6
3、.2 自来水进入厨房、厕室。6.3 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824七、农村改厕(14 分)7.1 全村农户 60%使用三格化粪池、沼气池式无害化卫生厕所。7.2 厕室内整洁卫生,铺有地板砖,留有通 风换气窗口,墙壁贴磁砖 1.5 米以上,无积便、尿垢、蝇蛆等。7.3 禽畜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644重庆市卫生村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 一、申报必备条件:1、近 1 年内全村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2、近 1 年内全村未发生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3、必须为各区县(市)命名的卫生村达 1 年以上的。二、申报程序:按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考核的办法进行。三、考核:由各区县(市)爱卫会按照重庆市卫生村标准(试行)进行检查验收,达到 90 分以上才能向市爱卫办推荐。四、命名:市爱卫办收到各区县(市)爱卫办的推荐报告和其现场考核意见书及评分记录后进行审查或者派员现场抽查,对审查合格的命名为“重 庆市卫生村” 。被命名为“市级卫生村 ”主要由各区县(市) 爱卫办加强日常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期为 3 年,3 年复查一次,对复核合格者继续命名为“重庆市卫生村 ”,不合格者撤销其荣誉称号;有效期满后不及时申报复查者,按自动放弃荣誉称号处理。